新疆四地入围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
来源:中国环境APP 作者:杨涛利
日前,生态环境部网站公示了第二批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评审结果,拟将19个城市确定为试点城市,其中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哈密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阿拉尔市、第八师石河子市入围试点。
2021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部门发布了《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提出实施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工程,选择缺水地区积极开展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示范。2022年,生态环境部等四部门联合发文,明确了首批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范围城市,在全国开展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建设。根据生态环境部要求,要推荐缺水状况较严重、工作基础较为扎实、试点实施方案编制质量较高的地级及以上城市(不含直辖市的市辖区县)申报试点。
据悉,2022年2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制定了《自治区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实施方案》,以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市、哈密市、吐鲁番市等4个缺水地区为重点,开展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示范。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会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水利厅组织地级城市开始编制试点方案。2023年5月,自治区将4个地级城市向国家申报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
以乌鲁木齐市为例,近年来,乌鲁木齐市将再生水的生产和使用,作为提高城市水资源利用效率的重要一环。目前,已陆续建成多家污水处理厂,再生水也开始广泛用于园林绿化和工业用水、水景观打造等。特别是再生水扬水工程的建设,实现再生水“北水南调”,米东区、水磨沟区、天山区、沙依巴克区、高新区(新市区)均覆盖再生水水源,和平渠利用再生水重现潺潺流水;在雅玛里克山,绿化通过污水资源化利用,已全部使用再生水;部分工业企业也已实现废水“零排放”,全市工业循环用水水平不断提高。截至2022年,乌鲁木齐市再生水利用率已达到41%。
“乌鲁木齐市、哈密市再生水循环利用基础相对较好,针对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均有布局,在多个规划中提出了相应的目标、任务和工程。”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水生态环境处处长吕任生表示,乌鲁木齐市、哈密市入围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城市,不但对两地用水、节水、护水起到促进作用,对于全疆区域统筹生活、生产、生态“三生”用水也提供了借鉴。
据悉,根据试点目标,到2025年,哈密市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达到70%,乌鲁木齐市达到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