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鸿大化工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聚丙烯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
发布时间:2012-12-22 来源: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宿迁市鸿大化工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聚丙烯项目 建设单位:宿迁市鸿大化工有限公司 总投资:7000万元 项目性质:搬迁 本项目采用间歇液相本体法技术,以丙烯单体和氢气合成聚丙烯产品,主要包括原料精制、聚合反应、闪蒸去活、粉料包装等生产过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聚丙烯车间、成品仓库、配套设施等。 (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目的 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了解项目建设前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现状,预测项目建设过程中和建成后对附近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论证项目选址及建设的可行性,提出防治污染和减少工程建设对环境影响的可行措施,为项目的审批及工程设计、施工和运行管理提供科学依据,使本项目建设达到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 (三)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 主要工作内容:大气环境质量现状及影响评价、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及影响评价、声环境影响评价、事故环境影响分析、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及运行期污染防治措施评述等。 (四)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拟建的项目 您是从何种信息渠道了解到该项目的信息 您对当地的环境现状是否满意 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影响是什么 您较关注本项目建设带来的何种环境问题 建议采取何种措施减轻影响 在环保措施到位的情况下,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尽量简要说明原因 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您对环保部门审批该项目有何建议和要求 (五)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或者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六) 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宿迁市鸿大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主任 联系电话:0527-84466333 (七)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蒋王庙街道8号 联系人:蔡工 联系电话:025-85287105 电子邮件:fjdb@163.com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始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向环评机构提出宝贵意见。 宿迁市鸿大化工有限公司 2012.3.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