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乏污泥处置能力 加强监管成空话
当记者问起一位基层环保工作者,对污泥随意倾倒,需要加强监管有什么建议,这位"老环保"无奈地说:"没有处置能力,监管也是白搭。"当污泥处理处置设施普遍尚未到位的情况下,加强监管事实上只是一句空话。
对地方政府而言,提升污泥处理处置能力是当务之急。在这一过程中,哪些原则必须坚持,哪些错误不能重犯,需要地方予以明确。专家强调,污泥是世界性难题,首先要有解决问题的决心和行动,其次是要有科学的认识,第三是保障政策要到位。
以下是来自业界的建议。
建议一:
污泥处理处置是水污染物减排不可或缺的环节,不做不行、迟早要做
问及给地方政府的建议,同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戴晓虎首先强调要有解决问题的决心和行动。"污泥是污水处理不可或缺的一个环节,迟早要纳入水污染防治体系,补课或早或晚"。
他说,污水处理厂减排理念要有所转变。如果从污水处理减排全过程考量,不对污泥进行无害化处置,从减排层面上说,污水处理厂最多削减了1/2污染物,减排目标将被大打折扣。
在采访中,很多业内人士提议将污泥处理处置和水污染物减排考核结果联动,认为这将是污泥处理处置工作在地方开展最直接的推动力。对此,戴晓虎表示,尽管目前并没有强制政策,但污泥处理处置不做不行、迟早要做,是大势所趋。"特别是对新建污水厂,地方政府要有眼光,考虑处理处置的要求。"
而已经开始处理处置设施建设的城市,目前已经遇到了污水厂无空间、集中设施选址困难的问题。戴晓虎承认,污泥至今仍是个棘手的世界性难题,但地方政府要有解决问题的决心和行动。"现在污泥问题的集中爆发,就是因为此前污水厂建设过程中长期没有考虑处理处置设施。对于新建项目一定要吸取教训,早做早主动。"
建议二:
不要被过度宣传资源化的技术忽悠,污泥首先是污染物,稳定化无害化需要付费
在很多技术宣传中,污泥可以产沼气,可以做有机肥,可以发电,可以做砖,似乎变废为宝成为污泥处理处置的核心,甚至可以产生经济效益。但事实上,污泥首先是污染物,实现稳定化、无害化是需要投入的。“处理污泥是要花钱的,一般国外是水厂投资的30%,不要指望零成本甚至可以有经济效益。”戴晓虎说。
北京中持绿色能源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邵凯已经先后参与30多项污泥处理处置项目的设计和建设,采用了不同的技术路线。在他看来,无论哪一种技术路线,稳定化、无害化是最基本的要求,也是前提,在此基础上根据不同情况进行综合利用。“首先明确我们要解决的是污染问题。如果一项技术把资源化放在第一位,是有问题的。”邵凯说。
很多业内人士告诉记者,那些强调可以变废为宝、价钱便宜很多的污泥处理技术,要不没有计算全生命周期成本,要不就是省略了环保成本。那么,在现行条件下,一吨污泥安全处理处置大概是怎样的成本水平?
邵凯说,根据他们的实践,在现有生活污水收费的基础上每吨增加一毛钱,最多不超过一毛五,处理污泥就有了资金来源。据此估算,平均一万吨污水产生5~6吨污泥,处理处置每吨污泥的费用大概在200~300元。
建议三:
要坚决停止污泥填埋;填埋场是稀缺资源,一埋了事只是鸵鸟政策
此次采访中,大家在技术方面意见常常有争议,但在填埋上,大家的态度高度一致:污泥不能再填埋了。
污泥填埋除了占地、存在污染隐患、产生温室气体等“罪状”外,最关键的是,在中国成本最为低廉的填埋,极大程度上阻碍了对其他污泥处理处置技术的探索和应用。事实上,国内很多地方对污泥的填埋也大多并非规范的卫生填埋,甚至是打着填埋的旗号而中途随意倾倒。
在一些发达国家,吨污泥的填埋处置费比最贵的处理处置方式成本都要高得多,这是推动厌氧、干化焚烧等相关处理技术应用成熟的根本原因。而在国内,如果能花三五十元拉出去填埋,谁还会花上几百元去正规处理处置?
对城市发展而言,填埋场已是稀缺资源,污泥填埋的路走不下去了。但若要落实为行动,却不能只靠呼吁,建议地方政府探索对污泥填埋征收高额费用,利用经济杠杆撤掉“后路”,积极推进规范安全的污泥处理处置。
建议四:
污泥是社会化问题,管理难度大,处理处置需要全盘方案
当问及污泥处置为何要比污水处理难得多时?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副院长王洪臣表示,城市生活污水只谈处理,没有处置的需求,其排放有统一明确的标准,去向也有明确规定。可以说污水厂顾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就可以了。而污泥则不同,出了污水厂之后,后续环节非常多。
“污泥一旦出厂,实际上就不再是个技术问题,而演变为一个社会化问题。”中科院地理所环境修复中心主任陈同斌说,比如污泥厌氧消化的沼气发电,就要考虑发电上网,要与电网企业打交道;好氧发酵做成有机肥或基质,就得找市政园林等部门或用户;污泥干化或者深度脱水,也得考虑如何进一步处置的问题;污泥制砖也要考虑销路问题等。
总之一句话,污泥产生单位的污泥处置问题都得求助别的行业,因此是一个涉及其他领域的社会化问题。“一旦成为社会化问题,管理难度就大得多,而且也不是污水处理行业所擅长的事情。很多人没有认识到这一点,更没有全产业链的系统研究和认识。”陈同斌说。
污泥问题的彻底解决,需要在地方形成从污水源管理、规划、建设和运行、到运输和处置全过程的协调管理体系;同时落实污泥处置的相关政策(法规、规划、投资、水价和产业);需要地方政府中环保、市政、农林、财税等各相关职能的协调与合作,显然不是污水处理厂或是污泥处置单位能以一己之力承担的。
建议五:
污泥水泥窑电厂掺烧算上环保成本不便宜,建议作为过渡性选择
污泥加入燃煤在电厂锅炉掺烧在业界被广泛质疑,但在现实中却成为不少地方政府的选择。业内人士表示,污泥掺烧表面的低成本,不但有电价补贴弥补,而且还源于节省了大量的烟气治理成本。这种看似省钱省心的处置方式对环境危害甚大。
对此,戴晓虎表示,污泥送入水泥窑、电厂锅炉焚烧被称为协同处置,在欧盟法律里是允许的,但在有些国家相关企业的积极性并不高。“比如德国每年的配额就用不完,因为企业要考虑污泥对窑炉的影响,环保标准提升后的成本增加等等。”
他解释说,污泥协同处置,与单独兴建焚烧设施在经济性、选址等方面具有一定的优越性,水泥窑处置污泥还可以解决飞灰的问题。但必须强调的是,国外污泥协同处置相应的环保标准也很高,充分考虑到污泥焚烧对大气贡献的污染物及环评的要求。
“国外水泥厂或电厂进行污泥协同处置的前提是进行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而不是浓度控制,因此在烟气治理上非常严格,这部分的投资和运行费用并不低。而我国目前则没有专门的排放标准。”戴晓虎表示。
戴晓虎说:“在城市中,水泥窑、热电厂等行业存在调整的可能,而且将来随着环保标准的提高,大气治理成本势必上升,建议将其视为过渡性选择。”
对于污泥掺烧,陈同斌的态度更为鲜明,“很多地方认为污泥加入水泥窑就一劳永逸。什么环节加进去、加多少,臭气和废水问题如何解决,产生的硫酸、硝酸对炉窑是否有损害,会不会有重金属挥发问题等,这些问题以前水泥厂是没有考虑的。”陈同斌提出,无论是在水泥窑还是热电厂掺烧,都没有适用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风险仍是未知数。
建议六:
先想好处置方向,再选择处理路线,地方政府要为污泥设计系统解决方案,要有科学决策机制
相对于污水处理,污泥的技术选择难点颇多。不久前,南京市政府向全球发出英雄令,征集污泥处理技术。那么,面对五花八门的技术,地方政府究竟该如何选择?
首先,污泥的处理和处置是两个紧密相连的环节。先决定污泥处置方向,再选择处理工艺,这是政策层早已确定的原则,在评估、选择技术路线时也应得到贯彻。
但国内不少污泥处理技术在自我宣传时,往往会有意无意忽略处置的问题,即污泥经处理后最终要往哪里去。导致这些技术表面上便宜、简便,地方政府建设后,却往往在污泥产品最终找寻去处时遇到麻烦。
比如谈到污泥好氧堆肥技术,就不能简单评价好与不好,而是要考虑到肥料的销路和运输半径。“肥料的需求有季节性,但污泥却是一年365天天天产生,还要考虑运输费用、销售半径等。好氧设施上马前,就必须考虑最终产物在当地是否能顺畅、持续地消纳。”邵凯说。
好氧和厌氧,到底哪个好?在邵凯看来,这实际是个伪命题。因为没有完美的技术,只有合适或者不合适。他本人好氧、厌氧项目都参与过。
“我们的好氧项目定位为中小城市,规模50吨左右不超过100吨,产生的肥料量少,周边消纳空间较大。”邵凯说,如果没想好污泥去处,而贸然选择上马一些处理工艺,很容易造成项目不能正常运行。“我们的建议是因地制宜,考虑当地特点和污泥处置去向来选择具体的技术路线,企业也不要去推销单项技术,而是要给出系统的解决方案。”
其次,污泥处理处置方案的选择要有科学的评估决策机制。“现在技术路线在业界争议还是比较大,一个技术行不行,不能只听企业的。”邵凯说,他的建议是要有相关部门参与、专家论证。
而在没有科学评估机制的情况下,不少五花八门的技术都曾经进入市场。“早前一个地方政府提出要处理污泥,备选的有现在看起来很可笑的技术,比如蚯蚓吃污泥,加固化剂等,还都是上面领导推荐的。”
建议七:
稳定化将有望成约束性指标,污水厂应重新重视污泥消化稳定环节和资源化利用
此前,国家相关政策对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的强制要求体现在含水率,事实上都是为了填埋处置。而这一趋势在国际上已经发生改变,比如德国已于2005年禁止污泥填埋。
戴晓虎透露,有关部委正在讨论对生活污水污泥的稳定化提出约束性指标。“发达国家对污泥稳定化都是有要求的,污泥达不到稳定化要求无法通过环评建厂。不仅有约束性指标,还有相应的配套机制,比如污泥消化生产沼气可以享受相关补贴等。”
他解释说,现在国内污水厂进行污泥脱水,只是达到了减容的单一目标。污泥作为污染物的性质没有发生改变,因为原水中60%的悬浮物在原有的生物处理过程都没有得到降解,而压缩后简单填埋,极易造成二次污染。所以国外强调通过污泥稳定化带来的减量化,强调污泥中有机物要首先得到降解。
而厌氧等污泥消化工艺可以回收污泥生物质能,实现污泥稳定,在我国大中型污水厂未来可能重新得到重视。戴晓虎强调,国内对这一工艺有认识误区和宣传偏差,认为厌氧就是要生产沼气,只看到有经济效益。事实上,沼气只是副产物而已,主要目的是让污泥中的有机物得到降解,避免二次污染。
“我认为,大中型规模的污水处理厂一定要重视消化环节。”他同时表示,厌氧消化污泥不仅仅可以土地利用,在土地利用受限时,它和干化焚烧等处置方式也并不矛盾。国外的经验是厌氧消化+干化焚烧的组合,可以显著降低后续干化焚烧工艺单元的投资和运行费用。“含水率和有机质的降低,有助于实现能耗平衡。德国慕尼黑和汉堡等大型城市均采用了这样的联合工艺。” 中国环境报记者陈湘静
随着我国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得到了高速发展,2010年我国城镇污水处理厂已经建有2500多座,城市污水处理能力已达到每天1.22亿吨,为实现国家的减排目标和水环境改善,做出了巨大贡献。但是污水厂的建设及运行伴随产生了大量剩余污泥,以含水率80%计,全国年污泥总产水量将很快突破3000万吨,污泥处理形势十分严峻。
城市污染控制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主任、同济大学教授戴晓虎在接受中国水网记者采访时指出,由于我国污水厂在建设过程中,长期以来“重水轻泥”,我国城镇污水处理厂基本实现了污泥的初步减量化,但未实现污泥的稳定化处理。据统计,约80%污水厂建有污泥的浓缩脱水设施,达到了一定程度的减量化;约有80%的污泥未经稳定化处理,污泥中含有恶臭物质、病原体、持久性有机物等污染物从污水转移到陆地,导致污染物进一步扩散,使得已经建成投运的大污水处理设施的环境减排效益大打折扣。据统计,目前处置方式中,土地填埋占63.0%、污泥好氧发酵+农用约占13.5%、污泥自然干化综合利用占5.4%、污泥焚烧占1.8%、污泥露天堆放和外运各占1.8%和14.4%。事实上,土地填满、露天堆放和外运的污泥绝大部分属于随意处置,真正实现安全处置的比例不超过20%。
戴晓虎教授具体谈到了目前我国污泥处理处置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污泥稳定化、无害化程度低
我国对污泥处理在建设过程没有明确的污泥稳定化和无害化的强制性规范要求,“重水轻泥”现象严重,大多数中小型污水处理厂建厂设计时仅考虑到污泥浓缩、脱水工序,没有考虑到污水内污泥的稳定化、无害化的要求。对污水厂产生的污泥监管缺乏像COD这样的约束性指标。而污泥处理实际上是污水处理必不可少的环节,只有污泥得到妥善处理,污水处理减排目标才算真正完成。即便是一些污水处理厂建立了污泥稳定处理设施,由于没有明确的要求,运行单位积极性不高,基本上也都处于闲置状态。因此,我国污水处理厂仅完成了污泥的初步减量化过程,并未完成污泥的稳定化处理。
污泥最终处置目标和技术路线方向不明确
国外发达国家污泥在实现安全处置的基础上,已经开始向低碳与资源化的方向发展。由于我国污水处理起步较晚,污泥的最终处置面临着安全处置和资源化利用的双重选择,到底把污泥看做废弃物还是资源利用意见不一致,导致目前我国污泥处理处置还没有明确要求的情况下,地方政府往往因地制宜,采用最简易的手段处置污泥。
污泥处置责任主体不明确
污泥的最终处置是世界上所有的国家的一个难题,一方面由于投资很大,经济效益难以体现,另一方面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的处理处置需要如农业部、林业部、环保部以及建设部等各主管部门之间的相关政策协调和配合,涉及部门广,牵扯环节多,因此需要一个明确的对污泥最终安全处置责任主体。但我国目前对污泥处理处置的责任主体缺位。
缺少政策支持和监管体系
我国对污水厂的建设有减排的约束性目标,而缺乏对污泥最终处理处置的约束性指标,导致地方政府对污泥最终处理处置不像对污水处理那样重视,缺乏污泥处理处置政策支持与资金投入。发达国家污泥的投资成本占污水处理厂总投资的50%-70%,而在我国,即使是“十一五”期间,污泥处理的投资比例也只有20%-30%。监管部门没有明确的污泥稳定化和无害化的强制性规范要求。尽管《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试行)》对污泥处理处置的规划和建设、技术路线、安全运行和监管,以及相关保障都有涉及,但是缺乏细节和法律的强制性,可操作性较差,使得污泥处理处置与资源化利用产业链的形成于发展严重滞后。
污泥处置走哪条路合适?
截至2010年底,我国城镇污水处理厂已建成2500多座,污水处理能力达到1.22亿立方米/天,预计“十二五”结束后,我国污水处理能力将再翻一番。
污水处理厂建的越多,污泥产生量就越多。按80%污泥含水率计算,目前我国的污泥产量为3000万吨/年。然而,我国污泥处理处置中“重水轻泥”现象十分严重。虽然80%的污水处理厂建有污泥的浓缩脱水设施,但仍有80%污泥没有得到稳定处置。
现在很多城市开始加强污泥处理处置监管,要求生活污水处理厂和污泥处置企业必须对污泥加强监管,进行无害化处置。然而,污泥处理处置的方式有很多种,哪种方式更适合国情,污泥处置又该遵循哪些原则?本报对此进行综合报道。
作为污水处理后的产物,污泥处置备受关注。据调查,我国污泥能够做到安全处置的仅为10%左右。然而,在倡导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置污泥时,污泥焚烧处置引起了争议。比如,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江南发电厂曾打算开展“印染污泥焚烧(掺烧)发电项目”,引起了周围居民的不满。那么,污泥焚烧处置是否应该被选择,其有何利弊呢?
污泥焚烧为何仅为过渡性选择?
成本费用过高、资源紧缺、利用效率低
今年4月份,《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技术指南》颁布。据参与编审的专家、同济大学城市污染控制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主任戴晓虎介绍,污泥焚烧技术已经在部委层面、部分地方政府层面达成共识,仅作为过渡性、暂时性的技术政策。从宏观治理角度考虑,污泥焚烧将有机质全部烧掉,总体成本费用还是过高。
从未来资源角度考虑,目前全球最紧缺的资源之一是磷矿,根据计算,目前全球磷矿储存量仅能开发100年左右,比能源资源的紧缺度还高。欧洲从90年代开始不断强调磷资源的重要性,国际磷肥价格也在近五六年翻了4~6倍。如果将污泥焚烧后做建材,会使污泥中的磷固化到建材或建筑物中,变得不可提取使用、不能充分利用。
戴晓虎强调说,污泥焚烧发电能源利用率低。目前,虽然很多人认为污泥焚烧可以发电做能源回收,但是从对污泥本身的认知来说,把从回收的热能转化成电能,是进行二次能源利用,能源利用效率仅为20%~30%。所以,未来的能源利用方向是将污泥转化成其他更加容易输送、能够多方面应用的能源。
基于以上几点因素,戴晓虎认为,污泥单独焚烧技术应该仅作为临时性、过渡性的措施。很多地方政府也逐渐认识到这一点,未来,污泥处理处置将逐渐回归到资源化道路。
污泥土地利用为何难实现?
工业废水进入市政污水后重金属含量超标,约束了土地利用的可能性
污泥焚烧处置存在一些问题,但是每种技术都有利有弊。其他污泥处置方式在我国的应用情况如何,各自有何利弊?
戴晓虎指出,污泥厌氧消化工艺目前在我国应用比较少,投资相对高,设备依赖进口。全国两千多座污水处理厂中约有60座采用了厌氧消化工艺,但真正运行的只有10~30座,运行效果相对好的仅有10座,如北京的小红门污水处理厂、上海的白龙港污水处理厂等。总体来说,在我国,污泥厌氧消化技术由于受到管理、政策、设备投资等方面的限制,还没有得到很好的应用。
污泥好氧堆肥是国际、国内应用较多的工艺,这种处理方式稳定性好,可以杀灭病原菌、寄生虫卵,处理后污泥含水率低,并且运行管理简单。但是,其瓶颈是需要大量的辅料,否则不能有效控制臭气,会增加成本。
污泥填埋是非常简单的处理处置手段,但处理后将带来大量渗滤液,包括有机质产生的甲烷气体。因此,我国很多污泥填埋场都做了固化装置,采用石灰固化后填埋。这样就造成填埋成本高、占用土地资源,同时污泥中的有用、有价值物质没有得到充分利用等问题。戴晓虎曾在德国留学多年,他对于德国污泥处理处置的技术路线的发展非常熟悉,他说,德国从2005年开始要求所有进入填埋场的物质中有机质含量不能超过5%,也就是说污泥、有机餐厨垃圾的填埋技术路线在德国已经被禁止,这是欧盟中第一个做此规定的国家。
从目前的趋势来看,污泥土地利用必然是未来的发展方向,污泥中的有机质可以补充到土壤中,并且消耗的能源较少。但就我国目前的情况来看,土地利用仍然存在很多瓶颈问题。其中最主要是工业废水处理方面的问题,虽然工业废水处理有很多严格的标准,但有些标准可操作性差导致废水偷排,这些废水进入市政污水后重金属含量超标,进而约束了土地利用的可能性。因此,戴晓虎建议,“十二五”期间,环境保护部、建设部应重点规范工业废水的监管和处理。
国外哪些经验可以借鉴?
污泥土地利用在发达国家越来越广泛
在我国目前使用的多种污泥处理处置方式中,每种方式都存在各自的缺点,那么未来该采用什么样的污泥处置方式,是否可以借鉴一些国外的先进经验呢?
环境治理技术手段较为发达的日本是一直坚持污泥焚烧处理处置方式的代表国家,据了解,日本有68%~70%的湿污泥都是通过干化、焚烧的处置方法达到最大减量化,焚烧后的泥渣作为建材资源再利用。但是,近年来,由于能源价格飙升、全球气候变暖等因素,日本污泥处理处置的技术路线随之发生了很大变化。目前,日本开始转变污泥处置路线,将污泥的生物质利用、能源化利用、有机质利用作为重点和突破点,这相对于过去几十年的干化、焚烧是重大转变。
欧美等西方国家的环境治理技术一直走在世界前列,那么欧盟或美国等是如何处置污泥的呢?据原北京排水集团总经理、现中国水协排水委员会主任杨向平介绍,欧盟成员国在污泥处置的思路上,以最终土地利用资源化为主;美国的污泥土地利用也发展迅速,上世纪90年代时,污泥土地利用仅占30%,而2005年已经达到66%。
国外污泥无害化处置的总体趋势是:污泥消化技术大面积应用,污泥填埋被进一步禁止,污泥焚烧将越来越少,以土地利用为目的的热干化逐渐成为主要手段。依据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污泥处理处置要根据国情科学地制定环境指标和阶段目标,落实污泥处置的相关法规政策和资金,并在实践过程中不断开发新的技术。我国的污泥处理处置政策经过调整之后,也将与发达国家处于同一标准。(宗文)
戴晓虎:走出一条不同凡响的治污路
2013年10月09日 来源:科技日报
■ 人物档案
戴晓虎 国家“千人计划”(创新)特聘专家,“十二五”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首席科学家。现任同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城市污染控制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主任。戴晓虎主持“十二五”国家水专项课题、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等多个重大科技项目,在环境工程、污染控制、固体废弃物资源化、节能减排等领域做出了诸多开创性成果。
作为国家“千人计划”特聘专家,同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戴晓虎,在日前开幕的“2013(第五届)上海水业热点论坛”上很活跃。
在会上,他不仅分析了我国的污泥处理处置面临的问题,还提出实际建议。
1987年戴晓虎被国家公派留学德国,并在那里生活达23年之久。2009年年底,作为中组部“千人计划”海外高层次人才,戴晓虎毅然抛弃国外的优厚待遇,重归祖国的怀抱。
对于环境科学情有独钟的戴晓虎,在污染治理方面取得一次又一次的突破。
科技支撑+个性处理获得强大的治污研发能力,用整体理念+累累硕果汲取不竭的创新源泉,在中西合璧+团队建设的合作过程中走出了一条不同凡响的道路……
面对我国复杂的环境污染难题,戴晓虎给出了自己的答案。
研发:科技支撑+个性处理
“尽管国家近年来在环保方面投入的加大,环保设施的建设,环境污染在最近几年里得到控制,但由于过去欠账太多,污染治理的任务还十分艰巨。”对于目前国内城市污染的整体状况,戴晓虎如是说。
戴晓虎认为,面对众多的环境污染问题,对一位环保科技工作者来说既是挑战,也是机遇。
回国后,戴晓虎紧紧围绕国家需求,在“污泥及城市有机质处理处置能源(燃气)回收利用”和“新城镇化过程中新一代城市社区污水源分离处理及资源循环利用技术”二个方向上开展了技术攻关,取得了关键技术突破。
然而,污水去了,污泥却留了下来。
在2010年,住建部委托戴晓虎牵头调研全国污泥处理处置现状。调查发现,我国污水处理厂“重水轻泥”,污泥处理处置没有妥善考虑,而污水中有害物质近50%转移到污泥中。
“这样一来,水是清了,但污染严重的泥随意处理处置就导致了环境的二次污染,使污水处理的综合环境效益大打折扣,影响了国家节能减排的实际效果。”“污泥”成了压在戴晓虎心头一块沉甸甸的巨石。
自回国以来,以国家科技支撑项目为依托,针对我国污泥含沙量高,有机质低的特性,戴晓虎带领的团队目前已开发出城市污泥及有机质联合高级厌氧消化,生物质能(燃气)回收成套技术和装备;其负责的长沙污水处理厂污泥及餐厨垃圾协同厌氧处理,生物质能源回收利用项目已经引发国内外业内人士的关注,这一运用高级厌氧消化技术和装备推动污泥治理的主流技术,打破了西方发达国家技术垄断的局面。
戴晓虎介绍说,目前,我国传统的集中式供排水基础设施和污染控制模式属于“污染物末端处理”方式,管网体系繁琐,末端混合污水处理工艺复杂,水资源循环利用率低,污泥资源化利用受重金属限制。而“中德合作分质水处理及资源化示范项目”将建立水和废物循环利用的综合处理中心,通过污水源分离、分类收集与处理,提高回用水水质,满足污水各类回用的要求,同时对污泥和有机废弃物的资源化处理,实现一定区域内水处理系统的能源自足、水和污染物资源化的循环利用。
“当然,就目前的技术和手段来讲,我国在污染治理上,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戴晓虎说。
创新:整体理念+累累硕果
“科技创新必须要经受住社会,时间和市场的检验,提出新的观点。而许多化学品方面的创新,对于环境保护来讲,其实是一个大的问号,很多化学品的发明在当时看似是一种进步,该类剩余物质排放到自然界很难得到有效降解,反而给环境产生巨大的压力。因此创新必须要从环境、社会总体效益来综合考量。”在污染治理的具体操作层面,记者感受深刻的是戴晓虎的整体创新理念。
戴晓虎认为,城市水污染的治理需要整体的布局。就拿饮用水来说,即使看上去透明,但是不一定能喝,其中的关键便是水源。
“如果水源未得到保护,有工业废水的排入,很多对人体有害的微量物质很难借助于目前的处理技术得到有效去除,长期饮用对健康会造成很大的危害;同时对一流域的治理应兼顾城市水污染与农村面源污染,二者密切相关,仅仅治理一方而忽视另一方的做法,收到的效果并不佳,甚至空气污染治理也要考虑,因为空气污染及沉降物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水质的好坏。”戴晓虎说,城市水污染治理要从流域角度来规划,既要考虑水体的污染治理,也要考虑水源的保护。
针对目前国内城市污泥及餐厨等有机质的污染治理,整体的考量和与之相应的技术创新已是大势所趋。“事实上,由于富含有机质、氮、磷、钾等物质,污泥及城市有机质的利用价值很高,一些发达国家已经不再将污泥及城市有机质视为废弃物。”戴晓虎说,“其实和其他环境问题一样,污泥及城市有机质也是被放错地方的资源。”
对于传统的污水处理方式难以实现水的综合利用与循环这一情况,戴晓虎指出通过厌氧消化对污泥及餐厨垃圾协同处理,其中的有机物,能够产生污水处理厂污泥三倍以上能力的沼气,沼气经纯化后可以作为车用燃料使用,这样一来,在解决污染的同时,有效回收生物质能源,实现资源化利用并非难事。
从污泥及有机质干法卧式厌氧消化及有机质共发酵,到半集中式分质供排水及污水资源化利用,再到污泥高温高压热水解高效厌氧发酵,戴晓虎先进的污染治理理念结出丰硕甜美的果实。
在戴晓虎看来,未来的创新一定是以生态环境的可续性发展为导向。
合作:中西合璧+团队建设
“要打造国际一流的学科,需要有国际一流的团队,对此国际合作是一重要抓手。”戴晓虎说。
作为同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的院长,戴晓虎围绕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的主线,制定了学院能力提升计划,加强团队建设,深入开展国际合作交流。
“戴院长很忙,甚至他的助手都不能完全掌握他的日程安排,有时候一个电话打过来,他就从一个地方飞到另一个地方。”一位知情人透露说。
楚文海是同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的一名青年教师。在楚文海眼里,“戴院长常常加班至深夜。他努力为学院发展筹集科研和教育经费,创造一种公平宽松的学术环境”。
戴晓虎认为,环保领域具有学科交叉的特点、在产学研一体化过程中,需要高校教授加强团队合作。“为此,应该在机制体制上给教授创造良好的合作空间和氛围,发挥各自特长,实现协同创新。”
在戴晓虎身上,既容易找到中国人谦和礼让的传统,又能够发现德国人踏实严谨的影子。
谈及二十多年的德国生活经历,戴晓虎认为对其影响最大的是踏实工作的态度和追求卓越的精神。戴晓虎告诉记者,自己在德国接触到了先进的环保技术创新理念,对于全球环保领域前沿技术的现状和未来发展趋势比较清晰。
(来源:科技日报)
污泥处理处置:明天会更好
小红门污水处理厂污泥厌氧消化工程包括5座卵形消化池(单池容积12300立方米)、1座中控塔、3座沼气柜、2座脱硫塔、2台废气燃烧器等,工程总投资1.8亿元人民币,于2008年11月开始投入运行。采用中温厌氧消化工艺,满负荷每池进泥量为600立方米/日,污泥停留时间20天,消化温度控制在35摄氏度左右,5座消化池满负荷运行每日可产沼气20000立方米以上。该污泥厌氧消化工程在运行过程中克服了消化池内防腐层脱落造成的运行问题,并通过进排泥控制、pH控制、搅拌控制、沼气脱硫控制、温度控制的智能化操作,实现了厌氧消化设施的高效运行。
长春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工程采用污泥智能好氧发酵技术(CTB工艺),设计处理规模400吨/日(含水率80%),工程总投资1.2亿元。设置了混料系统、发酵系统、智能控制系统和除臭系统,通过专利设备的开发应用,实现了污泥好氧堆肥处理过程的智能化控制,可实现污泥的稳定化处理过程。相关产品可作为垃圾场覆盖土、园林绿化营养土等,经济效益显著。
嘉兴新嘉爱斯热电有限公司污泥焚烧资源化利用示范项目建设规模为日处理含水率80%的污泥2050吨,项目总投资2.9亿元。该项目于2009年建成投产,以污泥电厂干化+协同焚烧技术为核心工艺,通过对焚烧炉改进、污泥与煤掺烧参数的优化、废气处理、电、热,副产品的综合利用,探索出了一条热电厂污泥协同焚烧的新路。
污泥处理处置目标:减排和可持续发展
本次现场交流会特邀业内专家:上海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总工程师张辰、同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戴晓虎、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副院长王洪臣,他们分别从我国已建成污泥处理处置设施运行经济效益特点和国内外污泥处理处置现状及技术政策等方面做了主题演讲。
与会专家认为,城镇污泥的处理处置首要应从节能减排和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出发,优先采用先进成熟的技术,循环利用是污泥处理处置应努力实现的重要目标。
专家意见认为,各种工艺各有优缺点,各有其适用范围,应按照“安全环保、节能省地、循环利用、经济合理”的原则,因地制宜地选择污泥处理处置技术,而稳妥可靠应贯穿于污泥处理处置的始终。污泥干化焚烧处理技术能最大限度地减少污泥体积,但运行费用高;污泥好氧堆肥技术能够实现污泥中有机质、氮、磷等营养物质的回用,但污泥副产物出路狭窄;厌氧消化可实现污泥稳定化,但目前管理能力与目标管理要求不匹配,且缺乏配套的国产化装备,导致处理能效不高。戴晓虎特别提出:污水处理厂减排理念要有所转变,如果从污水处理减排全过程考量,不对污泥进行无害化处置,从减排层面上说,污水处理厂最多削减了1/2污染物,减排目标将被大打折扣。专家同时呼吁,应加快污泥处理处置标准与技术规范的编制,特别是把倾向性的技术路线(如污泥土地利用)标准化、规范化。
戴晓虎教授《污泥处理处置技术现状与未来展望》专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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