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环、中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BGC-2023-003)
项目所在地:天津市,县,静海县
一、招标条件
北环、中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 源为其他资金48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泓创水务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 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概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落实污泥处置达到无害化、 减量化、资源化的要求,乙方将污水厂污泥进行装车、运输、处置,确保对甲方的脱水污泥 进行无害化处理,并达到相关标准要求,不随意丢弃与填埋,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北环、中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北环、中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有 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 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投标人须提供近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开标前
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人须提供开标当天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的说明(成立不足三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
立以来无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参加开标会要求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如授权人参加,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 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 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2月13日09时00分到2023年02月17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1)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 且以上证件均需加盖公章,证件不齐或证件无效者恕不受理。(2)招标文件售价 为500元/本(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2月24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2023年02月24日09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