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设施、安防设施、供排水设施、电气设施、照明设施、通风设施、
少部分符合永泰县葛岭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大部分(4.3517公顷)位于永泰县葛岭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确定的有条件建设区范围内。项目农用地转用和征收报批时应按有关规定编制修改葛岭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方案,将项目纳入永泰县葛岭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确定的建设区范围,项目拟报用地4.3583公顷,其中拟占用耕地1.4195公顷,项目需占用的耕地,用地单位应按耕地占补平衡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耕地开垦费计入项目建设总投资。
永泰县第二自来水厂(葛岭东部新城)一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