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国际旅游岛先行试验区市政综合配套工程设计输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相关要求,对“海南国际旅游岛先行试验区市政综合配套工程设计输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海南国际旅游岛先行试验区市政综合配套工程设计输水工程
2、建设地点:陵水县都总坝~黎安水厂。
3、建设内容:本工程近期选择陵水河一级支流都总河小妹总干渠作为供水水源,取水规模5.5万m3/d,工程从都总坝取水,重力自流至黎安水厂,从都总水坝引出管道后沿都总干渠平行敷设后穿省道沿都总干渠西侧的乡村路经打鹿等村庄敷设至陵水河,然后穿陵水河、东环高铁、东线高速、高坡顶、大园村、客园村、毛岭后至文黎大道,最后沿文黎大道东侧至黎安水厂,全程29.0km。管材选用钢塑复合管,设计管径DN800,双管敷设,中间设连通管。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首先由建设单位委托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负责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机构接受委托后,对项目进行公示、开展现场调研、资料收集,对项目现状进行调查与环境现状监测,对项目的施工和运行带来的环境影响进行预测与评价,并提出环境保护措施,编制报告表,同时开展公众调查,最后由陵水县国土环境资源局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和审批。
2、主要工作内容
1)对建设项目进行系统的分析。
2)对建设项目周围地区环境质量现状进行调查与评价。
3)预测及评价建设项目废水、废气、固体废物、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范围和程度。
4)对拟采取的污染防治对策和措施的有效性进行分析论证。
5)对有关的公众进行调查,了解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对本建设项目的意见和看法。
6)评价项目与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的符合性,对项目建设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可行性做出结论。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对该项目的意见和看法。
2、征求公众对该项目建成后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与承担环评工作的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等以书面意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直接联系。
五、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项目建设单位:海南省国际旅游岛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习先生 联系电话:0898-83302863
六、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地址:海口市龙昆南路12号;
联系人:韦女士 联系电话:0898-66727520 Email:352454313@qq.com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布之日起10日内。
海南省国际旅游岛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201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