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宁市水利局室外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已经海发改投(2013)9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宁市水利局,建设资金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建设地点为海宁市区海昌路288号,建安投资约11.37万元,其中污水管网长约142米、污水检查井7座及隔油池2座。
2.2施工招标范围:海宁市水利局室外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包括污水管网、污水检查井及隔油池。
2.3计划工期:15日历天。计划2013年9月开工,2013年10月完工并交付使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资质,业绩要求详见招标公告资格后审要求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具有二级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 2013年 9月 25日至 2013 年 9月 26 日,每日上午9 时至 11 时,下午 14 时至 16 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浙江万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嘉兴分公司(海宁马桥经编园区丰收大道7号)报名,同时洽购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
4.3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单位介绍信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报名人身份证;3、营业执照;4、资质证书;5、进嘉备案证。(提供以上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地点为海宁市水利局四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宁市水利局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万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海宁市海昌路288号 地 址:海宁经编园区丰收大道7号
邮 编: 314400 邮 编: 314400
联 系 人: 姜先生 联 系 人: 陈女士
电 话: / 电 话: 0573-87239191
传 真: / 传 真: 0573-87239191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1 |
有效营业执照 |
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
2 |
资质等级证书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资质 (提供复 印件,原件备查。) |
3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安全生产许可证 (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
4 |
企业主要负责人“三类人员” A类证书 |
企业主要负责人指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及企业技术负责人 (其中企业分管或主管安全生产副经理须有任命文件) (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
5 |
项目经理 资格 |
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或具有二级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 ) 及以上资质 , 并同时具有“三类人员” B 类证书。(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
6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具有 2009 年 1 月 1 日 以后竣工的 类似工程 1 个及以上施工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指市政管网工程 且单个合同造价 50 万元及以上) , 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相关资料,其中竣工验收相关资料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二者选一,提供的资料应能反映工程规模、造价,如以上资料未能反映招标文件要求的,可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处理方法处理。(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
7 |
安全生产负责人 |
具有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三类人员” C 类证书 (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
8 |
进嘉施工 备案证 |
嘉兴市外企业须提交 《进嘉施工备案证》 证书。 (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
注: 评标委员会按以上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