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受神华国华绥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绥电公司)的委托,对绥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一期两台锅炉化学清洗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单位参加投标。
招标编号:CSIE13014124
招标内容:绥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一期两台锅炉化学清洗
资金来源:绥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自筹资金
工期:工程计划#2炉于2014年3月1日开工,2014年5月23日竣工;
工程计划#1炉于2014年9月1日开工,2014年11月20日竣工。
此工期为暂定工期,如有变化,以招标方调整为准,投标方应承诺并保证做好工程提前15天或滞后15天开工的准备,同时保证在总工期内如期完工。
投标人资格要求(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投标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
注册资金在500万元及以上;
具备发电厂热力设备A级清洗资质;投标人具有DL/T977-2005《发电厂热力设备化学清洗单位管理规定》的要求;
具有近三年同类型工程施工酸洗承包业绩,及其合同履行情况和现在正在履行的合同情况;
银行资信证明或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资信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信用等级);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签证的近三年(2011、2010、2012)财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财务状况说明书);
投标单位提供由国家职能部门出具近3年内没有发生重大人身伤害或工程质量事故证明;
投标单位目前和近二年无涉及诉讼的资料。
从2013年6月1日起 ,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必须提前在神华招标网(http://www.shenhuabidding.com.cn/)完成注册 ,并通过相关证照原件的现场审核。没有注册或注册后没有通过原件审核的供应商,请尽快在神华招标网上完成注册,并在购买招标文件前携带相关证照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国税、地税)、开户许可证原件等)到指定位置完成原件审核,否则无法购买我公司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 ,不能参加招投标业务。
a)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前,请携带以下资料到标书出售地点进行审查购买,请按照下列顺序排列:
(1)投标人的基本信息:包括拟投标项目名称和包号(如有)、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联系人名称、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
(2)资格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质量保证体系(如要求)、生产许可证(如有)、国家检测中心出具的各种检测报告(如有)、厂家出具的授权书原件(代理商投标必须出具)。
(3)业绩证明:合同的首末签字页及供货清单和技术协议、业主单位出具的供货业绩良好的证明材料(数量应满足各包货物的最低要求)。
(4)公告中载明的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其他文件。
(如未完成复审以上均为原件,同时递交上述全部证件及各种资料复印件一套;如完成复审,以上文件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外只需携带复印件加盖公章即可)。
招标文件发售日期:自2013年12月13日至2013年12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08室。(本项目支持在神华招标网进行网上购标)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套,文件售后不退。
现场考察:2013年12月23日上午10:00时,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地点:绥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刘藏华
投标截止日期及开标日期: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14年1月7日上午9:3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开标地点: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610会议室(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10室)各投标人应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招标 人: 绥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
联系 人: 刘天吉 刘藏华
联系电话: 0429-6615026
传 真: 0429-6615042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01室
邮 编:100007
公司电话:010-58134655、58134654
公司传真:010-58132347
联系 人:李晨、靳晶晶
邮 箱:lichensh136@126.com(如座机无人接听,可邮箱留言)
投标人在投标期间,如有任何澄清问题,请用正式提问文件盖章扫描发送至代理机构的邮箱,邮箱地址为:lichensh136@126.com,同时提供可编辑word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