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硫铁矿矿山山前废水治理工程技术
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云浮广业硫铁矿集团有限公司申请,云浮市环境保护局组织验收组对云浮硫铁矿矿山山前废水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的有关要求,现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山前污水处理站选址位于云浮市云城区高峰镇乌石岭拦砂库北侧。项目工程包括清污分流工程和废水处理工程。其中,清污分流工程清污分流范围为云浮硫铁矿矿山山前矿区范围,汇水面积为1.141km2,主要是将山前清污分流,废水引到酸水调节库收集处理,径流清水沿沟谷排出矿区。废水处理工程设计规模为日处理酸性废水1.0万吨,采用高密度泥浆法(HDS)工艺,出水回用水率设计为80%。
建设单位:云浮广业硫铁矿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云浮市云城区高峰镇乌石岭拦砂库北侧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额为3467.8万元,环保投资2468.72万元,占总投资的71.2%。环保投资主要为污水处理和清污分流费用总和,其中污水处理所需费用为1773.84万元,清污分流所需费用为695.88万元。
环评编制单位: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云浮市环境监测站。
二、环保执行情况
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项目建设落实了云环建管〔2010〕093号关要求。
(一)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山前酸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高密度泥浆法HDS工艺处理后排放。
(二)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粉尘经袋式除尘器收集处理后排放。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主要噪声设备采用减振、隔声、吸声、装消声器等措施。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污水处理厂污泥一部分用泥浆泵泵回石灰/泥浆混合槽,与石灰混合后溢流至反应器继续连续参加反应,多余底泥使用泥浆泵输送到选矿厂的尾矿输送系统,利用尾矿输送系统输送到尾矿库,生活垃圾交给当地环卫部门清运。
(五)环境应急预案。
项目制订《云浮广业硫铁矿集团有限公司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云浮广业硫铁矿集团有限公司专项应急预案》、《尾矿库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已组织评估并报云浮市环保局备案。
三、验收监测结果
云浮市环境监测站编制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云)环境监测(验)字(2013)第1108号表明:
(一)工况。
在验收监测调查期间,山前废水治理工程项目处理设施正常生产,生产负荷为95.0%~96.0%,实际排水量为1761~1850t/d,废水回用率为80.7~81.5%,符合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环发〔2000〕38号)中“验收监测应工况稳定,生产负荷达设计生产能力负荷的75%以上”的要求。
(二)废气验收监测结论。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区域的主导风向为东北风。山前废水治理工程项目车间厂界无组织颗粒物上风向参照点浓度与下风向监控点浓度差范围为0.117~0.295mg/m3,厂界无组织颗粒物监测浓度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中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要求(厂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m3)。
(三)废水监测结论。
1、山前废水处理设施10月24日和25日的废水处理能力分别为9600立方米/日和9500立方米/日;实际排放量分别为1850立方米/日和1760立方米/日;废水回用率分别为80.7%和81.5%。
2、山前废水处理设施废水总排口六价铬未检出,其余指标 pH值、悬浮物、铜、铅、锌、硫化物、砷、镉、锰、镍、汞、总铬、CODcr、氨氮、氟化物浓度均符合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要求。主要污染物的去除率:悬浮物96.0%,铜85.3~89.0%,铅89.8~90.4%,锌97.4~97.8%,硫化物89.0~90.6%,砷77.5~82.3%,锰95.5~96.5%,总铬90.2~96.2%,氟化物83.7~83.9%。
(四)噪声监测结论。
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昼间厂界噪声为52.6~61.7dB(A),夜间厂界噪声为47.6~54.2dB(A),昼、夜间厂界噪声监测点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昼间65 dB(A),夜间55 dB(A));主要声源为生产机械和虫鸣,由于项目周边均没有敏感点,噪声对周边影响不大。
(五)固体废物验收监测结论。
目前,厂方对固体废弃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进行处理处置:工程污泥来源主要是Φ18m浓密池固液分离后的污泥,根据项目环评报告的预测分析以及实际运行情况,项目年产生干污泥量约为36500t。由于该污泥中残留有部分未反应的碱,产生的污泥一部分用泥浆泵泵回石灰/泥浆混合槽,与石灰混合后溢流至反应器继续连续参加反应,多余底泥使用泥浆泵输送到选矿厂的尾矿输送系统,利用尾矿输送系统输送到尾矿库。生活垃圾交给环卫部门清运。
(六)污染物排放总量。
由于项目属于环保治理项目,山前废水处理设施10月24日和25日的废水处理能力分别为9600立方米/日和9500立方米/日;实际排放量分别为1850立方米/日和1760立方米/日;废水回用率分别为80.7%和81.5%。
废水总量控制指标:监测结果表明,验收期间项目废水实际排放量为1805t/d,合65.9万t/a,化学需要量为55.9 kg/d,合20.4 t/a。符合环评报告书提出的有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废水排放量73.0万t/a,化学需要量65.7 t/a。
(七)公众意见调查结果。
公众参与调查结果表明,绝大多数被调查者认为项目施工期、试生产期没有与周边居民发生过纠纷,项目污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及对被调查者生活、工作没有影响。100%的被调查者对项目环境保护工作表示满意或基本满意。
本项目环保验收公示期为2013年11月29至2013年12月5日。公众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我局将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联系地址:云浮市河滨东路250号,联系电话(传真):0766-88276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