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实施范围包括共4个污水处理厂,分别是平顶山市第一污水处理厂一期、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新城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和新城区污水处理厂二期,设计污水处理总规模26万吨/日。根据《平顶山市污水处理厂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及《平顶山市区污水处理厂PPP项目财务测算及分析报告》,确定本项目污水处理服务费初始价格为1.1元/吨,特许经营权最低转让价款为4.5亿元人民币。
本项目于2014年6月份开始启动,平顶山市政府专门成立了平顶山市污水处理行业改革领导小组。2014年6月至2015年3月,主要是按照传统的TOT方式进行运作。2015年4月,依据《财政部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规定,开始按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模式)进行运作。
2015年4月中旬,根据平顶山市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决定,平顶山市污水净化公司和平顶山市新城清源污水净化公司职工安置方案制订完成并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5月份完成了4座污水处理厂的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工作;4座污水处理厂资产总额6.73亿元,评估后的资产总额为5.77亿元。
2015年6月份北京思泰工程咨询公司开展了本项目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论证结果为本项目适合采用PPP模式运作,项目政府支出占政府年度财政预算支出的0.62%,完全在财政预算可承受范围以内。
2015年7至8月份,本项目咨询及招标机构国信招标集团公司完成了项目财务测评,制订了本项目实施方案并经市政府批复同意,完成了项目准备工作。在此期间,市住建局配合市财政局积极申报省财政厅和财政部PPP示范项目,并成功纳入财政部第二批PPP示范项目。
2015年8月21日发布了资格预审公告,正式进入项目采购阶段。北控水务、首创股份与省水投(联合体)、北排集团、深圳水务、厦门水务、兴蓉环境、重庆康达、桑德环境8家社会资本报名参与资格预审;按照招投标及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要求,9月21日依法进行了资格预审评审,7家单位通过了资格预审,兴蓉环境因未提供财务审计报告原件而未通过资格预审。
在此期间,按照市政府要求,草拟了本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并反复征求相关社会资本和政府相关部门意见,并于2015年10月13日经市政府批复同意。本项目特许经营协议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随招标文件一同发售给投标单位。9月29日,为充分与社会资本方沟通,专门组织了标前答疑会,对社会资本方提出的问题进行研究,并给予一一答复。10月16日本项目如期顺利开标,最终厦门水务集团公司以8.61亿元报价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2015年11月20日,平顶山市住建局受市政府委托与厦门水务集团在平顶山签订了《平顶山市区污水处理厂PPP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目前,正在进行项目移交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