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特许经营协议,康达集团有权在目标项目特许经营期内无偿使用该等项目,并承担其维护责任。三门峡市陕州区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将就目标项目的运营向康达集团授出特许经营权,自商业运行日起计为期30年,惟商业运行日与目标项目第二期商业运行日的间隔期等于或不超过10年 。倘该期间超过10年,目标项目第一期及第二期的特许经营期则为自其各自商业运行日起计为期30年。于30年特许经营期届满后,康达集团须向三门峡市陕州区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或其指定机构无偿移交目标项目。
于成立项目公司后,项目公司将取代康达集团作为特许经营协议的履约方,并承担康达集团于特许经营协议项下的一切权利及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