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过去的一年时间里,对于西安鄠邑区大王镇宜都村的村民们来说,无疑是大家平生最难熬的一年了。这一年时间里,每一次呼吸对他们来说都是一种折磨。甚至每张一次嘴,都让他们痛苦万分。(6月9日,澎湃网)
原本和谐安乐的小村庄,只因为在村干部的动员下,把136亩耕地流转给一家企业“养蚯蚓”,于是,就有了噩梦的开始,每天都要忍受恶臭附身、苍蝇扑面所带来的恶心。虽然地方政府、环保部门曾下达过整改通知、罚过款,媒体也有曝光,但依然无法制止污泥的持续倾倒,让人不禁想问,事件背后究竟是谁之过。
首先,村干部“乱作为”是问题发生的主要原因。合同上明明写着“从事城镇生活污泥处理”,可村主任就是“睁眼说瞎话”的告诉村民,土地流转就是用于“养泥鳅”,才会导致了“耕地成污泥堆”。 作为这一方水土的“父母官”,这位村主任完全漠视群众利益,胡乱作为,实在该严惩。
其次,监管“失明”也是问题发生的重要原因。按常理讲,136亩土地的流转对任何一个村而言,都是一件“大事”,必须要有党组织审议、村民议事会授权、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村委会才有权签订合同。然而,这么重要的一份合同,村民居然没有看到过,村主任就与企业签订了合同。而且我们也相信,这份合同,地方党委政府肯定也并不知晓,否则问题一定会被制止。可见,监管的层层“失明”,才让群众遭受了巨大损失,
此外,企业的“胆大妄为”也是原因之一。国务院《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中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污泥。环保部《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规定,禁止处理处置不达标的污泥进入耕地。两项法规都对污泥处置划定了“红线”,可企业依然敢在未取得“环评”手续时公然违法,在明知会对耕地造成损害的前提下,将污泥倾倒到耕地中,在地方政府的多次警告和罚款下,仍旧“我行我素”,毫无悔意,还妄想打“持久战”,让整个村庄为其的胆大妄为埋单,可见其有多胆大。
因此,事情到此,不能仅靠警告、罚款、发整改通知来遏制问题发生,必须要地方政府下真功夫、有大决心,要舍得一身剐,敢作为、真作为,联合多部门一同“作战”,向这种侵犯群众切身利益的行为出重拳、下猛药,坚决取缔和遏制其嚣张气焰。同时,还要尽快将污泥情理,及早还群众畅通的“呼吸”。另外,还需要环保专业人士,通过不懈努力,尽可能将耕地土质恢复,减轻“污泥堆”给群众带来的恶劣影响。
如果媒体的报道还不能触动地方政府的“神经”,问题依旧得不到圆满解决,或许这些世代居住于此的村民,真的只能像报道中讲的那样,唯有一条路可走——逃离。(陆仁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