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河钢集团,又一节能环保集团将组建!
时间:2022-05-12
来源:河钢集团
5月11日,河钢与唐山市政府以视频形式举行节能环保领域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约活动,双方将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国家“双碳”发展战略,充分发挥双方政策、技术、资源等方面优势,在培育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方面开展务实合作,组建节能环保集团,努力打造全省领先、全国一流的绿色发展标杆。
河北省委常委、唐山市委书记武卫东,河钢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于勇分别致辞并现场见证签约。
唐山市委副书记、市长田国良,河钢集团总经理王兰玉分别代表双方在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上签字。
唐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乔朝英,河钢集团副总经理李毅仁出席仪式。唐山市副市长郝志军主持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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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卫东首先对双方签订框架协议、组建节能环保集团表示热烈祝贺。
他在致辞中指出,推进与河钢集团在节能环保领域战略合作、组建节能环保集团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的实际行动,对唐山意义重大。唐山市委市政府将坚持“一刻也不能停、一步也不能错、一天也误不起”的工作状态,全力以赴推动协议落实落地。唐山将加快产业优化升级、新工业发展,在科技研发、环保装备制造等方面进一步深化与河钢集团的交流合作,打造环保产业现代供应链。希望河钢集团继续关心支持唐山发展,加强双方交流合作,助力唐山创新发展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加快实现“三个努力建成”“三个走在前列”宏伟目标。
于勇在致辞中表示,此次节能环保领域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约活动,是企地双方积极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国家“双碳”发展战略、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联手推动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的重大举措和深入实践。河钢与唐山市政府深化节能环保产业合作,必将为重点产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搭建新平台,为工业与城市和谐发展注入新动能,为产业升级拓展新发展空间。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助力生态文明建设,不仅是企业经济行为,更是国有企业的政治责任和社会担当。河钢要与唐山市政府持续深化全面战略合作,倾力打造最具技术创新力和市场竞争力的生态环保示范平台,为推动唐山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强省、美丽河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在武卫东、于勇的现场见证下,田国良与王兰玉分别代表双方在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上签字。
根据协议,双方将充分发挥唐山市政府在政策联通、资源调配、资本引导等方面优势,以及河钢在钢铁产业及环保领域的技术、资本、人才等方面的产业发展优势,引进第三方相关领域龙头企业或机构,以生态环境领域重大需求为导向,以环保科技创新为引领,立足战略咨询、科技创新、产业服务、投资运营,努力打造生态环保领域最具技术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覆盖气水土固全要素污染治理的科技服务型示范平台。
根据项目开展需要,河钢将在唐山市组建节能环保集团,该节能环保集团定位为高新技术产业,将积极承接国家在环保领域的政策支持,打造集环保项目、环保建设、环保技术推广、环保水平评估于一体的第三方环保服务权威平台,全面推动河北绿色低碳发展。与此同时,该节能环保集团还将依托河钢现有制造能力,进一步创新钢铁资产利用模式,释放河钢存量资产效能,推动制造产业向绿色产业转型,实现由单一的服务钢铁到服务绿色环保产业的跨越。
唐山市生态环境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发改委、路北区负责人,河钢集团总监及资本运营部、战略发展部、资产财务部、法务合规部负责人,河北大河生态环境科技集团、新城投集团负责人参加仪式。
关于举办“《室外排水设计标准》(GB 50014-2021)宣贯
暨室外排水设计技能提升线上培训班”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2021年4月9日批准《室外排水设计标准》(以下称《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014—2021,自2021年10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3.3、4.1.6、5.6.1、5.15.3、6.1.12、7.1.11、7.1.13、7.3.8、7.11.3、7.12.4、8.3.15、8.3.16、8.3.18、8.3.20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国家标准《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4-2006)同时废止。
《标准》是对《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4—2006)(2016年版)的全面修订。作为排水领域的纲领性标准文件,随着近些年来排水工程领域的迅速发展,新版标准聚焦行业关注点,以突出排水工程系统性为基础,明确雨水系统和污水系统组成和设计要求,针对排水管渠、泵站、污水和再生水处理以及污泥处理和处置等各组成部分进行了补充和修订,修订内容见附件一。
为帮助业内工程技术人员,系统地了解和掌握新版《标准》修编思路、全面地学习和理解《标准》的主要内容、认真地把握《标准》强制条款的精髓、深入地探讨室外排水工程设计及审查中的疑难问题;从而提升工程设计水平,优化工程设计质量;同时了解和把握室外排水工作在城市水安全与治理领域的地位、作用和要求。经《标准》编写组同意,我单位决定举办“《室外排水设计标准》宣贯暨室外排水设计技能提升培训班”,欢迎大家参加。
一、 主办单位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给水排水》杂志社有限公司
二、培训对象
勘察、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工程项目管理、施工图审查、质量验收及检测结构等单位从事室外排水工程设计、工程管理、施工图审查及产品技术的人员。
三、时间、培训方式
2022年5月25日—27日,培训方式:线上授课(中国给水排水直播平台)
四、培训内容
1、《标准》的发展历程、适用范围及作用;
2、本次修订的背景、过程及修编原则;
3、修订的依据、以及为本次修订开展的专题研究内容及成果;
4、主要修订内容解析,及强制性条款的要点;
5、《标准》出台后设计及审查要点和应对策略;
6、与其他相关标准、规范协调配合方法;
7、相关案例及现场交流。
8、城市水安全与治理的要求和方法
五、培训内容及主讲专家
届时将由来自《标准》主编单位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的主要起草人员现场宣贯,解答学员提出的有关疑难问题;《标准》主审侯立安院士还将结合《标准》作“城市水安全与治理”报告。
培训内容 |
主讲专家(拟定) |
资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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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贯 |
规范总体介绍 |
陈嫣 |
上海市政总院第四设计院总工 |
内涝防治设计 |
吕永鹏 |
上海市政总院研究院院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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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渠和泵站 |
李伦 |
上海市政总院研究院副院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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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设计 |
王锡清(四院副总工), 赵明(四院工艺一所总工) |
上海市政总院第四设计院 副总工
上海市政总院第四设计院工艺一所总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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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泥处理处置设计 |
胡维杰(总工),卢骏营(副总工) |
上海市政总院第三设计院总工,副总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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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水工程电气和智慧化设计 |
李滨 |
上海市政总院第四设计院副总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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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水安全与治理 |
侯立安 |
中国工程院院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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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污泥及水环境治理方案等 |
李成江 |
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 顾问总工 |
六、费用及报名办法
1、培训费2000元/人,10人以上集体报名按照优惠价1800元/人;欢迎各单位集体组织参加。
2、请参加学习代表根据以上计划填写报名表(见附件二)发至联系邮箱: 我们在收到报名回执表后,开班前发放开班学习通知,详告具体学习时间安排等有关事项。
七、联系方式(《中国给水排水》杂志社)
联 系 人:王领全 13752275003(微信同),金晟 18622273726 (微信同)孙磊 13702113519(微信同)
联系电话: 13752275003, 13702113519 , 18622273726 ,022-27835639
2022年4月27日
附件一:
新国标《室外排水设计标准》(GB50014-2021)
修订主要内容
1、补充和修改了部分术语
2、新增第3章排水工程,系统规定室外排水工程的组成和相互关系
3、规定雨水系统的设计流量
4、规定污水系统的旱季设计流量和雨季设计流量
5、调整综合生活污水量变化系数
6、调整设计水质参考标准
7、调整检查井在直线管段的最大间距
8、新增排水管道进入综合管廊的相关规定
9、新增泵站和污水厂的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10、新增污水厂雨季设计流量下的达标排放要求
11、新增地下或半地下污水厂设计的相关规定
12、新增周进周出二沉池、高效沉淀池的设计要求
13、新增膜生物反应器(MBR)、移动床生物膜反应器(MBBR)的设计要求
14、新增气浮池、滤池和臭氧氧化技术的设计要求
15、删除土地处理的相关规定,细化人工湿地工艺的设计要求
16、新增次氯酸钠消毒的设计要求
17、新增污泥处理处置规模和设计能力的规定
18、修改补充污泥厌氧消化的设计要求
19、新增污泥好氧发酵、污泥石灰稳定的设计要求
20、修改补充污泥干化、污泥焚烧的设计要求
21、新增除臭的设计要求
22、新增信息化、智能化和智慧排水系统的设计要求
附件二:
《室外排水设计标准》培训报名回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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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疑难问题征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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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信息 |
单位名称: 税 号: 地 址: 电 话: 开 户 行: 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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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款账号 |
收款单位:《中国给水排水》杂志社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行天津河西支行 账号:1200 1635 4000 5251 9625 纳税人识别号:91120103103370821H ; 注册地址、单位联系电话:天津市河西区气象台路99号 022-27836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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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报名学员请填写报名表,并及时发给:wanglingquan8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