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湖镇广和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3】086)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惠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潼湖镇广和污水厂(一期)项目勘察设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自筹资金511.44万元,招标人为惠州市仲恺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广和污水处理厂总处理规模2.0万m3/d,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粗格栅及进水 泵房、辅助生产及管理用房等土建规模按2.0万m3/d设计,其余构筑物土建规模按1.0万 m3/d设计,设备规模均按1.0万m3/d设计。同时配套新建DN600-1000进厂污水主管约37km。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潼湖镇广和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勘察设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潼湖镇广和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勘察设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
3.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3.2.1设计资质和3.2.2勘察资质要求:
3.2.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同时具有以下第
①项及第②项工程设计资质:
①具有【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②具有【建筑行业丙级(或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3.2.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同时具有【工程 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 以上)】工程勘察资质;
3.3拟派的勘察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个,以联合体投 标的,必须以设计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协议书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联合体各 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须在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相应的资质等级按联合体协议书中职责分 工相应承担单位的资质情况确定;
3.5投标人应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本项目的班子成员必须是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人员;
3.6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4月06日00时00分到2023年04月25日10时59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5日11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25日11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