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中国老挝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分局拟审批 《磨憨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系统)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磨憨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系统)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磨憨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系统)改扩建工程(项目代码:2306-530139-04-05-401663)
建设地点:中国老挝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单位:中国老挝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管理委员会公园城市建设管理局
环评单位:丽江智德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位于磨憨生活垃圾处理场征地范围内,不新增占地。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增垃圾渗滤液处理系统1套,建设除臭系统1套。项目总投资2990.8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8.4万元。
二、项目施工期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废气:施工场地进行围挡施工,围挡高度不低于2.5m;物料堆放场所、土石方和建筑垃圾采取密闭式防尘网遮盖;车辆加盖篷布或密闭运输;驶出施工场地车辆轮胎采取铺垫草席方式除渣和人工擦拭方式清洁,禁止带泥上路;及时清扫出入口周边散落物料,保持路面清洁;施工场地和内部运输道路专人定时洒水降尘;施工现场出入口明显位置设置扬尘污染防治公示牌;施工扬尘无组织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
(二)废水:避免雨天进行地面大规模开挖作业,暴雨期间停止地基开挖等扰动地表类的施工,降雨径流经临时排水沟、临时沉砂池沉淀后回用于施工用水和施工场地洒水降尘用水;工具清洗废水、施工人员清洁废水设1个收集桶沉淀后回用为施工用水和施工场地洒水降尘用水;使用商品混凝土;禁止任何施工废水排入周边地表水。
(三)噪声: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和工艺;施工设备应安放稳固,并与地面保持良好接触并加强维护和保养,降低运行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格控制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运输应选在白天进行,靠近居民点路段减速行驶、禁止鸣笛;文明施工;施工场界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
(四)固体废物:弃土石方至填埋区作为日覆盖用土;建筑垃圾分类收集,能回收的外售,不能回收的按城建部门要求运至指定位置处置;生活垃圾至填埋区处置。
(五)生态保护措施:加强施工管理,施工活动在填埋场范围内进行,禁止超计划占用土地和破坏植被;开挖时应将绿化土与下层土分开,绿化土单独收集暂存、用于植被恢复覆土;绿化恢复采用乡土树种、草种,不得使用外来入侵物种;加强宣传教育,严禁猎杀野生动物,禁止破坏占地范围外的植被。
三、项目运营期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废气:调节池、渗滤液处理站产生恶臭收集后通过管道至1套新增生物除臭系统处理,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未收集恶臭无组织排放。恶臭排放达《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
(二)废水:本次新增垃圾渗滤液处理系统1套,与现有垃圾渗滤液处理系统一起,共同处理生活垃圾渗滤液和其他废水,处理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2规定限值,2025年10月10日前排入溪沟汇入南木窝河;自2025年10月11日起,填埋场不得外排废水至地表水体,达标出水委托磨憨南坡污水处理厂处理。增设1套在线监测设备监控尾水达标情况。非正常工况下关闭填埋区渗滤液导排实管阀门,关闭调节池至渗滤液处理站的提升泵站,封堵渗滤液处理站雨水排放口和尾水排放口,渗滤液处理站中废水至调节池暂存,禁止非正常排放废水至地表水体。
(三)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建筑隔声,风机安装消声器,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污泥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5085.7-2019)、《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298-2019)等要求进行属性鉴别后按要求处置,若属于危险废物则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置;若不属于危险废物,污泥直接或经处理后按照HJ/T300制备的浸出液中危害成分质量浓度低于GB16889-2008表1规定限值的依托填埋场填埋处置,若浸出液不符合要求则委托相应单位定期清运处置。废包装物收集至一般固废收集点,外售给废品回收站。废机油、监测废液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置。
(五)地下水和土壤: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危废暂存间为重点防渗区,渗滤液输送管道、自清洗过滤区、反硝化池、硝化池、MBR系统、芬顿氧化系统、BAF系统、污泥脱水间、除臭系统为一般防渗区;严格按要求对现有地下水监测井开展自行监测。
(六)环境风险:废机油、监测废液分别装入专用闭口容器,再置于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的危废暂存间内;及时抽吸调节池、现有和新建渗滤液处理系统恶臭,配备便携式气体检测仪,及时监测调节池、现有和新建渗滤液处理系统、恶臭收集处理设施及周边氨和硫化氢浓度,出现故障需抢修时先启动引风机或采取其他强制通风措施降低恶臭浓度,经监测符合要求后人员才可进入抢修抢险,防止人员中毒事件发生,防止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及时更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
四、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于2023年07月18日在中国老挝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管理委员会微信公众号开展“关于《磨憨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系统)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环评信息的公开”。
五、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工作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磨憨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系统)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六、 反馈方式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中国老挝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分局
Email:353380846@qq.com
电话/传真:13629625097
通信地址:西双版纳州勐腊县磨憨镇中国老挝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管委会201室
邮编:666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