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0831号提案答复的函
吴桂林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打造长三角美丽中国先行区“安徽样板”的提案》收悉。经与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等单位会商,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安徽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长三角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行动重点任务,更大力度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和生态系统优化,积极为长三角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贡献力量。
(一)加强谋划推进,共同落实先行区建设重点任务。围绕《长三角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行动方案》提出的重点任务清单、改革清单、政策清单等,会同沪苏浙共同制定长三角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行动任务分工方案,并印发《长三角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重点协作事项任务清单》,细化34项落实举措。围绕《长三角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行动方案》提出的目标任务,研究涉及我省的8项主要指标,系统分析存在的优势和短板不足,明确下步努力方向。充分发挥长三角区域三级合作机制作用和省环委办作用,将美丽长三角建设重点任务纳入省环委会2026年工作要点,有序推进重点任务落实。今年8月14日,参加生态环境部在上海召开的长三角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工作推进会,研究下一阶段先行区建设重点工作,共同推进各项任务落实。
(二)强化规划引领,构建先行区协同治理格局。 编制《美丽安徽建设“十五五”规划》《安徽省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十五五”实施方案》,引领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区建设。持续实施苏皖长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深化新安江—千岛湖生态环境共同保护合作区建设。协同推动长三角生态环境领域执法尺度统一,共同完善生态环境违法线索移送工作规程。落实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数据共享机制,自2025年以来,我省累计共享67亿条数据。共同开展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重点河流“一河一策一图”环境应急响应。持续深化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协作,共同实施区域空气质量提质增效行动,做好跨界水体共保联治,开展“无废城市”区域共建联治;共同推动生态环境标准一体化建设,累计出台6项区域标准。建立加强长江禁渔联合执法长效机制;推进马鞍山、宣城长江流域国土绿化示范项目,协同推动长三角长江干流生态廊道省级贯通。
(三)加强重点攻坚,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效能。深入谋划生态环保领域重大项目,2025年完成投资270.2亿元。2026年谋划申报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11个,获中央资金31.5亿元。持续推进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扎实推进城市污水管网整治攻坚行动,2025年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中央预算内投资超60亿元,新增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能力40万吨/日,更新改造市政污水管网2229公里。创新污水治理模式,合肥、安庆入选国家供排水综合管理重点城市。今年7月,全国群众身边水体保护暨美丽河湖建设工作会议在马鞍山召开。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源头管控,在81个主要农业县(市、区)开展科学施肥增效;推广农作物病虫害全程绿色防控技术,试点开展废旧农膜回收处置机制;对全省15513家畜禽规模养殖场设施建设情况开展全面核查,推进污染隐患等问题加快整改。持续推动煤矸石、粉煤灰、工业副产石膏、冶炼废渣、尾矿等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扩大在生态修复、绿色建材等领域利用规模,2025年全省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92%,较“十四五”初增长近10个百分点。
(四)加快绿色转型,着力打造先行区发展高地。支持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认真落实《关于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培育壮大新质生产力的意见》,细化我省落实措施,以高水平保护塑造发展新动能。研究制订《关于沿江城市高质量联动发展的实施意见》,谋划“一廊四带一通道”协同发展格局,聚力打造沿江智造走廊,加快构建沿江协同创新发展带。以“智改数转”赋能传统产业绿色升级,聚焦钢铁、有色、化工、建材、纺织等重点行业,开展节能降碳、工艺革新、装备更新、清洁生产和超低排放改造。构建国家、省、市三级绿色制造体系,大力发展绿色产业,2025年全省新能源汽车产量、出口量均居全国首位,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企业达50家。聚焦十大未来产业,编制安徽省未来产业发展“十五五”规划,因地制宜谋划全省未来产业布局。
(五)发挥生态优势,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支持黄山市建设国家级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发布《特定地域单元生态价值核算技术规范》《特定地域单元生态产品价值收益权质押贷款实施指南》,推动黄山市落地全国首单特定地域单元生态产品价值(VEP)收益权质押贷款;积极推进杭黄世界级自然生态和文化旅游廊道、浙皖闽赣国家生态旅游协作区建设,联合推出“文化纵贯线、山水狂想曲”两大杭黄廊道主题线路和8条黄金游线产品,全面深化皖浙两省及杭黄两市文旅产业协同合作。遴选确定宣城市、池州市、宿州市、六安市金寨县4个地区开展省级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支持池州市开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新路径试点项目建设,重点以“中国生态硒都”的生态富硒本底为基础,投入200万元省级环保专项资金,系统开展发展规划、平台建设、品牌培育、VEP核算及绿色金融机制构建等工作。
(六)加强多元投入,拓宽资金来源渠道。省级设立生态环境专项资金,2025年安排资金4.5亿元,重点聚焦大气、水污染防治、农村环境整治、流域生态保护补偿等美丽安徽建设重点工作。在省新兴产业引导基金16只母基金中,设立省新能源及绿色低碳主题母基金,主要投向储能、节能新材、节能照明、节能技术设备、环保设备及服务等领域。稳妥有序推进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实施,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在库EOD项目(37个)累计获得银行授信477.8亿元,放贷134.6亿元。印发《安徽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安徽省推进用水权改革工作方案》《安徽省林业碳票管理办法(试行)》,稳步推进排污权、用水权、林业碳票等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交易。推进交易平台建设,在安徽省生态产品交易所试点运营省林业碳票、排污权和水生态产品3个省级交易市场。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我们将坚持把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区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以携手共建长三角美丽中国先行区为牵引,结合您的建议,进一步谋深谋实工作举措,扎实推进先行区各项重点任务落实,共同打造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样板区。
(一)深化污染防治协作。共同实施区域大气污染防治提质增效行动。完善长三角地区大气等生态环境数据共享机制。加强苏皖鲁豫交界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支持皖北与毗邻地市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协作。系统推进长江、淮河、新安江、巢湖综合治理,做好跨界水体协同保护。共同实施《长三角区域重点跨界水体总氮协同防控专项方案》,建立跨界总氮协同防控模式。推进“无废城市”共建联治。持续开展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排查整治。
(二)加快绿色低碳转型。引育壮大新能源及绿色低碳产业,健全绿色产业体系。严格环境准入,防止“两高一低”项目盲目上马。协同构建长三角一体化能源体系,持续扩大风电装机规模,加快抽水蓄能项目建设。推进多式联运发展,持续加强水运体系联通,建设芜湖马鞍山江海联运枢纽、江淮干线水运大通道。加快推进国四柴油货车淘汰。深入实施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建设,持续完善省级碳足迹因子库建设,积极培育开发我省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探索皖沪互认的碳普惠合作路径。
(三)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完成第五次全省生态状况变化调查评估,系统分析典型区域和省域生态状况变化趋势。全面完成长江流域国土绿化示范项目。推动出台区域绿道标准。协同推进生态保护红线无缝衔接。组织开展重要生态空间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推动问题即查即改。严格落实长江十年禁渔。深入推进生物多样性调查监测,深化调查成果应用。实施外来物种入侵防控试点示范项目,提升全域防控水平。发挥生态优势,强化生态产品供给,培育壮大生态康养产业,拓宽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
(四)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探索毗邻地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协调,加强与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双向衔接。联合开展区域生态环境领域科技攻关。协同推进长三角生态环境标准一体化。共同实施《长江三角洲区域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规则》。联合出台《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监测技术服务机构典型违法情形清单》。共同完善跨区域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体系,推动常态化参与长三角跨省域排污权交易。
(五)扎实推进美丽系列建设。探索区域性环保建设项目金融支持模式。支持马鞍山等5市开展首批省级美丽城市建设,推进16个县(市、区)整县建成美丽乡村,完成25条美丽河湖建设。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鼓励引导园区、企业、学校等开展绿色、清洁、零碳引领行动。推动生态社区和美丽庭院建设,着力打造各美其美的美丽安徽建设格局,努力为长三角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作出更多贡献。
办理类别:A类
联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综合处
联系电话:0551—6277537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