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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渎污水处理厂现有规模5万m3/d,已不能满足木渎镇城市开发建设的发展需要,根据木渎片区总体规划和排水工程规划等,吴中区木渎镇污水处理厂拟在木东公路与规划凤凰路交叉口东南侧建设总规模为10万m3/d的木渎新城污水处理厂,原木渎污水厂废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有关文件的规定,建设单位于2012年5月委托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承担“苏州市吴中区木渎新城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的环境评价工作。
按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文《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公示,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苏州市吴中区木渎新城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
项目概要:木渎新城污水处理厂拟建厂址位于木东公路与规划凤凰路交叉口东南侧,木渎与横泾交界处,其尾水排放口在木横河,最终排入胥江。拟建的工程总投资约10.4亿元,处理规模为10万m3/d,占地约264亩,同时建设配套的管网工程。该污水厂污水处理厂主要处理工艺拟采用A2/O+混凝、沉淀、过滤+紫外线消毒污水处理工艺,使得处理出水水质达到《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1072-2007)限值标准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拟采取的治理措施
①恶臭的影响及治理措施
通过对污水处理厂的类比调查,本项目恶臭主要来源于进水泵房、生化池、污泥池、污泥浓缩池、污泥脱水机等建((((构)筑物。产生恶臭的物质以硫化氢和氨为常见。根据对现有的污水处理厂周围恶臭污染物浓度现状监测及其它污水处理厂类比调查,可认为污水处理厂恶臭影响范围最大为150米。拟建工程的卫生防护距离200米,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②对水环境的影响及治理措施
根据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水质,按工程的设计规模及所要求达到的出水排放标准,即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的一级标准的A标准,本项目主要废水污染物排放源强见表1。
表1 木渎新城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情况
从预测结果来看,当胥江顺流时,污水处理厂尾水的对下游影响最大长度约为5.3km,不会对下游7.1公里处的下一功能区产生影响。当胥江倒流时,尾水影响范围大约在2.9km左右,COD和NH3-N浓度基本恢复到原来浓度,水质处于Ⅲ类,不影响太湖饮用水源地的保护。
③对声环境的影响
在鼓风机、潜水泵、搅拌机等噪声大的设备上部加盖,以阻挡噪声传播,厂区建筑布局合理,在厂界处设置绿化隔离带。通过预测分析:采取措施后,厂界噪声可以达到标准要求,设备噪声不会对外环境产生不利的影响。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①符合产业政策:本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9号令中鼓励类第二十二款“城市基础设施”中的第9条“城镇供排水管网工程、供水水源及净水厂工程”的要求,所以与相关产业政策一致。
②项目选址合理性:本项目建设符合本地区区域环境规划、经济发展规划,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很小,从环境角度看本项目选址合理。
③方案比选:根据倒置A2/O+深度处理和改良型(A2/C)氧化沟+深度处理、A2/O-MBR工艺三个方案的技术经济和综合比较,考虑用地、进水水质、出水水质要求及运行稳定性和运行管理费用等,倒置A2/O+深度处理法明显优于改良型(A2/C)氧化沟+深度处理和A2/O-MBR工艺,因此倒置A2/O+深度处理法为优选方案。
④工程处理达标可行性分析:根据本工艺进水水质、相关的试验数据和国内其他类似污水厂多年运行实践情况类比分析表明:本项目所采用工程可以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一级标准的A标准。
⑤排污总量:本项目废水污染物排放量纳入吴中区的总量计划中,并在吴中区内进行平衡。
⑥项目实施后不降低当地的环境功能要求:本项目正常运行时,废水对胥江水质和主要保护目标影响较小,恶臭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分析表明本项目建设不会造成周围区域的空气环境质量、地表水环境质量的下降。
综上所述,该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按照报告书中的废水处理工艺处理后废水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经预测评价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从环保的角度上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其他注意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包括受本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简本,公众可前往木渎污水处理厂索取阅读。
公众查阅简本及反馈意见的期限为自本公告之日起十日内。
公众如需索取相关补充信息、反馈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时,可通过电邮、信函或传真方式,与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具体联系方式为:
建设单位的名称:吴中区木渎镇污水处理厂
建设单位联系人:查厂长
通信地址:木渎镇金山路太平花园东侧邮编:215101
联系电话:13862427399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环评机构联系人:陈工
通信地址:南京市蒋王庙街8号邮编:210042
联系电话:025-85287102
传真:025-85283671
公告发布单位:吴中区木渎镇污水处理厂
公告发布时间:2012-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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