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店镇位于登封市东部,镇区建成区面积4平方公里。根据《登封市卢店镇总体规划(2010—2030年)》,2030年镇区面积达6.19平方公里、人口6.5万人;在镇区东南建设日处理能力5万吨的污水处理厂一座,用于处理登封市产业集聚区东部区域、卢店镇区所产生的生产、生活污水,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商。
二、合作方式
BT或BOT模式
三、对投资方要求
1、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并有效存续的企业,企业有实力参与该项目建设,企业注册资金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2、必须具有从事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的能力、经验;
3、信用等级2A级以上,近两年无不良行为记录。
四、报名要求及联系方式
报名时递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资格证明文件。
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报名地点:登封市卢店镇政府(卢店镇迎宾大道与振兴路交叉口西北角)
联 系 人:秦先生 王先生
联系方式:0371-62981006、62986557
13608670336 13938543357
卢店镇人民政府
2013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