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淳口镇高田村湘宇食品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发布时间:2013-07-12
一、项目概要
浏阳市湘宇食品厂拟投资530万元,在浏阳市淳口镇高田村境内新建厂房,生产腊制品,预计年产量为500吨。项目总用地面积2455m2,主要构建筑物包括办公用房和生产车间,主要生产设备为真空打包机等。
二、项目对环境造成的主要影响
(1)废气:油烟;污水处理站产生恶臭异味。
(2)废水:生活污水和含油废水。
(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为真空包装机工作时产生的设备噪声。
(4)固废:原材料解包产生的废包装袋;生活垃圾。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主要环保措施
(1)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厂区污水处理设备;生产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排入厂区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排放标准后外排,最终汇入捞刀河,对水环境影响不大。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影响分析
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车间顶部不小于15m排气筒外排,排放浓度小于2mg/m3,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要求。恶臭异味在采取环评所提建议后对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影响分析
项目采用技术先进的低噪声机械设备,且全部室内安装,同时加强厂区绿化,厂区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项目原材料解包废包装袋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并存放在有盖的容器内,由专人负责,并统一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做无害化处理,固体废物对环境基本无影响。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整体上符合环境保护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在落实各项环保措施,以及“三同时”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本项目在拟定地址建设和生产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众参与的范围主要为项目所在地或与本项目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征求公众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址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和起止时间
本次公众参与采用向公众公示相关信息后,收集公众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的形式,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在公示期限内通过以下联系方式,直接到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反映或采用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供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及政府环境主管部门决策参考。公示时间:2013年7月12日~2013年7月18日。
七、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浏阳市湘宇食品厂
地 址:浏阳市淳口镇高田村
联 系 人:慕为兴
联系电话:15084926752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长沙振华环境保护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井湾路4号(邮编:410000)
联 系 人:王如意
联系电话:13787206000
电子邮箱:ruyihb@126.com
浏阳市湘宇食品厂拟投资530万元,在浏阳市淳口镇高田村境内新建厂房,生产腊制品,预计年产量为500吨。项目总用地面积2455m2,主要构建筑物包括办公用房和生产车间,主要生产设备为真空打包机等。
二、项目对环境造成的主要影响
(1)废气:油烟;污水处理站产生恶臭异味。
(2)废水:生活污水和含油废水。
(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为真空包装机工作时产生的设备噪声。
(4)固废:原材料解包产生的废包装袋;生活垃圾。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主要环保措施
(1)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厂区污水处理设备;生产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排入厂区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排放标准后外排,最终汇入捞刀河,对水环境影响不大。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影响分析
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车间顶部不小于15m排气筒外排,排放浓度小于2mg/m3,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要求。恶臭异味在采取环评所提建议后对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影响分析
项目采用技术先进的低噪声机械设备,且全部室内安装,同时加强厂区绿化,厂区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项目原材料解包废包装袋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并存放在有盖的容器内,由专人负责,并统一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做无害化处理,固体废物对环境基本无影响。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整体上符合环境保护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在落实各项环保措施,以及“三同时”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本项目在拟定地址建设和生产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众参与的范围主要为项目所在地或与本项目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征求公众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址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和起止时间
本次公众参与采用向公众公示相关信息后,收集公众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的形式,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在公示期限内通过以下联系方式,直接到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反映或采用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供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及政府环境主管部门决策参考。公示时间:2013年7月12日~2013年7月18日。
七、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浏阳市湘宇食品厂
地 址:浏阳市淳口镇高田村
联 系 人:慕为兴
联系电话:15084926752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长沙振华环境保护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井湾路4号(邮编:410000)
联 系 人:王如意
联系电话:13787206000
电子邮箱:ruyih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