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卫东区2013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已由河南省发改委以豫发改投资[2013]717号文下达,工程实施方案由平发改农经[2013]32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省市配套资金、群众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卫东区中小型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汇龙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卫东区2013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
2.2招标编号:HLZB(P)-[2013]-0820
2.3采购编号:pwzc2013-037Ag
2.4工程内容:本次卫东区建设饮水安全工程包括:供水站(包括管理房、机井及配套、压力罐、配电设备)、管网铺设、入户等;项目涉及平顶山市卫东区光华路办事处程庄村、辛北村0.56万人的饮水不安全问题,并解决程庄小学345人农村学校师生饮水问题。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2个标段,具体划分如下:
一标段:卫东区2013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供水站工程(包括管理房、机井及配套、设备及安装);
二标段:卫东区2013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管网铺设及入户工程;
2.6工期要求: 9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和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3)拟任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且2010年8月1日以来具有饮水安全项目施工经验并无在建项目,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企业主要负责人、拟任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应取得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4)企业2010年8月1日以来具有良好工程业绩(以合同日期为准),且企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5)持有企业注册地清欠农民工工资管理办公室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3.2投标单位在开标前须提供企业注册地市、县级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
3.3投标单位须在河南省水利厅《河南省水利施工企业信用系统》中备案并公示;
3.4每个投标人最多报一个标段。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4、报名须知
4.1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
报名携带“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规定的证件、证明及法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原件(同时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注: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及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前述本单位人员是指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人员(证明材料须附在授权委托书后):①聘用合同必须由投标人与之签订;②与投标人有合法的工资关系;(须提供2012年7月-2013年7月的工资单);③投标人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须提供2012年7月份以来的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证明)。
4.2报名时间及地址
1.报名时间: 2013年 8月 26日~8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及招标文件领取地点:平顶山市新城区祥云路中段建设工程交易管理服务中心二楼
4.3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3年9月2日~9月6 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4.4招标文件施工标每套售价2000元(含图纸),售后不退。
4.5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踏勘。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卫东区中小型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王先生
地 址:建设路东段卫东区农林水利局
电 话:0375-7101727
代理机构:河南汇龙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女士
地 址:老河南城建学院东校区行政科技楼南一楼(平顶山市湛南路26号院);
电 话:18637590607
电子邮箱:HUILONG@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