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发电厂脱硫废水处理系统扩容改造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招标编号:0724-1300C25N2074
日 期:2013年9月4日
1、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原广东广机国际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机构”)受广东珠海金湾发电有限公司(出资方)和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珠海发电厂(管理方)(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珠海发电厂脱硫废水处理系统扩容改造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按照本公告的要求提出报名申请。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珠海发电厂原脱硫废水处理系统设计出力为28 m3/h。根据国家环保要求,珠海发电厂一期1、2、3、4号机组脱硫系统与2012年起陆续开展实施了取消旁路及增容改造,改造完毕后脱硫废水量比原设计废水量有所增加,四台机组脱硫系统增容改造后的设计废水排放量为41 m3/h,远超出原脱硫废水系统的处理能力,因此需要对原脱硫废水系统进行扩容改造。
珠海发电厂原有脱硫废水处理系统采用中和絮凝澄清工艺处理,为增加处理能力及节约成本,原系统设备最大限度利旧,拟保留原有混凝设备、新增一列混凝澄清设备,以及在混凝中和处理前增加预沉淀设施,降低废水的含固量。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技术文件。
本改造项目工期要求在2013年内完成安装及投运。
珠海发电厂一期1、2、3、4号机组脱硫系统资产属广东珠海金湾发电有限公司,因此本项目中出资方为广东珠海金湾发电有限公司;而脱硫废水系统的管理方为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珠海发电厂,因此本项目管理方为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珠海发电厂。
2.2招标范围:
项目建设采用EPC模式,为交钥匙工程,本次招标范围为EPC部分,由此引发的一切与本项目相关工作均由投标方负责,内容包括珠海发电厂脱硫废水处理系统扩容改造工程及因改造工程影响而必须改造、移位的其他系统设备的设计(含防腐)、选型、制造、配套设备供货、包装、运输、拆除(含恢复)、建筑及安装(含修复)、检验、单体试验、整体调试、验收配合、技术服务、人员培训、售后服务等在内的所有工作。
工艺改造范围从珠海发电厂1、2机组脱硫工艺楼的废水收集箱出口法兰至珠海发电厂1、2号机组化学公用废水收集池和淤泥收集池之间的全部设备、设施,以及因珠海发电厂废水处理系统改造的影响而必须对其他系统设备进行的改造、移位等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技术文件。
2.3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标,网下评标,网上报名与网下投标同时进行,若出现不一致,以递交的书面文件为准。即投标人除须递交全部投标文件(纸质版本及相应的电子版本)外,还须在粤电商务网(http://www.gdydb2b.com)上报名: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招投标媒体(粤电商务网)上进行投标操作。书面投标文件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注:若在粤电商务网操作,若有问题需要咨询,可致电粤电商务网客服电话020-85138900或者通过网上QQ在线咨询。
3.1、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或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的合法机构,并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订立合同的权力。
(2) 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A) 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环境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水污染防治);
B) 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相当于ISO9000系列标准)。
(3) 投标人或其合作方还需同时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A)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颁发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两者以上的资质;
B)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投标人近三年来无重大经济行为受到刑事、行政处罚及民事起诉。
(5) 投标人应是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方的;投标人没有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方雇用或曾经雇用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关联。
(6)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上述情况下,招标人只接受报价最低的投标人,其余投标按废标处理。
(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9) 招标人注册资金额度为300万人民币或以上。
3.2业绩要求
(1) 投标人至少应具有2个国内单机300MW及以上容量燃煤发电机组脱硫废水处理系统改造工程或新建工程成套成功运行的业绩;
(2) 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应是投标人的业绩;投标人至少应当提供合同协议书、能清晰显示合同承包范围的合同资料、投运证明(或用户证明,若项目已投运)。且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应当能清晰显示项目名称、供货范围、数量和型号。
4、招标文件的获取程序如下:
4.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审查方式,投标人可按以下购标程序购标:
①详细阅读招标公告及其附件(从国义招标网站www.gmgitc.com下载)——②按公告要求报名——③按公告要求编制和递交投标报名申请文件(由国义招标16楼能源环保事业部负责)后即可办理购标手续(由国义招标2楼综合部购标室负责)。
4.2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3年9月4日至2013年9月10日。
投标报名及递交投标报名申请文件时间:2013年9月4日至2013年9月10日,每天(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9:00至11:30,14:00至16:30(北京时间)
4.3招标文件发售:
4.3.1、招标文件售价:具体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2、发售时间:具体见招标文件,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注意:对于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文件的,请投标人务必仔细阅读招标公告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并在按公告要求编制和递交投标报名申请文件(由国义招标16楼能源环保事业部负责)后,才能领取招标文件以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
4.3.3、发售方式:
方式一、派员前来购标室办理购标事宜:(1)现场递交《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2)现场缴纳标书款;(3)现场领取发票和纸质招标文件等资料。
方式二、采用邮购+汇款方式办理购标事宜:(1)按要求填写并传真《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同时附上支付凭证复印件)至购标室;(2)注意查收快递,以便及时接收来自购标室的纸质招标文件等资料和发票;(3)收款人账户信息见第4.3.4条。注意:及时传真《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并同时附上汇款凭证复印件,并在传真后应及时与发售招标文件的联系人吴小姐联系确认。
4.3.4、发售招标文件事宜由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综合部购标室负责,具体联系人见本招标公告第6点(3)所述。
5、投标报名:
5.1只有按要求提交报名资料的投标申请人才能成为正式投标人,本招标项目的报名申请文件可从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gmgitc.com”下载,以及必须在粤电商务网(www.gdydb2b.com)上报名,并可下载招标文件。
5.2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取全部满足报名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本项目的正式投标人。
(2)当满足报名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本项目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5.3本项目接受现场报名和邮寄报名文件两种方式,投标人报名时必须递交申请报名资料至本公告第6点所述的招标代理机构办公地点。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交对第3点公告要求一一响应的报名材料正副本各一套、与纸质文件完全一致的电子版本一套(要求提供加盖公章的与纸质版完全一致的pdf格式文件,并请提供用本公告附件填写的可编辑的word格式,word格式主要是用于复制投标人的信息所用,请投标人将资料一起发送招标代理邮箱819669425@qq.com 、gmgit@qq.com、61615984@qq.com,标题注明公司名称及所投招标编号及项目名称)。
5.4报名材料,请按照本公告后附的格式将复印件书式装订成册,装订的纸张规格为A4,设封面,每页加盖单位公章。
5.5投标人必须在报名时间内报名及递交报名资料,递交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报名资料的投标人在收到招标代理机构通知后可购买标书,未经通知的投标人请勿购买标书。(注:邮寄报名资料的有效接收时间:2013年9月10日16:30分前,以招标代理机构接收时间为准,之后不再接收任何报名资料。)
6、有关此次招标邀请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及联系方式查询:
(1)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及方式:
名 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网址:www.gmgitc.com)
地 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6楼(邮编:510080)
电 话:(8620) 87768198
传 真:(8620) 8767 3286
联 系 人:陈健(15986353277;819669425@qq.com)、杨佩旋(13724008105;gmgit@qq.com)、罗若鹏(13427584106;61615984@qq.com)
(2)投标保证金收取联系人及方式:
名 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网址:www.gmgitc.com)
地 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艺星大厦西侧)-16楼(邮编:510080)
电 话:(8620) 87768198-662;传真:(8620) 8776 8198
联 系 人:王小姐
户 名: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体育东路支行(行号:308581002097)
账 号:120905690610808
(3)发售招标文件事宜联系人方式:
单 位: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综合部购标室
联 系 人:吴小姐;
电 话:020-37652392;传真:020-37652396;
地 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艺星大厦西侧)1楼(购标室)(邮编:510080)
户 名: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体育东路支行(行号:308581002097)
账 号:120905690610808
(4)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项目管理方: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珠海发电厂-商务分部
详细地址: 广东省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开发区珠海电厂商务分部
电 话: 0756-7776969;
传 真: 0756-7265923;
商务联系人:陈永福
技术联系人:袁力(13823029887)
7、投标人的授权代表或联系人应经常留意并检查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中所登记的电子邮箱,以便及时获取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项目相关通知等。
本项目的申请《报名资料》格式文件请前往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gmgitc.com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