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阳市城区道路配套排水管网工程1-4标段标底价、招标控制价及更正公告
各投标人:
现将溧阳市城区道路配套排水管网工程(溧采公【2013】第33号)1-4标段标底价、招标控制价公布如下:
一、标底价和招标控制价:
标段 标底价(万元) 招标控制价 (万元)
一标段 959.93 680.77
二标段 793.89 600.37
三标段 771.22 550.12
四标段 623.80 448.13
二、更正内容:
(一)、投标函格式变更如下:
投 标 函
致:__(招标人名称)_____、溧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1、根据已收到的招标编号为溧采公[2013]第33 号的溧阳市城区道路配套排水管网工程1-4标段 工程的招标文件,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工程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和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报价如下:
标段 |
招标内容 |
投标总价 (万元) |
项目经理 |
工程质量 |
工期 (天) |
一标段 |
码头西街排水管道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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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段 |
清泓路排水顶管工程(W19-W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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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标段 |
清泓路排水管道工程(除W19-W31顶管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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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昌西路污水管道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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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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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标段 |
下宋路排水管道工程 |
注:投标总价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我方如能中标,将按上述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的条件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和保修。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______天(日历日)内竣工并移交整个工程,并确保工程质量达到______。
3、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规定提交上述总价______%的货币资金,作为履约保证金。
4.如果我方中标,将派出_____________(项目经理姓名)作为本工程的项目经理。
5.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6、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投标人:(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名称: 银行帐号:
开户行地址: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二)要求:
1、投标函密封要求:此投标函必须与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一起单独密封。
2、凡投标函投标报价与投标文件正本报价不一致的作废标处理,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
3、投标文件提交时,由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进入开标室,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待监督小组成员检查完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后,由招标单位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其他招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内容,并经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核对后签字确认。
招标单位:溧阳市排水管网有限公司
溧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