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公众参与实施意见》的通知(粤环[2007]99号),对本项目进行公众参与进行信息公告。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
深圳市中医院针灸推拿分院
2、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深圳市罗湖区解放路3015号(现中医院第一门诊部建设用地红线内),主要建设内容为:拆除一门诊现有医疗业务用房,新建1栋门诊楼;回购改造时珍大厦,将一门诊改造为针灸推拿分院。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为3945m2,项目总建筑面积为32150m2,其中时珍大厦已有地上面积11600m2,已有地下面积900m2,新建地上面积11650m2,新建地下面积8000m2。工程拆除原有建筑面积1120m2。本项目建成使用后预计门诊量约1500人次/日,设置200张病床位。
根据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的通知,项目应当编制《深圳市中医院针灸推拿分院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已委托浦华环保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相关规定进行项目建设环评信息公告。
二、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建设可能对环境产生一定影响,为此建设单位采取了污染防治措施,主要为:
1、施工期
本项目在建设施工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环境问题,但发生的影响都是短期暂时的,主要包括:施工期地表的破坏、水土流失、施工噪声、扬尘、建筑及生活垃圾等。
项目施工期拟采取施工围挡;洒水抑尘;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及施工机械布局;施工废水经自建污水站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施工建筑垃圾设置专门堆放场地,对建筑垃圾分类堆放,并及时清运到指定建筑垃圾受纳场;废油漆桶、废涂料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实施相应的污染控制措施后,环境影响不大。
2、运营期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污染主要为医疗区病人、医护人员产生的医疗废水以及宿舍区产生的生活污水;车库废气、备用柴油发电机尾气、厨房油烟、自建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水泵、风机等动力设备、备用柴油发电机,冷却塔等设备产生的噪声;生活垃圾、医疗废物、食堂产生的潲水油和生物质废物、自建污水处理站污泥等。
(1)大气环境影响及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车库废气、备用柴油发电机尾气、厨房油烟、自建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项目厨房油烟和备用发电机尾气经过处理达标后排放、地下车库废气经机械排风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自建污水处理站采用地埋式方式减少恶臭气体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2)水环境影响及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为医疗区病人、医护人员产生的医疗废水以及宿舍区产生的生活污水。宿舍区和医疗区产生的污水采用分流制,宿舍区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滨河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医疗区产生的医疗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滨河污水处理厂。
(3)声环境影响及措施
项目运营期噪声源的主要是水泵、风机等动力设备、备用柴油发电机、冷却塔等设备产生的噪声。其中水泵、车库风机等动力设备和备用柴油发电机均设置在设备间内,并做减振、消声处理;冷却塔设置在楼顶;厨房风机设置隔声箱和消声器,并放置在楼顶。经以上降噪措施处理,以及距离衰减之后,项目噪声对外界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环境影响及措施
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是病人、工作人员产生的医疗废物、生活垃圾和自建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剩余污泥。各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严控废物交由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食堂的潲水油和生物质废物,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运至生物质垃圾综合处理厂处理。设置医疗废物临时贮存点,对产生的医疗废物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经以上处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三、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项目只要严格执行各项环保措施,污染物排放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从环保角度上分析,深圳市中医院针灸推拿分院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1、查阅方式
公众可以来电、传真方式向环评单位、建设单位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2、公示期限
公众参与环境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2013年9月27日—2013年10月15日。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址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
1、公众对本项目建设情况的了解程度及态度;
2、公众对当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的看法;
3、本项目对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影响;
4、公众对本项目环保措施的意见;
5、公众对本项目的建议和要求。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本公示信息公开后,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供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及政府环境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参与环境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2013年9月27日—2013年10月15日。
八、建设单位及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深圳市中医院
联系人:彭林祯 电话:13302921291
电子邮箱:970481395@qq.com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路1号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浦华环保有限公司
联系人:金洁 电话:0755-83531067
电子邮箱:jinjie@thunip.com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桃园路南景苑13D
深圳市中医院针灸推拿分院
浦华环保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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