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给水排水2020年中国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高级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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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州市温泉镇迎宾大道二期工程 项目总投资约6000万元人民币 采用BT(建设-移交)模式建设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10-24  浏览次数:175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汝州市温泉镇迎宾大道二期工程已经汝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汝发改(2012)165号文批准建设,经市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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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给水排水2020年中国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高级研讨会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汝州市温泉镇迎宾大道二期工程已经汝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汝发改(2012)165号文批准建设,经市政府批准采用BT(建设-移交)模式建设,项目业主为汝州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为财政性资金,招标人为汝州市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汝州市温泉镇迎宾大道二期工程

2.2 建设地点:汝州市温泉镇                 

2.3 建设规模:汝州市温泉镇迎宾大道二期工程,位于汝州市温泉镇,路线起点始于乡道Y007防汛路福建园区门口,向南经台湾园区、跨越牛涧河后至终点S325侯饭线K44+100处结束,路线全长2.195公里,整体呈南北走向。项目建设工程主要包括路基土石方工程,路基圬工及植草防护工程、行车道及人行道路面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桥梁涵洞工程、平面交叉工程、标志标线等安全设施工程;项目总投资约6000万元人民币。

2.4工期:21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施工标段。

2.6质量要求:合格;

2.7资金来源:由中标单位筹措资金(融资),负责落实、投入,专款专用管理,待项目建成竣工验收合格后移交由招标人回购。
    2.8建设承包模式:采用BT(建设—移交)总承包方式(包融资,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
    2.9、项目建成后回购期限及利率:依据平顶山政府《关于印发平顶山市政府投资项目BT融资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有关规定,项目竣工交付使用后经审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项目竣工决算审核后作为回购总价的计价依据。回购期为三年,分6次回购。回购利率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资金3000万元人民币及其以上;

3.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主项为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贰级以上资质;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公路工程专业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2010年10月1以来具有1项类似工程业绩(合同金额不小于 5000万元人民币,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且未在正在施工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证明文件加盖企业公章及法人章);

3.4技术负责人具有公路工程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未在正在施工项目中担任技术负责人(证明文件加盖企业公章及法人章)。

3.5 财务要求:

3.5.1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投融资能力;

3.5.2投标人提供的流动资金证明不低于6000万元(含6000万元),以2011-2012年两年审计报告原件为准;

3.5.3投标人提供的流动资金证明在3000万元-6000万元的(含3000万元),需同时提供2011-2012年两年审计报告原件及银行性金融机构或信托公司对本项目的贷款意向书或其他证明融资能力的文件(主要指银行性金融机构对投标人出具的证明其融资能力的文件,银行性金融机构主要包括中央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国家政策性银行等),其资金总额不少于本工程总投资额的50%。

    3.6 业绩要求:投标人2010年10月1日以来具有1项类似工程业绩(合同金额不小于5000万元人民币,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7 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

3.8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4.1报名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证书及法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经审计的2011-2012年两年审计报告(原件),公路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及身份证原件、安全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及身份证原件,以上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携带以上人员的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证明,企业及项目经理2010年10月1日以来具有1项类似工程业绩合同原件(合同金额不小于5000万元人民币,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企业注册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和不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出具时间以报名时间当月为准),外省企业需携带进豫备案介绍信等。(上述所有资料出具原件,并进行网上校核,同时提供两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2报名结束,由业主委托汝州市检察机关对所有投标企业进行无行贿受贿记录查证,如果企业有行贿受贿记录的投标无效。

4.3 报名时间为2013年10月24日- 2013年10月30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报名地点为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与纬五路交叉口广汇国贸A1202室)。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为2013年10月24日-2013年10月30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地点为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与纬五路交叉口广汇国贸A1202室)。

5.2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售价人民币500元(含图纸),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3年11月 12日9时 ,申请人应于 2013 年 11月12日 9 时 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汝州市交通局三楼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汝州市交通运输局

联 系 人:  王先生 李先生

电    话:13849571184 13607625050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与纬五路交叉口广汇国贸A1202室

联  系 人:范先生

电话/传真:13837122752

邮     箱:hndc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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