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中国城镇污泥处理处置技术与应用高级研讨会 (第十届)日程暨邀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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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封市住建局决定以“建设-运营-移交(BOT)”的方式建设登封市旅游新城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11-13  浏览次数:153
核心提示:登封市住建局决定以“建设-运营-移交(BOT)”的方式建设登封市旅游新城污 水处理厂BOT投资项目,项目规划总规模为5万吨/日
青岛欧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019年中国城镇污泥处理处置技术与应用高级研讨会 (第十届)日程暨邀请函


证券代码:300172 证券简称:中电环保 公告编号:2013-025 

南京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登封市旅游新城污水处理厂BOT投资项目(一期) 

特许经营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环保”、“公司”)参与了登封市
旅游新城污水处理厂BOT投资项目(谈判编号:登招[2013]054-2号,以下简称“项
目”)的谈判,项目招标人为登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登封市住建局”)。
2013年9月6日,公司在证监会创业板信息披露指定网站披露了《关于收到登封市
旅游新城污水处理厂BOT项目(一期)成交通知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13-020)。 

近日,中电环保与登封市住建局签署了《登封市旅游新城污水处理厂BOT投资
项目(一期)特许经营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现将协议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协议风险提示 

1、本协议履行周期较长,存在因协议实施成本上升等因素造成毛利率下降的
风险;存在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因国家法律法规的变化、协议各方情况的变化影
响本协议的履行的风险。 

2、本协议存在受前期办理建设、运营的各项手续或其他外部因素的影响,而
延迟协议执行的风险。 

3、本协议中已就违约、赔偿和纠纷等做出明确的规定,但协议履行存在受不
可抗力影响所造成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协议当事人介绍 

1、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登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管登封市城乡建设、市政工程、建筑管理、园林


绿化、市容管理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范围是:市政工程建设、建筑市场管理、
建筑企业管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建材行业管理、园林绿化美化、市容市貌管
理、道路清扫保洁、户外广告管理、洗车站点管理、垃圾污水处理、城市供气供
暖管理、村镇建设管理等。其住所为颍河路与登封大道交叉口。 

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交易对方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本公司未发生类似业务。 

3、履约能力分析:登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金来源为政府财政资金,履约
能力和信用状况好,支付能力方面的风险小。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登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乙方:南京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登封市住建局决定以“建设-运营-移交(BOT)”的方式建设登封市旅游新城污
水处理厂BOT投资项目,项目规划总规模为5万吨/日,设计规模为5万吨/日,
本项目为其中一期工程,建设规模2万吨/日。公司将在登封市投资设立项目公司,
由登封市住建局授予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以融资、建设、运营和维护项目工程
(即以BOT方式建设—运营—移交),并在特许期满后将项目移交给登封市住建局
或其指定的机构。 

1、项目公司注册资本应不低于建设方要求的8000万元投资总额的30%,据此
测算,本次设立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2400万元,公司持有100%股权。 
2、按照本协议的规定,经登封市住建局授予项目公司在特许期内对本项目进
行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移交的独家权力。包括:(1)建设、运营和
维护污水处理厂,提供污水处理服务并获取污水处理服务费;(2)在特许期终止
时,将项目运营正常、设施完好、资料齐全的一切资产在不存在任何负债前提下
无偿移交给甲方或在特许期提前终止时,按本协议规定将项目资产移交给甲方;
(3)自行解决上述事项的融资安排,并自行承担相应的费用和风险。特许期按本
项目的本协议应为自生效日起30年,含建设期。 
3、本协议中项目设施包括:登封市旅游新城污水处理厂提供服务所需的和所
附带的厂内全部固定资产、可移动资产及在其围墙内的场地上附着的所有为实现
项目协议目的所需用的相关设备、设施、进水主管网(约7公里)及出水至厂区
红线范围的管路工程。 



4、污水处理基本单价的确定与调整:甲方基于本项目人民币8000万元投资
总额对应的污水处理基本单价1.34元/吨向项目公司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如审
定的投资总额大于人民币8000万元,双方另行协定调整。运营后污水处理单价的
调整应按照服务协议的相关规定进行调整。 
5、保证水量从商业运营日开始至特许经营期结束止的期间内,第一年为满载
水量的70%,第二年为满载水量的80%,第三年为满载水量的90%,第四年起为满
载水量的100%。 
6、在移交日,项目公司应向登封市住建局或其指定机构完好、无偿移交。项
目公司维护得当,并处于良好工作状态的设施及其全部权利和权益;项目所有设
备、设计、基建验收的各类技术图纸、规程、规范、资料、生产运行的有关图纸
资料,包括运营维护手册、运营记录、移交记录以及设备寿命消耗及管理表。所
有与上述移交范围内有关的负债或违约、侵权责任,应由项目公司全部清偿、赔
偿或解除完毕。上述移交不应附带任何债务、留置权、抵押权、质押权、优先权
和其他担保权益及第三方权益。 


四、协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协议的签署和项目的实施,提高了市政水处理业务在公司主营业务中的
比例,对今后继续拓展市政水处理业务起到积极作用; 

2、本项目预计2015年进入商业运行并产生运营收入,后续将对公司未来的
经营业绩将产生积极影响。 

3、本协议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登封市住建
局形成业务依赖。 

五、备查文件 

1、《南京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登封市旅游新城污水处理厂BOT投资项目(一期)特许经营协议》 

特此公告! 



南京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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