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鄄城县乡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铺设工程中标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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鄄城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工程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招标中标公示
一、招标人名称:鄄城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二、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
三、项目名称:鄄城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工程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项目编号:YCKFQWS-2013001
四、开标日期:2013年3月3日
五、中标单位:山东省城建设计院
中标价格:550000.00元
六、公示期:2013年3月4日- 2013年3月6日
七、本项目联系人:王青东 联系电话:0531-83196323
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
鄄城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鄄城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工程已经鄄城县发展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鄄城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补助资金和地方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鄄城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地点:位于鄄城县经济开发区,建设规模2万吨/天
招标范围: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需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经年检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废水)专项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3 业绩要求:近三年(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方式。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与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通知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 时至12:0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1604室持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23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东日报、鄄城管理综合信息平台及鄄城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鄄城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招标代理: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鄄城县经济开发区 地 址:济南经十路10567号成城大厦A座
邮 编:274600 邮 编:250014
联系人:杜先生 联系人:张乃荣 王青东
电 话:18653017771 电 话:0531-83196323、83191789、13031701711
传 真: 传 真:0531-83191789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lc83191789@126.com
鄄城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工程环境影响评价
第二次公示
一、项目背景
目前鄄城县已建设完成一座污水厂,建设规模为4万吨/日,服务范围为鄄城县老城区。随着鄄城县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鄄城县经济发展稳步增长,人民的物质文化水平和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尤其东部新城经济开发区的建设和发展,使得该区域污水的排放量也逐年递增,而该经济开发区目前没有建设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直接排入河道,对当地地表水、地下水以及当地的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危害,而建设污水处理厂则可以防止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的恶化、保护饮用水水源地。因此,为对鄄城县经济开发区内污水进行治理、改善区域环境,鄄城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拟建设鄄城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工程。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鄄城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工程
2、项目建设单位:鄄城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3、环评单位:山东大学
4、建设规模及投资:日处理废水2万m3,项目总投资4412.74万元
5、服务范围及处理对象:鄄城县东部新城经济开发区,该片区位于鄄城县陈王路以东,北环路以南,东外环以西,南环路以北,其收集对象为该范围内的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
6、主要建设内容:拟建项目为鄄城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区建设,具体建设内容包括:预处理设施(粗格栅、旋流沉砂池)、A2/O池、辐流式沉淀池、V型砂滤池、消毒池、加氯加药间、泵房、鼓风机房等建构筑物及配套设备。
7、建设地点:位于经济开发区东北部,亿城街以北,四干渠以南,临泽路以东的平坦开阔地带。
三、本项目生产过程环境影响
1、废水:拟建项目劳动定员25人,生活污水产生量1.25m3/d(456.3m3/a),送到本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拟建项目服务范围内废水经处理后,外排水质能够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后就近排入四干渠。
2、废气:拟建项目废气污染物主要为污水处理过程中散发出来的恶臭气体,恶臭污染物以NH3和H2S为主,根据建构筑物形式不同经加盖收集或直接收集并通过生物滤池除臭系统处理后,均能够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表1二级标准要求,并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表4二级标准要求。
3、噪声:污水处理厂噪声主要来自鼓风机、污泥泵及除砂机和提升泵站等各类水泵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为防止设备运行的噪声污染,对设备厂商提出设备噪声控制要求,尽可能采购低噪声设备,同时采用隔音、基础等降噪措施,噪声排放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污水处理厂固体废物主要来自处理系统排放的栅渣、沉砂、剩余污泥及少量生活垃圾,栅渣、沉砂、剩余污泥由鄄城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接收填埋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理。
5、结论:
拟建项目属于新建项目,符合当地规划和国家的产业政策要求,项目建设规模满足区域发展和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能够满足总量控制和清洁生产的要求,各项环保措施也是可行,对地表水、地下水、噪声影响较小。在各项环保措施得以落实的前提下,该工程各项环保指标才能满足相关标准要求。因此,拟建项目的建设从环境角度讲是可行的。
三、公众参与途径及期限
本公告亦可登陆鄄城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公示栏查看和下载。
鄄城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亦可登陆进行鄄城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公示栏下载查看。
公告和简本发出后,公众可在公示期间内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与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沟通意见。同时如果发布的简本不能满足公众要求,公众需要的其它信息在简本发布后的10日内向环评单位索取或问询。
联系人:严老师
单位地址:山东济南山大南路27号
电话:0531—55581053
电子信箱:sdqy508@126.com
四、第一次公告期间公众问题和意见建议反馈
拟建项目于2012.9.27日起进行了第一次信息公示,第一次信息公示采取网上公示同时在项目污水处理厂厂址附近村庄张贴的方式发布。其中网上公示地址为:鄄城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公示栏。
第一次公告期间未收到来自公众方面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