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华安县城南新区保障性住房项目、华安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工程配电设施 已由 华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华发改[2011]122号文、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漳发改投资[2009]18号文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华安县市政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业主多渠道筹集解决。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德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一、 招标项目概况:
1 、招标人:华安县市政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 、招标项目名称: 华安县城南新区保障性住房项目、华安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工程配电设施 ;
3 、建设地点: 华安县城南新区、华丰镇下坂村 ;
二、工期要求: 50 天 ;
三、建设规模:
1. 华安县城南新区保障性住房工程:敷设电力电缆总长
2 .华安县渗滤液处理总站新建配变工程:新立
3 .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资料、工程量清单、答疑纪要及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发出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为准。
4. 本工程投资约400万元 。
四、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现行电力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 具有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四级及以上资质及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 拟任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或相关相近)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按闽建筑[2011]39号规定执行。注:如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为临时的,需符合闽建筑[2013]41号文的规定。
3. 本招标项目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
六、 招标文件的获取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 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3. 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与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4. 如需施工图纸资料、工程量清单等书面资料投标人自行与代理机构联系购买。
七.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 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内达到工程项目交易系统的。
(2)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解密失败或无法导入的(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后10分钟内)。
(3)电子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
八.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1.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的时间:
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 柒万元 整。
3.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的方式:(1)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汇至指定账户(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的时间),电汇或转账单上需注明工程项目名称;(2)已按《漳行政[2012]19号文》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规定要求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4. 投标保证金汇款帐号:
全 称: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建行漳州市华安支行
帐 号:35001667907052504335
九.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十.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漳州招标采购、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安县市政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0596-7365626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德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家芗0596-5幢905室
邮政编码:363000
联系人:小欧、小陈 电话:0596-2951159 传真:0596-29605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