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水利局安排部署重点发电企业使用再生水工作
发布日期:2015-03-25 来源:地区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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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落实地区环境保护的要求和提高再生水保证率,按照批复的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哈密南部重点发电企业必须使用再生水进行生产。对此,地区水利局在前期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于3月19日召开会议,安排部署重点发电企业使用再生水工作。
会上,“疆电外送”4家重点发电企业、水利投资公司、污水处理厂分别就企业运行现状及供用水情况进行了汇报,共同分析了使用再生水可能存在水质不达标问题的原因,研究制定了相应的对策,并对各供、用水企业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求污水处理厂提高确保再生水水质的意识,切实落实保证再生水水质的各项措施,并加强水质的实时监测,采用统一平台、统一标准、统一设备,及时向用水企业通报水质情况。二是要求各发电企业严格执行行署的决策部署,按照水资源论证报告的要求逐步开始使用再生水,并建设必要的储备水池。三是为确保发电企业的正常运行,地区水政水资源管理中心、各供、用水企业必须建立三方共同的再生水使用应急预案,同时各企业也要根据实际制定企业使用再生水应急预案。
2015年“疆电外送”4家重点发电企业计划用水总量993.5万立方米,其中再生水394.5万立方米。目前污水处理厂年处理能力1200万立方米,水利投资公司再生水供水管道已建成达到通水条件,完全满足企业使用再生水需求。
地区水利局
201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