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给水排水2020年中国城镇污泥处理处置技术与应用高级研讨会 (第十一届)邀请函暨征稿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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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将投资22.4亿元对污水处理厂完成升级改造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9-26  来源:新文化报  浏览次数:16
核心提示:近日,新文化记者从长春水务集团了解到,到2018年,长春市将投资22.4亿元,对不能达到新的一级A排放标准的污水处理厂完成升级改造,让长春的生态环境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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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中国无废城市建设及固废资源化利用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大会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类物质需求的增加,人类生活废水和工业废水严重污染了水源,伴随着城市化加快发展,生活污水已经成为城市水体的主要污染源。那么如何让污水得到有效的治理,让春城的河流恢复到健康自然的状态呢?近日,新文化记者从长春水务集团了解到,到2018年,长春市将投资22.4亿元,对不能达到新的一级A排放标准的污水处理厂完成升级改造,让长春的生态环境更加美好。

国家出台“水十条”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

水环境保护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当前,我国一些地区水环境质量差、水生态受损重、环境隐患多等问题十分突出,影响和损害群众健康,不利于经济社会持续发展。为了切实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保障水安全,国家在2015年4月制定并出台了《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又称“水十条”)。

“水十条”从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着力节约保护水资源、强化科技支撑、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严格环境执法监管、切实加强水环境管理、全力保障水生态环境安全、明确和落实各方责任、强化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十个方面开展防治行动。

“水十条”中明确要求,到2020年,松花江流域水质要求达到或优于Ⅲ类,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均控制在10%以内。2020年年底前达到相应排放标准或再生利用要求。敏感区域(重点湖泊、重点水库、近岸海域汇水区域)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应于2017年年底前全面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

按照国家规定到2017年,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建成区污水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其他地级城市建成区于2020年年底前基本实现。

因此,长春市作为吉林省省会城市,到2017年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污水排放标准,所以长春市污水处理行业要在目前污水排放标准一级B的基础上,克服困难、提标改造、补齐短板、深挖潜力,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完善收费政策,使城市污水处理收费标准不应低于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理处置成本。

污水处理不怕脏累 全力护卫碧水蓝天

一提到污水,在大家脑海中的印象便是黑水伴随着臭味,但其实更为严重的是污水中含有多种污染物。长春市污水处理厂承担着城区污水的收集、处理、回用工作,责任就是把进厂的污水中所带的污染物及杂质分离出来进行无害化处理,把消杀灭菌后干净清澈的水还给大自然。

污水处理厂有着一支特别能吃苦、不怕脏不怕累的队伍,预处理车间是城市污水进入污水处理厂内的第一站,提升泵井操作台位于地下6米处,紧邻污水水面,平台工作空间狭小,车间内弥漫着污水的臭味,格栅不停地过滤出污水中各式各样的生活垃圾。有时遇到较大固体垃圾,工人们还必须采用手工捞渣。

二级处理车间集合了鼓风机房、高压间、低压间,是整个生产运行的重中之重,车间内闷热,设备运行噪声大,时刻影响着员工的工作和休息。

作为污水处理工艺的最主要环节,生化池汇集着经预处理车间流入的污水,池内有效水深5米,工作人员每次上去巡视都要加倍小心,污泥厂的车间内为了保证起仓需求,工作车间内温度更是高达45 。因为垃圾在发酵过程中产生大量有毒有害气体,即使在如此高温下,工人们必须配带防毒面具等劳动保护措施开展工作。

省市加大资金投入 污水处理再度提速

长春市作为环保模范城市,污水处理是环境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长春市污水处理能力的不断增强,决定性因素就是长春市不断加强城市污水处理的设施建设,从1999年第一座北郊污水处理厂动工,到目前长春市已建成投产运行的污水处理厂有11家,包括长春水务集团下属排水公司管理的8座污水处理厂,实际日处理量约为90万吨,由污水一级B处理标准向一级A处理标准发展,从单一的污水处理逐步实现中水回用、污泥处置等新工艺、新技术。同时,长春市对污水处理行业的投入也在不断增加,截至2015年年底,污水处理厂(不含一汽污水处理厂)预计概算投资额达59.55亿元。

据了解,长春市早期已建成投产的污水处理厂只有北郊、东南、兴隆、串湖污水处理厂能够达到新的排放标准,其他的西郊、南部、双阳、天嘉、汽车产业区五座污水处理厂,均不满足排放新要求,与此同时,长春市污水处理存在着部分区域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相对缓慢,污水收集管网建设相对滞后,污水收集能力不足;特别是老城区的输污管网没有敷设连接到位,部分生活污水还在向河流直排;老城区还存在雨污合流的问题,雨水直接进入污水管道,降雨量较大时入网雨水对污水处理厂造成较大的冲击。

鉴于上述情况,2016年长春市政府在资金紧张的情况下,仍拿出22.4亿元对不符合新排放水质指标要求的污水处理厂进行升级改造。此次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建设,既是提升污水厂排放水质指标、满足国家新的排放标准的需要,又是在未来较长时间内有效解决伊通河流域水污染环境的现状、保护长春生态环境的需要,从而使长春市污水进一步得到有效治理,造福两岸人民。

污水处理最低收费标准确定我市将于明年起实行新标准

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住建部《关于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19号)要求,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应按照“污染付费、公平负担、补偿成本、合理盈利”的原则,综合考虑本地区水污染防治形势和经济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制定和调整。收费标准要补偿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置设施的运营成本并合理盈利。2016年年底前,设市城市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原则上每吨应调整至居民不低于0.95元,非居民不低于1.4元。

长春市自1999年9月开始收取污水处理费,使用自来水用户由长春市自来水公司代收,使用地下水的由水利局水资源管理办公室代收,累计收取14.29亿元。

按照国家要求,我市拟于2017年1月将污水处理费调整到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即居民由每吨0.4元调整到0.95元,非居民由每吨0.8元调整到1.40元,每吨平均收费由0.62元提高到1.19元。

每吨1.19元的平均收费与目前实际成本每吨1.63元相比,仍有近30%的缺口由财政资金予以补贴,提标改造到一级A标准后,处理成本将提高到2元左右,资金缺口将更加严重。

为尽量减少污水处理费调整给居民家庭带来的额外支出,市政府在我市“引松工程”贷款尚未偿还完毕的情况下,决定将居民用水中每吨0.20元的“引松费”取消,引松费用全部由财政资金列支,并先于新污水处理费标准实施前出台执行。实行新标准后实际每吨水增加0.35元,人均年用水费用增加支出不超过10元。同时对低保户、低保边缘户采取用水量减免水费的政策,确保其基本生活水平不因调整污水处理费标准而降低。

据了解,其他东北三个副省级城市也将同步进行调整污水处理费,标准与我市相同,即居民分别由每吨0.80元(哈尔滨、大连)、0.60元(沈阳)统一调整到0.95元,非居民拟由每吨1.20元(哈尔滨、大连)、1.00元(沈阳)统一调整到1.40元。

调整后的资金全部用于污水处理运行费用,缓解财政资金压力,对促进节约用水也起到一定作用。

相关链接:15个副省级城市本轮调价前污水处理收费标准

据统计,全国15个副省级城市中,居民类污水处理平均收费标准为0.80元/吨,其中南京最高为1.42元/吨,长春价格最低为0.40元/吨;

行政类污水处理平均收费标准为1.16元/吨,其中宁波最高为1.80元/吨,长春、大连、武汉最低为0.80元/吨;

工业类污水处理平均收费标准为1.23元/吨,其中宁波、杭州最高为1.80元/吨,长春、武汉最低为0.80元/吨;

服务类污水处理平均收费标准为1.25元/吨,其中宁波、成都最高为1.80元/吨,长春、武汉最低为0.80元/吨;

特种类污水处理平均收费标准价格为1.65元/吨,其中成都最高为4.50元/吨,武汉最低为0.80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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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升级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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