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达文旅城地块的配套道路及综合管廊工程公告
递交时间:2017-02-16 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 E5000000052087317001001Z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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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以文件内容为准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17-02-20 02:30:00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现场递交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08,000万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以招标文件为主 |
开标时间 | 2017-02-20 02:30:00 |
开标地点 | 工程分中心二楼第七接标处,二楼第七开标室,三楼第四评标室 |
开标方式 | 现场开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否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万达文旅城地块的配套道路及综合管廊工程”资格预审答疑
质疑1:在资格审查文件第10页,第8点:“本项目所要求的业绩(含企业及人员业绩)招标人将在中标结果公示时对所有业绩同步进行公示。”在文件中并未要求人员业绩,请问公示的时候是否公示人员的业绩呢?
答:本项目未要求申请人提供人员业绩,公示时只公示预审文件要求的企业业绩。
质疑2:项目投资约10.8亿元,文件要求提供 2016年12月1日至2017年1月31日期间至少有一日银行存款余额不低于5亿元。要求是否过高?是否为某个特定投标人制定?
答:由于本工程为万达文旅城地块的配套工程,为保证本工程顺利开展,确保投标人有实力参与本项目,故制定本条款。 质疑3:在资格预审公告中,第1点招标条件中,招标人是重庆万达城投资有限公司;在第8点联系方式中,招标人是重庆万达城投资有限公司、重庆丰文实业有限公司。请问招标人名称是:“重庆万达城投资有限公司”,还是:“重庆万达城投资有限公司、重庆丰文实业有限公司”两家单位呢?
答:招标人为重庆万达城投资有限公司,项目业主为重庆丰文实业有限公司。 质疑4:在资格预审文件格式中,授权委托书有“社保号”这一项,请问社保号是授权委托人的社保号还是投标单位的社保号?
答:为授权委托人的社保号。
质疑5:在申请人须知里,1.1.4项目名称是:万达文旅城地块的配套道路及管廊工程。与前文不合,请问有“综合管廊”几个字吗?
答:项目名称为:“万达文旅城地块的配套道路及综合管廊工程”。 质疑6:请问已中标项目但未进场,是否算有效业绩?
答:资格预审文件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第3款要求的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如因特殊原因合同尚未签订,则须按附件1的格式提供已进场施工的承诺书,招标人有权对其进行核实,如有虚假将取消投标资格,直至没收投标保证金、并通报行政监督机构进行处罚。 质疑7:在提交原件时,新版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都有二维码,是否可以理解为:带二维码的三证都不用递交原件?
答:如以上证件能通过扫描二维码查询到相应信息,则不用提供原件。 质疑8:请问,财务要求中,银行加盖公章的5亿元余额存款资金证明形式,此种证明是否有效?是鲜章还是电子章均可?
答:凡是由银行出具的、加盖了电子章或鲜章的、能证明存款余额的真实证明资料均有效,招标人有权核实其真实性,若有虚假,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资格,直至没收投标保证金、并通报行政监督机构进行处罚。 质疑9:请问管廊业绩,PPP项目是否有效?
答:PPP项目有效,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如因特殊原因合同尚未签订,则须按附件1的格式提供已进场施工的承诺书,招标人有权核实其真实性,若有虚假,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资格,直至没收投标保证金、并通报行政监督机构进行处罚。 质疑10:PPP管廊投资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可以算作业绩吗?
答:PPP项目可以算作有效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如因特殊原因合同尚未签订,则须按附件1的格式提供已进场施工的承诺书,招标人有权核实其真实性,若有虚假,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资格,直至没收投标保证金、并通报行政监督机构进行处罚。 质疑11:由于银行的不同,我方银行开出的流水明细只有交易记录,无余额,不能显示当日最后余额,可否用银行开出的存款余额资金证明的形式来证明我方存款有5亿以上?
答:凡是由银行出具的、加盖了电子章或鲜章的、能证明存款余额的真实证明资料均有效,招标人有权核实其真实性,若有虚假,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资格,直至没收投标保证金、并通报行政监督机构进行处罚。 质疑12:业绩要求的管廊工程业绩,管廊工程为近几年才兴起的工程类型,大多为PPP项目,请问PPP业绩是否有效?
答:PPP项目可以算作有效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如因特殊原因合同尚未签订,则须按附件1的格式提供已进场施工的承诺书,招标人有权核实其真实性,若有虚假,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资格,直至没收投标保证金、并通报行政监督机构进行处罚。 质疑13:银行开具的加盖公章的资金余额证明是否有效?
答:凡是由银行出具的、加盖了电子章或鲜章的、能证明存款余额的真实证明资料均有效,招标人有权核实其真实性,若有虚假,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资格,直至没收投标保证金、并通报行政监督机构进行处罚。 质疑14:请问污水处理厂含管网工程的项目,是否算本项目要求的市政业绩?
答:可以。
质疑15:本项目业绩要求14年至今,请问14年至今在建的项目是否算有效业绩。
答:如项目签约时间在2014年以前,目前仍未竣工,则需提供工程在建的证明资料。 质疑16:我单位以集团公司名义参与投标,若我单位拟投入的人员社保为分公司代缴,是否可以参与投标。
答:可以。证明资料必须是真实的,招标人有权核实,若有虚假,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资格,直至没收投标保证金、并通报行政监督机构进行处罚。
补遗:
1、原资格预审文件中要求提供的人员社保证明均修改为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其原件必须加盖社保部门公章(公章为鲜章或电子章均可),含身份证号、社保号和网址。缴费期限为2016年9月至11月,否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2、资格预审资料递交截止时间改为2017年2月20日下午2:30。
重庆丰文实业有限公司 重庆万达城投资有限公司
2017.2.15 2017.2.15
重庆联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2.15
附件1
承 诺 书
由 (业主单位名称)建设的 (项目名称),位于 (项目地址),中标金额为 。该项目由我司承担施工任务,并已于 年 月 日进场开始施工。
如有需要,招标人可与业主单位联系人 (姓名)(座机: 手机: )核实上述情况,如有虚假,我司甘愿承担一切后果。
申请人: (盖单位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电 话:
传 真:
申请人地址: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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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