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海绵城市建设
一、在海绵城市建设中,我市选取老城区内易受洪涝影响区域作为老城区试点;选取新城区商务中心与行政办公中心区域作为新城区试点;围绕萍乡特色和生态涵养发展,增加田中湖及其周边区域,共同组成萍乡海绵城市示范区,总面积为32.98平方公里。
我市计划在3年内大量建设(改造)透水铺装、绿色屋顶、下沉式绿地、植草沟、生物滞留池、人工调蓄池等绿色“海绵体”,以“慢排缓释、源头分散”方式控制径流雨水,加强山塘保护和水系联通,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构建独具江南特色的海绵城市。
3年内我市将完成147个项目,项目类型包括现状小区改造、新建小区的建设、公园广场的建设和提升改造、河道综合治理、湖泊及调蓄区建设、雨污水设施建设、道路的建设和改造、监测及信息化平台建设等,总投资达到46亿元,经过一年来的建设,总投资调整为63亿元,其中政府投入资金20亿元(含中央专项支持资金12亿元),拟吸引社会资本43.28亿元。
二、建设以河道为骨架轴线、以流域综合整治为依托,以城市开发建设项目为基础的模式,构建线、面、点相结合的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系统,实现“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为75%,即日降雨量不大于22.8毫米时不产生径流;排水防涝设计标准为30年一遇暴雨不成灾;城市防洪标准为萍水河主河道50年一遇洪水设防,其他支流20年一遇洪水设防;雨水资源化利用率为12%;示范区河道水质达到三类水体要求”的目标,做到“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水体不黑臭”,同时缓解城市“热岛效应”,打造城市“生态”名片,让居民切实感受到海绵城市建设带来的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