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城市市政管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城管局(委)、雄安新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
按照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的紧急通知》(冀办传〔2018〕97号)要求,为加强全省城市市政管网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市政基础设施安全运行,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遏制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决定开展城市市政管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现将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11月30日
城市市政管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按照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的紧急通知》(冀办传〔2018〕97号)要求,为切实加强全省城市市政管网安全运行,及早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坚决遏制市政公用行业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决定开展城市市政管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排查范围
全省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及各县(市、区)已建成并投入运行的城市供水、排水(雨水和污水)、燃气、供热等地下管网及相关设施。
二、安全隐患环节及主要风险点
重点排查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和人员伤亡的隐患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城市供水管网:管网水遭外界污染;公共供水管网爆管;管道维护与抢修作业操作不规范等;
(二)城市排水管网:雨水、污水管网破损;雨水窨井、污水管道、泵站等有限空间维护作业操作不规范等;
(三)城市供热管网:供热管网爆管;管道维护与抢修作业操作不规范等;
(四)城市燃气管网:占压地下燃气管线,第三方破坏或倾倒排放腐蚀性物质、放置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等危及燃气管网安全等行为。
三、安全隐患排查要求
各级市政公用设施主管部门要立即组织市政管网运营单位开展一次拉网式安全大检查,全面整治城市市政管网安全隐患。要针对供水、排水、供热、燃气管网布局、使用年限等特点,科学制定排查工作方案,组织专业人员开展全面排查,确保排查无盲区、无死角,能够有效发现安全隐患,明确专人负责记录、汇总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问题。同时,要将市政管网运营单位在地下管网维护维修、管网操作空间的巡查、抢修、维护方面的操作规程、操作规范、安全防护装备等列入排查整治的重要内容,发现问题列入整改清单。
四、安全隐患整改要求
各级市政公用设施主管部门根据排查发现的问题,按照分类、分级要求,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列出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实施办结销号管理。对短期内可以完成整改的,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属于重大安全隐患、情况复杂、短期内难以完成整改的,需要单独说明,同时上报本级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制订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和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并做好隐患监控和应急准备工作;对整改不力或整改不达标的,要立即停产、停工、停用,坚绝防止重大安全事故发生,造成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城市市政管网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安全责任,制定具体的排查工作实施计划,确保取得实效。实行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地方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双报告”制度,对问题突出、整改不力的部门和企业加大诫勉谈话、警示通报、挂牌督办力度。
(二)各市(含定州、辛集市)要结合本次排查工作,加大对城市市政管网维护维修的资金投入力度,加快老旧管网改造步伐,防止安全隐患酿成事故。健全城市市政管网运行安全监管体系,完善市政管网维修、抢修有关操作标准、规范,落实监管责任,完善巡查、排查机制,提升专业技术人员操作水平,最大限度减少安全事故发生。
(三)本次城市市政管网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分二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18年12月底前完成),由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组织实施排查工作,并负责督导指导所辖县(市、区)开展排查整改工作,对排查情况有关数据真实性负责。根据发现问题类别、隐患等级、整改难易程度,制定问题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12月30日前将第一阶段市本级和所辖县(市、区)排查和整改完成情况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城建处(含电子版)。
第二阶段(2019年1月底前完成),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主管部门对市本级及所辖县(市、区)整改完成情况进行逐一复核,将整改成效、做法,操作标准、规范完善情况,重大隐患问题整改进展情况一并上报省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适时对各地排查整改工作进行调研指导,对整改不力的进行约谈、通报。
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于12月10日前,将供水、排水、供热、燃气管网排查整改负责人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城建处。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城市建设处:岳 晓,传真:0311-87904132
城市供水管网:赵新隆 0311-87904132
城市排水管网:何 萍(污水管网)0311-87807902
李现通(雨水管网)031187807153
城市供热管网:齐许恩 0311-87805342
城市燃气管网:谭洪强 0311-87800537/87800508(传真)
附件:1.河北省城市市政管网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
2.河北省城市市政管网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联络员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