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区南郊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利用工程(一期)监理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AZH[服招]2023-12)
项目所在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
一、招标条件
克拉玛依区南郊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利用工程(一期)监理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专项债券资金及区本级财政资金2092.95万元,招标人为 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根据南郊污水厂再生水处理能力,通过对建设方案进行优化,建设管径DN300
至DN1000的系统管线约4公里:同时对新建及改造的系统管线建设相匹配的计量持压阀、 减压阀、流量计及控制阀等相关控制、监测设备,约80套:对南郊污水处理厂厂区内原有 废弃泵房进行改造提升,更换4台水泵,并搭建远程控制系统。具体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及招 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克拉玛依区南郊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利用工程(一期)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克拉玛依区南郊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利用工程(一期)监理)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
程师证书并在本单位注册,且在有效期内;
3.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
消或暂停、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从2023年05月05日10时00分到2023年05月11日19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5月25日11时00分
六、开标时间:2023年05月25日11时00分
七、其他
1、招标范围:克拉玛依区南郊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利用工程(一期)全部施工内容的监 理,具体包括施工前期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和工程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
2、监理期限:自接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至工程质保期结束。
3、申请人报名时应按本公告第三条资格要求提交相关证件扫描成册(各类证书、证件复印 件均须加盖申请人公章)、授权委托书、自拟参加本招标项目的申请表(项目名称、编号等 内容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一同发送到邮箱,邮件名称必须为:项目名 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人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2023年5月5日10时00分到2023年5月11日19时00分,过时不候。
4、申请人报名合格后购买及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