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域横向补偿“三级贯通”,重庆治水再升级丨江边说③
时间:2026-06-16 08:00:00 来源:中国环境APP 作者:中环报记者张倩
在长江上游最后一道关口——重庆巫山培石断面,监测人员日复一日的坚守,汇成一组令人欣喜的数据:长江干流重庆段水质连续9年保持为Ⅱ类,出境断面总磷浓度连续8年优于入境断面。“这背后,是持续迭代的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在发挥长效作用。”在2026上海崇明生态岛国际论坛平行分论坛举行期间,重庆市生态环境局自然生态保护处处长刘明君告诉记者。
从2018年率先实现市内跨区县重点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全覆盖,到2020年率先建立长江干流跨省补偿机制,再到2024年率先实现长江干流上下游及重要支流补偿机制全线贯通——重庆用8年时间,在全国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改革中跑出了“三个率先”。2026年,这座长江上游滨江城市再次启动第三轮机制改革,将“精准治污”推向更深层次。
考核基准再优化,从年度达标到多维补偿
流域横向生态补偿,通俗讲就是“谁保护谁受益、谁破坏谁补偿”。但如何科学设定补偿基准,一直是各地探索的难点。
2018年和2023年,重庆先后实施两轮改革。第一轮解决了“有没有”的问题,完成了市内19条流域面积500平方公里以上跨区县重点流域补偿机制全覆盖。第二轮将补偿基准从“水质升降变化”调整为“水质目标基准线”,解决了水质已达Ⅱ类的区县“天花板”困境。
2026年,经重庆市政府同意,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印发《重庆市进一步深化市内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施方案》,启动第三轮改革。
与以往不同,第三轮改革建立了“基础水质月度补偿+特征指标年度补偿+生态流量试点补偿”相结合的补偿机制。这意味着,上下游区县之间的补偿不再是“一年一算账”,而是盯紧每个月的波动;不再只看常规水质指标,还要看流域的特征污染物;甚至在濑溪河流域试点引入水量作为补偿指标。
“月度补偿让区县时刻绷紧‘治水’这根弦,特征指标则实现了‘一河一策’的精准治理。”刘明君说。目前,重庆正在鼓励区县在市级框架下自主创新,对在补偿方式、考核指标、区域协同发展方面取得突破的区县予以奖励,推动第三轮补偿协议全面签订。
同时,压实最前端管理责任,推动11个区县建立乡镇间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现“市—区县—乡镇”横向补偿三级贯通,让“奖好水”“惩差水”在基层深化落实。指导忠县和垫江建立了首个跨区县饮用水水源地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解决了困扰多年的龙滩水库跨界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矛盾。
跨省“朋友圈”扩容,五省市共治一江
2024年是重庆跨省补偿的“丰收年”——全面签署渝湘、渝鄂、渝黔、川渝补偿协议,与上下游省域间长江干流和嘉陵江、乌江等重要支流补偿机制全面建立,形成了川、渝、鄂、黔、湘五省市协同共治格局。
每一份协议都是“量身定做”。与湖南签署的酉水河流域补偿协议中,针对当地著名的“锰三角”污染治理难题,专门增加了“锰浓度”单项考核,着力推动锰污染治理提质增效。与贵州的乌江协议,则聚焦磷化工产业特征,将“总磷”作为核心补偿指标,统筹乌江“高水平保护”与贵州磷化工“高质量发展”。
与四川的第二轮补偿协议相比更是实现了“升维”——从第一轮只考核水质,到第二轮在全国率先将生态流量、自然岸线率、鱼类多样性等“水生态”指标纳入补偿范围。“这推动实现补偿从水质‘单科得分’看成绩向水生态‘综合得分’论英雄转变。”刘明君告诉记者。
补偿资金怎么定?水质改善效果如何衡量?这是补偿机制能否长效运行的关键。
重庆正在探索建立一套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评估体系,涵盖3大项9类21个指标,对前两轮改革结果开展试评验证。评估体系以流域水文、水质自身特点为样本,分流域制定差异化的考核目标和要求;以不同流域范围内的特征污染物及产业转型情况为基础,“一河一补”开展差异化、多元化补偿。
更值得关注的是,这套评估体系正与数字技术深度融合,通过生态环境大数据验证评估结果的可靠性和准确性,逐步打通污染治理投入、流域监测监管、环境质量改善、生态功能提升全链条。让补偿管理从“人治”“制治”向“智治”转变,这套系统将进一步自动识别重点流域污染治理的难点痛点,为财政资金精准投放提供科学支撑。
国控断面优良率连续三年100%
机制迭代的成效,最终在水里见了真章。
如今,长江干流重庆段水质连续9年保持为Ⅱ类,出境断面总磷浓度连续8年优于入境断面;“十三五”期间42个国控断面水质优良比率由88.1%提升至100%,“十四五”期间74个国控断面水质优良比率在2023、2024、2025连续三年保持100%。
水质改善的背后,是补偿机制激发的“赛马比拼”效应。“由于水质类别、因子浓度直接影响补偿资金数额,各区县对国控、市控断面监测结果的重视程度前所未有地提高了。”刘明君说。
这份重视转化为实实在在的治理成效:全市“三江”干流入河排污口整治完成率达到100%,健全入河排污口“查—测—溯—治—管”全链条治理体系,推动解决了一批雨污混排、沟渠纳污等顽疾杂症。截至2025年底,133个工业园区(组团)污水集中处理能力达339.5万吨/日,较“十三五”末提升136%;96座城市污水处理厂全部达到一级A标及以上排放标准;累计完成农村黑臭水体治理1321个,消除黑臭面积约306万平方米,惠及群众80余万人。
“补偿不是目的,保护才是。”刘明君表示,下一步将继续深化“市—区县—乡镇”三级补偿贯通,探索更多差异化、多元化补偿模式,让“一江碧水出巴渝”的承诺持续兑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