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供水一体化发展现状及发展趋势行业研究报告
报告日期:2026年9月。
摘要:城乡供水一体化是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保障农村饮水安全的核心路径。截至2025年底,全国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6%,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农村人口比例达到71%,县域统管比例达到72%,较2020年底分别增长13个百分点和21个百分点,提前两年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全国现有381.6万处农村供水工程,形成覆盖8.5亿农村人口的供水保障网络,“十四五”期间各地累计落实建设资金5902.8亿元,其中市场化融资方式占比达80%。
本报告系统梳理了城乡供水一体化的政策框架、发展现状、工程建设、运营管理、技术应用、投融资模式和国际经验,深入分析了当前面临的主要问题与挑战,并对“十五五”时期的发展趋势进行了展望。报告认为,城乡供水一体化正从以工程建设为主向建管并重、以管促建转变,数字化赋能、市场化改革和制度化保障将成为下一阶段发展的三大核心驱动力。
第一章 行业概述与研究背景
1.1 城乡供水一体化的定义与内涵
城乡供水一体化是指以城乡融合发展理念为指引,通过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统一服务,将城市供水管网向农村延伸或整合农村分散供水资源,实现城乡居民在供水水源、水质标准、服务水平和管护机制等方面的均等化。其核心要义可以概括为“五同”:同源、同网、同质、同监管、同服务。
从服务范围看,城乡供水一体化涵盖水源工程建设、水厂建设与改造、供水管网延伸与联通、水质检测监测、运营管理服务等全链条环节。从空间尺度看,既包括城市供水管网向近郊农村的延伸覆盖,也包括以县域为单元整合乡镇和村级供水设施,构建“城乡一体、互联互通”的供水格局。
从政策演进脉络看,我国农村供水经历了三个重要阶段:2000年至2015年的“饮水解困”和“饮水安全”阶段,重点解决“有水喝”问题;2016年至2020年的“巩固提升”阶段,着力提高供水保证率和水质达标率;2021年以来的“高质量发展”阶段,全面推行城乡供水一体化,推动农村供水从“有水喝”向“喝好水”的历史性转变。
1.2 行业发展的战略意义
城乡供水一体化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基础设施支撑。2026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完善乡村建设实施机制,加快补齐农村现代生活条件短板”,将城乡供水一体化、集中供水规模化建设作为重点项目强力推进。同年3月,水利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护工作的通知》,聚焦构建从水源到水龙头的全链条规范体系,全面推行“3+1”标准化建设和管护模式。
从民生保障角度看,农村供水事关亿万群众民生福祉,是农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大事。从经济拉动角度看,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带动了管材、泵阀、智能水表、水质监测设备等上下游产业链发展,仅泵类产品预计将带动超1000亿元的市场需求。从生态保护角度看,通过集中供水替代分散取水,有利于地下水资源保护和水源涵养,促进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
第二章 政策环境与制度框架
2.1 国家层面政策体系
(一)“3+1”标准化建设和管护模式
水利部在深入调研基础上,明确提出农村供水“3+1”标准化建设和管护模式,即城乡供水一体化、集中供水规模化、小型供水规范化、县域统管专业化。这一模式已成为当前和“十五五”时期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的核心政策框架。
“城乡供水一体化”强调以城市水厂为依托,通过管网延伸覆盖周边农村,实现城乡供水同网同质;“集中供水规模化”要求以规模化工程为主体,替代小型分散工程,提升供水保障能力和运营效率;“小型供水规范化”针对规模化工程无法覆盖的边远地区,对小型供水工程进行标准化改造提升;“县域统管专业化”则要求以县域为单元,由专业化机构统一负责供水工程的运营管理服务。
(二)《供水条例》的里程碑意义
2025年12月31日国务院第76次常务会议通过的《供水条例》,将于2026年6月1日起施行,标志着我国供水法治建设进入新阶段。该条例将原《城市供水条例》更名为《供水条例》,将农村规模化供水纳入城乡供水统筹管理,首次从法律层面明确“农村规模化供水”的定义。
《条例》的出台基于三方面考虑:一是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需要,统一城乡供水立法,促进规划布局、设施建设、管理服务标准统一和制度并轨;二是平等保障城乡居民饮用水权利的需要,从根本上保障农村居民享有与城市居民同等的饮用水权益;三是具备实践基础,当前县域统管比例已达72%,江苏、海南、陕西等省份已出台统一的城乡供水地方性法规。
《条例》全面强化了供水工程建设的质量管控,将勘察、监理纳入资质管理范围,首次对隐蔽工程的检查和记录作出专门规定,从资质准入、过程管控到竣工验收形成完整闭环。
(三)运行管护专项政策
2026年3月,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护工作的通知》(水农〔2026〕47号),部署五大重点任务:加强农村供水水量水质保障、强化工程应急保供、稳步推进农村供水价格改革、加快推进县域统管、落实支持政策。
在水价改革方面,《通知》提出城乡一体化工程执行农村和所在城镇同一价格,探索实行“基本水价+计量水价”两部制水价,完善水费计收机制。《通知》还明确鼓励社会资本以募投建管一体化模式参与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护,对管网漏损率低、水量水质达标、服务优质高效的供水单位予以奖励,倒逼供水单位降本增效。
2.2 地方政策创新实践
各省份在国家政策框架下积极探索差异化路径。浙江省率先推动农村供水数字化改革,义乌市实现“农村供水数字化接入率、膜处理工艺覆盖率、水质监测覆盖率”三个100%,金华市已落实9家县级统管单位,构建“专业统管+属地协管”责任体系,农村自来水水质达标率稳定在98%以上。
江苏省将城乡供水一体化纳入高质量发展考核体系,邳州市农村供水管网互通工程入选2025年全国小型引调水工程建设项目,获得8000万元中央财政资金补助。福建省累计完成城乡供水一体化投资508亿元,投资完成率达79.14%。贵州省正在编制“十五五”农村供水专项提升行动方案,力争全省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农村人口比例再提高10个百分点。
海南省在“十五五”期间将持续推行“3+1”标准化建设和管护模式,着力构建从水源到水龙头的全链条规范体系,确保工程有人管、有钱管、有制度管。
第三章 发展现状与成效分析
3.1 工程体系与覆盖水平
截至2025年底,全国已建成381.6万处农村供水工程,形成覆盖8.5亿农村人口的供水保障网络。其中43.8万处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服务人口8.3亿人,原先主要依赖水窖、水柜供水的人口较“十三五”末减少了79%,以规模化供水为主的农村供水工程格局已经加快形成。
从核心指标看,全国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6%,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农村人口比例达到71%,县域统管比例达到72%,较2020年底分别增长13个百分点和21个百分点,提前两年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2026年的目标是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7%、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农村人口比例达到73%、县域统管比例达到77%。
2025年,全国共完成9420处农村供水工程建设,惠及1.34亿农村人口。规模化供水工程服务农村人口比例较2024年提高6个百分点,主要依靠水窖、水柜供水的人口减少24%,工程抗灾保供能力显著提升。
3.2 区域发展格局
我国城乡供水一体化发展呈现显著的区域异质性。东部地区经济发达,城乡供水一体化程度高,规模化工程覆盖比例超过80%,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水质合格率稳定在90%以上。中西部地区受地形复杂、人口分散等因素制约,仍以单村、联村小型水厂为主,日供水量不足200吨的工程占比超过60%,部分地区管网漏损率高达25%以上,水质合格率仅为65%-70%。
从成本维度看,东部地区吨水综合成本为0.92元,而西部部分地区高达1.48元,差距超过60%,主要源于老旧管网漏损率普遍高于18%、部分地区甚至达25%以上,叠加泵站电耗占运营成本37%-61%的刚性支出压力。
从发展态势看,农村水利水电高质量发展空间上呈现东部领先、西部居中、中部相对滞后的分布格局,区域差异整体上逐渐缩小。东部发展高度集中,中部发展波动变化后趋于均衡,西部发展出现分化态势。国家在安排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支持时,已综合考虑区域差异因素,对西部地区等欠发达省份予以倾斜。2024—2025年,水利部会同财政部安排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32.7亿元支持西部地区12个省份实施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安排25.6亿元支持西部地区43个县域开展小型引调水工程建设。
3.3 水质保障成效
水质保障是城乡供水一体化的核心目标。水利部联合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国家疾控局开展了农村供水水质提升专项行动,推动各地基本完成乡镇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和标志牌的设立,目前98%的乡镇级水源保护区完成划定,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全部按要求配备净化消毒设施设备或采取必要的净化消毒措施。
水利部会同财政部安排中央水利发展资金22亿元全面加强净化消毒设施设备配备,新增12亿元支持1.47万处农村集中供水工程配备净化消毒设施设备,遴选发布第二批共27项农村供水水质保障实用技术(产品)。国家疾控局监测数据显示,农村供水水质达标率持续提升。
在监测体系方面,水利部、国家疾控局进一步完善农村供水工程水质检测监测工作机制,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与同级疾控部门共享农村供水工程最新台账,疾控部门选取具有代表性的农村供水工程水质监测点开展水质检测监测。
3.4 县域统管推进
县域统管是保障农村供水工程长效运行的关键制度安排。截至2025年底,全国农村供水县域统管比例已达72%,目标是到“十五五”期末达到90%。各地立足县域整合资源,探索形成了城乡一体化管理、专业化机构统一管理、委托第三方管理等多种县域统管模式。通过特许经营、授权经营、购买社会服务等方式明确统管主体,确保服务全覆盖,农村供水管护专业化、规范化水平显著提升。
浙江省在县域统管方面走在前列,金华市落实9家县级统管单位,打造农村供水1-2小时服务圈。湖北省浠水县与中国水务签订城乡供水一体化经营权项目协议,推动供水改革创新。河北省临漳县城乡供水一体化特许经营项目涵盖4座供水厂。湖南省安化县特许经营项目总投资1.39亿元,包括全县城区和乡镇供水厂43个、供水管网1300公里及配套设施设备。
第四章 工程建设与技术发展
4.1 水源工程与供水设施建设
水源保障是城乡供水一体化的基础。各地优先利用已建水库、引调水等骨干水源进行置换,或延伸供水管网改善水源水质。山丘区和人口分散地区因地制宜新建或改造塘坝、山坪塘、蓄水池、机井等水源,加强引用山泉水泉域保护和水量监测。
在应急备用水源方面,规模化供水工程在筛选优质可靠水源基础上设置应急备用水源,有条件的地方实现一源一备、多线互济,推进供水管网融合、区域联网,提升应急供水保障能力。海盐县形成了“主水源+备用水源”双重保障体系,千亩荡为全县唯一在用饮用水源地,盐嘉塘调整为应急备用水源。
水厂建设方面,膜处理工艺在城乡供水一体化中加速推广应用。义乌市率先实现膜处理工艺覆盖率100%。新建现代化水厂普遍采用高标准净化处理工艺,海盐三地自来水厂日供水处理能力达15万吨,建成68公里一级全域主干供水管网,实现水源供给、水厂制水、管网输水全链条互联互通。
4.2 管网建设与漏损控制
供水管网是城乡供水一体化的“毛细血管”。福建省连城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分三期推进,一、二期工程已圆满收官,福地水厂等12座规模化水厂及109处单村供水工程相继落成,总投资约1.7亿元的三期工程建成后设计供水能力可满足38万人口饮用水需求。浙江省嵊州市筹措资金8.8亿元启动“供水一张图”区域供水管网连通工程,累计铺设管网282公里,新建4座区域性水厂,集中供水率达99.5%。
管网漏损控制是提升运营效率的关键环节。无棣县通过数字孪生系统实时监测与智能调度,供水管网漏损率降至10%以下,整体运营成本降低30%以上。通过管网更新改造、压力调控、智能化管理等措施严格控制供水管网漏损,已成为各地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的标准做法。
4.3 智慧水务与数字孪生技术
数字化技术正在深刻重塑农村供水的管理范式。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的深度应用,推动供水管理从“靠经验”向“靠数据”转变。
**数字孪生系统的典型应用。** 山东省滨州市无棣县投资450余万元建设供水数字孪生系统,将1300多公里管网、566个村庄的供水设施“搬”到线上。系统布设106套管网流量压力监测站点、9套水质监测设备和16万余套智能远传水表,形成全方位感知体系。系统投运以来累计成功预警供水管网爆管事件3次,处理压力异常报警31起、疑似水质异常事件27起,供水调度响应速度从小时级提升至分钟级。
**智慧水务平台建设。** 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搭建智慧水务云平台,将全县1200多个农村供水点接入系统,实现水质、水压、流量的24小时在线监测。湖北武穴市智慧水务一体化管控平台集成“一张网、一张图、一中心、一平台”四大板块,实现从“源头到龙头”全过程数字孪生管理与智能控制。重庆市北碚区以“业务梳理+数据重构+流程再造”改革为路径,构建“感知全天候、服务全时段、监管全链条”的农村供水数字孪生体系,实现水压、水量、水质全要素感知及水厂运行全流程智控。
**AI与智能算法的应用。** 四川丹棱县数字孪生供水系统搭载“夜间小流量分析模型”,能够在爆管事件发生时快速定位;AI算法预测未来24小时用水量,将传统“定时供水”升级为“按需供水”,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系统在管网末端安装6个水质监测点,实时监测PH值、浊度等指标。
2025年,中国农业节水和农村供水技术协会遴选发布了30个全国农村供水工程数字孪生典型案例,涵盖浙江舟山、江苏邳州、宁夏银川、黑龙江绥滨、四川丹棱等地的创新实践,为全国提供了可复制推广的经验。
4.4 水质净化与检测技术
水质净化技术的进步为城乡供水一体化提供了技术支撑。膜技术成本持续下降,小型超滤设备价格四年间下降47.8%,使得膜处理工艺向村级单元下沉成为可能。光伏自给率达91.6%,为偏远地区供水设施提供了经济可行的能源解决方案。
在水质检测监测方面,各地加快构建从水源到龙头的水质保障体系。规模化水厂全面实现在线监测,实时数据同步传输至市级监管平台。农村供水工程按《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和《小型农村供水工程规范化提升技术规程》要求配备净化设施设备,规模化供水工程、小型集中供水工程配套完善适宜的消毒设备或采用具有持续消毒能力的消毒措施,确保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第五章 运营管理与机制创新
5.1 县域统管模式
县域统管是确保农村供水工程“建得成、管得好、长受益”的制度保障。各地在实践中形成了多种县域统管模式:
**城乡一体化管理模式。** 以城市水务集团为依托,将农村供水纳入城市供水管理体系,实现城乡供水统一调度、统一标准、统一运维、统一服务。海盐县整合全县9个镇(街道)分散供水站点,建立一体化水务管理机制,彻底扭转基层水站各自为政、运维零散、标准不一的老旧管理模式。
**专业化机构统一管理模式。** 以县域为单元组建或引入专业化水务公司,负责辖区内所有农村供水工程的统一管理、监测、运维和服务,实现以城带乡、以大带小。宁波市构建“专业统管+属地协管”责任体系,累计投资9.9亿元,完成城镇水厂管网延伸并兼并村级水站85座,升级改造村级水站316座。
**委托第三方管理模式。** 通过特许经营、授权经营、购买社会服务等方式引入专业市场主体参与运营管理。中国水务与湖北浠水县签订城乡供水一体化经营权项目协议,推动供水改革创新。
县域统管的核心在于实现“统一管理、统一监测、统一运维、统一服务”,推动农村供水从“散乱管”向“统管服”的治理升级,打破“九龙治水”困局。
5.2 水价形成机制改革
水价改革是保障农村供水工程可持续运行的关键环节。当前农村水价机制对运维稳定性的影响呈现U型非线性关系:当终端水价低于1.2元/吨时,成本回收率仅为68.3%,财政补贴依赖度达41.7%,形成“低价—低维护—高损耗”恶性循环;而超过2.8元/吨则触发用户用水行为调整,非必要用水减少超50%,部分农户重新启用自备井比例升至19.4%。
实证数据支持1.8至2.4元/吨为最优水价区间,在此范围内成本回收率达85%-92%,财政依赖低于15%,用水稳定性指数维持在0.87以上。浙江安吉、四川青川等试点通过阶梯定价与精准补贴机制将水费收缴率提升至98.6%。
六部门通知明确提出稳步推进农村供水价格改革的方向:城乡一体化工程执行农村和所在城镇同一价格;探索实行“基本水价+计量水价”两部制水价;完善水费计收机制。这一政策导向有助于建立既保障民生又促进节水的合理水价体系。
5.3 应急保障体系建设
城乡供水应急保障能力建设是保障供水安全的重要防线。水利部构建了“平急两用”的农村供水应急保障体系,通过科学布局应急取水点、推进县域供水管网融合和区域联网,提升工程抗灾韧性。
以县域为单元,各地落实农村供水问题监测、预警、发现、解决、反馈机制。针对自然灾害、工程损毁、水源污染等突发情况,依托县域统管的专业化机构或专业化公司,通过启用应急备用水源、应急调水等措施保障群众基本用水需求。2025年,因旱饮水困难人口和牲畜数量远低于近5年同期均值,应急保障体系经受住了考验。
基层应急服务创新不断涌现。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昭觉县组建12支“供水服务先锋队”,定期深入偏远村落开展设备巡检、水质检测和用水宣传。广东云浮罗镜镇将自来水管网管护责任纳入村规民约,创新实施巡查管护“积分制”,开展日常巡查200多次,发现渗漏等问题30多宗,处理率达100%。
第六章 投融资模式与市场机制
6.1 投资规模与结构
“十四五”期间,各地累计落实农村供水建设资金5902.8亿元,其中地方债券、银行贷款和社会资本等市场化方式占比达到80%。2025年,各地落实农村供水工程建设投资1536亿元,其中贷款和社会资本等占比超47%。
水利基础设施投资连续四年超万亿元。2024年1—10月,全国实施水利项目4.54万个,同比增长15.1%,完成1.63万处农村供水工程建设。水利部联合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出台信贷优惠政策,各地创新应用特许经营、股权合作、政府购买服务等模式,吸引市场主体参与农村供水工程建设。
从市场规模看,2024年中国城乡供水服务市场规模约为8500亿元人民币,预计2026年将突破1万亿元人民币,2030年有望达到1.3万亿元人民币。智慧水务、管网漏损控制、水质在线监测等升级改造领域的投资增速保持在15%以上。
6.2 多元投融资模式
**PPP模式。**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在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中应用广泛。福建水投集团以PPP模式投资4.2亿元建设连城福地水库,并深化企地合作规划总投资近12亿元的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湖南省武冈市通过引进社会资本实施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PPP项目,率先实现县域饮水安全全覆盖。四川省南江县通过PPP模式吸引社会融资3.88亿元建设水厂及配套工程,多渠道共筹措资金超8亿元。
需要注意的是,PPP模式在县域水网中的契约治理失效率高达43.7%,核心症结在于风险分配静态化与外部变量脱钩。因此,完善风险分担机制、建立动态调价机制是提升PPP项目可持续性的关键。
**REITs模式。** 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为水利存量资产盘活开辟了新路径。2024年11月,全国首单水利基础设施REITs——浙江汤浦水库REITs上市发行,成功募集资金16.968亿元,第一期3.38亿元已用于水利项目建设,实现了“工程变资产、资产变资本、资本变资金、资金变投资”的良性循环。
河南省水利厅2026年拟推进中州水务城乡供水公募REITs项目,初步估值8.5亿元。国务院办公厅明确将水利基础设施列入盘活存量资产重点领域,国家发改委明确市政基础设施(城镇供水项目)、水利设施等行业范围内符合条件的项目均可申报REITs。
**专项债与绿色金融。**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成为城乡供水一体化的重要资金来源。2024年国务院办公厅将供排水等22个行业纳入专项债券用作项目资本金范围的“正面清单”管理。河南出山店水库灌区、前坪水库灌区两大工程累计成功申报10亿元专项债资金。重庆市北碚区获得农发行2.2亿元“节水贷”专项支持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是绿色金融支持节水产业发展的重要突破。
**EPCO模式。**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以EPCO模式实施安徽省铜陵市义安区区域城乡供水能力提升项目,涵盖供水管网升级改造、老旧水厂改造、泵站设施改造、智能水表更换及智能化建设等内容,全面提升供水系统稳定性与智能化水平。
6.3 市场竞争格局
中国城乡供水服务市场呈现国企主导、民企补充、外资参与的多元态势。地方水务集团在区域内拥有显著优势,但跨区域整合能力正受到市场化改革的挑战。产业集中度仍然偏低,前十大水务企业的市场份额合计不足40%,预示着未来兼并收购活动将日趋活跃。
国际水务巨头凭借技术与资本优势,在全球大型项目和运营服务中占据约30%的市场份额。中国在智能水表、漏损管理系统、先进膜处理技术等领域的国产化替代进程加速,相关专利年申请量在2024年已超过5000项。
南方泵业等国内企业积极抢抓城乡供水改造领域的政策机遇。2025年市政给排水场景销售额约占南方泵业泵产品销售总额的14%,预计城乡供水改造一体化政策将带动超1000亿元泵类需求。
第七章 典型案例分析
7.1 浙江海盐:全域同网同质同服务
海盐县是城乡供水一体化的先行示范区。2005年海盐地面水厂投用后,锚定群众饮水安全核心民生需求,持续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提质改造。通过优化水源布局、新建现代化水厂、贯通全域供水管网等攻坚举措,在嘉兴市范围内率先实现了同网同质同服务的城乡供水一体化格局。
海盐路径的核心经验包括:一是水源集中化。将千亩荡划定为核心饮用水源地,形成“主水源+备用水源”双重保障体系。二是设施一体化。建成日供水处理能力15万吨的现代化水厂和68公里一级全域主干供水管网,打通城乡供水闭环。三是管理统一化。2009年组建水务投资集团,整合全县9个镇(街道)分散供水站点,建立统一调度、统一标准、统一运维、统一服务的一体化水务管理机制。四是封井规范化。累计封存139口地下水深井,全面取缔乡村零散自备取水点。
7.2 山东无棣:数字孪生赋能智慧供水
无棣县在农村供水数字化管理方面树立了标杆。该县已建成3处农村供水工程,日处理能力达18万方,自来水普及率和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率均达100%。投资450余万元建设的数字孪生农村供水系统,将1300多公里管网、566个村庄的供水设施“搬”到线上,实现了从“源头”到“龙头”的全过程智慧化管理。
系统在水源地、水厂、管网及供水末梢全面布设监测设备,包括水源地水位监测设备及无人机自动机场、水厂水质与流量监测设备、106套管网流量压力监测站点、9套水质监测设备和16万余套智能远传水表。通过供水管网GIS一张图,实现农村供水监管全要素、监测感知全覆盖,对爆管、压力骤降等突发事件实现监测预警与应急处置全流程管理。系统投运以来累计成功预警供水管网爆管事件3次,处理压力异常报警31起、疑似水质异常事件27起。
7.3 福建连城:企地合作PPP模式
福建省连城县通过企地合作PPP模式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福建水投集团以PPP模式投资4.2亿元建设连城福地水库,2019年深化合作规划总投资近12亿元的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项目分三期推进,一、二期工程已建成福地水厂等12座规模化水厂及109处单村供水工程,总投资约1.7亿元的三期工程全面建成后设计供水能力可满足38万人口饮用水需求。
随着福地水库下闸蓄水、福地水厂投产供水,连城县告别了全省最后一个主城区以地下水为主水源的历史。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全面建成后,连城县自来水普及率和供水保证率将超过95%,供水水质全面达标。这一模式实现了政府引导、企业运作、群众受益的多方共赢,为企地合作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提供了有益借鉴。
7.4 重庆北碚:绿色金融+数字赋能
重庆市北碚区以“小切口”激活城乡供水和管网漏损控制的“大循环”。2025年4月,农发行重庆市分行向北碚区投放2.2亿元“节水贷”,专项支持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这是重庆在绿色金融支持节水产业发展领域的重要突破。
该笔贷款精准投向北碚江东、澄江、缙云山等片区,用于5座规模化水厂改造提质,同步配套建设供水管网工程和智慧水务工程。项目建成后通过规模化集中供水和智慧化用水监测,可有效缓解9个镇街、17个村社居民生活及商业服务业用水供需矛盾。北碚区按照数字重庆“1361”整体架构,在数字水利应用场景中构建从源头到龙头的农村饮水数字化监管体系,基本实现农村饮水问题处置数字化多跨协同。
第八章 国际经验与借鉴
8.1 日本:法制化与广域化并重
日本《水道法》自1957年颁布以来经过多次修订,形成了完善的供水法律体系。该法明确国家和地方公共团体的职责:国家负责制定供水基础强化的基本综合施策并推进实施,对都道府县、市町村及供水事业者提供必要的技术和财政援助;都道府县负责推进跨市町村的广域化供水事业合作。
日本供水体系的重要特点是法制化与广域化并重。法律将供水事业分为“水道事业”(给水人口超过100人)和“简易水道事业”(给水人口5000人以下),以及“水道用水供给事业”等类型,实行分类管理。水价方面,日本主要考虑成本回收,在部分经济困难地区考虑相应的水价补贴。日本还注重区域内水资源的重复循环利用,在节水技术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
8.2 美国:联邦与地方分担机制
美国农村供水工程建设的资金筹措采用联邦与地方分担机制。农业灌溉骨干工程和农村供水工程一般由联邦政府赠款50%,其余50%由地方负责,地方负责部分通常是税收支出或政府担保优惠贷款。在部分经济困难地区,还考虑相应的水价补贴。美国、澳大利亚等国家均实行两部制水价,美国累计制水价比例不断减小,固定和计量水价的组合不断优化。
8.3 欧盟:差异化补贴与市场化运营
欧盟依据小型水利设施项目的性质给予不同力度的补贴,同时注重市场化运营机制的建立。以色列、日本、美国、欧盟等主要国家和地区在农田水利发展方面走上了法制化、系统化、市场化、科技化的道路。
法国、日本等国由政府主导供水基础设施建设,同时引入市场化运营机制。公共给水普及率在全球范围内已达96.5%(WHO, 2014),自来水普及率包含公共给水系统及简易自来水系统整体已达95%。
8.4 国际经验对我国的启示
综合国际经验,可以得出以下启示:一是完善法律法规体系,为城乡供水一体化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二是建立合理的投资分担机制,明确各级政府事权和支出责任;三是推进供水设施的广域化整合和规模化运营,提升运营效率;四是建立可持续的水价形成机制,在保障民生的前提下实现成本合理回收;五是注重科技赋能,推动供水管理的智能化和精细化。
第九章 面临的主要问题与挑战
9.1 工程短板与区域不平衡
尽管我国农村供水取得了显著成就,但部分地区水源不稳定,仍存在季节性缺水问题。早期建设的部分供水工程管网老化严重,存在跑冒滴漏问题。部分工程没有完善的净化消毒设施或设备老化损坏,影响正常运行。中西部地区仍以小型水厂为主,日供水量不足200吨的工程占比超过60%,漏损率高、水质合格率低的问题依然突出。
9.2 运营管理可持续性不足
尚未实现县域统管的区域小型供水工程依靠村级集体或农民自行管理,专业化管护水平低。水价偏低导致成本回收困难,部分地区成本回收率仅为68.3%,财政补贴依赖度达41.7%。部分工程运行维护经费不足,管护人员专业能力欠缺,影响工程长效运行。
9.3 投融资机制有待完善
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投资规模大、回报周期长、直接收益率低,社会资本参与积极性有待提高。PPP项目契约治理失效率较高,风险分配机制不够完善。REITs等新型融资工具尚处于起步阶段,项目储备和资产培育需要时间。
9.4 水质保障能力仍需加强
部分农村地区水源保护力度不够,面源污染防治任务艰巨。小型供水工程净化消毒设施配备率和规范运行率仍需提升。水质检测监测体系在基层的覆盖面和检测能力有待增强。
9.5 数字化建设存在短板
农村供水管网数字化程度低,数据碎片化问题突出。智慧水务系统的建设和运维成本较高,经济欠发达地区推进困难。数字孪生等新技术的应用仍处于试点示范阶段,大规模推广面临技术和资金双重制约。
第十章 发展趋势与展望
10.1 “十五五”发展目标与路径
“十五五”时期,我国将全面推行城乡供水一体化、集中供水规模化、小型供水规范化、县域统管专业化“3+1”标准化建设和管护模式,着力构建从水源到水龙头的全链条规范体系。目标是到2030年,全国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8%,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农村人口比例达到78%。
水利部将指导地方充分衔接国家骨干水网和省市县各级水网,推进农村供水管网与各级水网互联互通,提升水资源统筹调配能力。推进城市供水管网向农村延伸,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全面加强农村供水网络建设,逐步形成城乡一体、互联互通的供水格局。
10.2 数字化智慧化加速推进
数字孪生、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将在城乡供水一体化中发挥更加关键的作用。县域智慧管理服务平台将进一步完善,实现供水工程水量、水质、水压、供水时长等关键参数在线监测,水泵机组、净化消毒等主要供水设施设备实时监控。数字孪生技术将从试点示范向规模化应用推广,为供水调度、应急预警、漏损控制提供智能决策支撑。预计到2030年,智慧水务解决方案在供水行业市场规模中的占比将显著提升。
10.3 水价改革与市场化深化
农村供水价格改革将持续推进。城乡一体化工程执行城乡同一价格的政策将逐步落地。两部制水价的探索推广有助于建立更加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政府补助与市场化定价相结合的模式将更加成熟,在保障民生的前提下实现供水工程的可持续运营。
市场化改革方面,县域统管比例目标到“十五五”期末达到90%,特许经营、股权合作、政府购买服务等市场化模式将进一步推广。水务行业兼并收购活动将日趋活跃,产业集中度有望提升。
10.4 绿色低碳与可持续发展
城乡供水一体化将与绿色低碳发展深度融合。分布式光伏与供水设施的耦合应用将降低能源支出,全生命周期能源支出可降低32%-45%,吨水成本下降0.18-0.27元。节能设备、智能调度、精准加药等技术的推广应用将推动供水系统向低碳化转型。再生水利用比例预计从2024年的不足15%提升至2030年的25%以上。
10.5 投融资创新与资产证券化
水利基础设施REITs将进入常态化发行阶段,更多符合条件的城乡供水项目有望通过REITs盘活存量资产。专项债用作项目资本金、债贷组合等模式将更加成熟。绿色金融产品创新将持续深化,“节水贷”等专项金融产品将扩大覆盖范围。预计“十五五”期间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投资规模将继续保持高位,市场化融资占比进一步提升。
10.6 标准化与规范化体系建设
《供水条例》的实施将推动城乡供水一体化的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提升。供水工程建设的资质管理、过程管控和竣工验收将形成更加完整的闭环体系。供水单位服务标准透明化、便利化和投诉处理机制将进一步健全。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技术体系将不断完善,为工程建设和运行管护提供更加有力的技术支撑。
第十一章 结论与建议
11.1 主要结论
城乡供水一体化已取得历史性成就。截至2025年底,全国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96%,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农村人口比例达71%,县域统管比例达72%,提前两年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381.6万处农村供水工程形成覆盖8.5亿农村人口的供水保障网络,农村供水实现了从“有水喝”向“喝好水”的历史性转变。
城乡供水一体化正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政策框架从工程建设向建管并重转变,“3+1”标准化建设和管护模式成为核心路径,《供水条例》为城乡供水统筹管理提供法治保障。数字化技术深度赋能供水管理,市场化改革持续深化,投融资渠道日趋多元。
区域发展不平衡仍是突出矛盾。东部地区城乡供水一体化程度高,中西部地区受地形、人口密度等因素制约,规模化程度和水质保障能力仍有较大提升空间。水价机制不完善、运营管护可持续性不足等问题需要持续关注。
11.2 政策建议
**加快推进县域统管全覆盖。** 对尚未实现县域统管的区域,抓紧确定统管模式,优选专业化机构,明确权责义务和服务标准。推动已实现县域统管的区域逐步实现数智化管理,完善县域智慧管理服务平台。
**深化水价形成机制改革。** 在坚持公益属性、保障民生的基础上,统筹考虑供水成本、生产能力利用情况、农民承受能力、财政补助等因素,合理确定水价水平。积极推广“基本水价+计量水价”两部制水价,完善水费计收机制。
**创新投融资模式。** 加大REITs、专项债、绿色金融等工具的应用力度,拓宽城乡供水一体化融资渠道。完善PPP项目风险分担和动态调价机制,提升社会资本参与积极性。鼓励社会资本以募投建管一体化模式参与工程运行管护。
**加强数字化建设。** 加快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在农村供水领域的应用推广。建设完善县域智慧管理服务平台,推动数字孪生技术从试点向规模化应用发展。提升管网漏损控制和应急预警能力。
**强化水质保障。** 持续推进农村供水水质提升专项行动,加强水源保护和水质检测监测。完善从水源到龙头的水质保障体系,确保供水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加大对中西部地区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在安排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时综合考虑区域差异因素,对欠发达省份予以倾斜。推动东部地区先进经验和技术向中西部地区转移,缩小区域发展差距。
---
注:本报告数据截至2026年9月,部分预测数据基于公开研究报告的测算结果。本报告仅供学习交流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有风险,风险自己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