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中国城镇污泥处理处置技术与应用高级研讨会 (第十届)日程暨邀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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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污泥集中处置中心工程 总投资额12385.69万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1-14  浏览次数:14
核心提示:索引号:409-3127-2013-359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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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中国城镇污泥处理处置技术与应用高级研讨会 (第十届)日程暨邀请函
索引号:409-3127-2013-359565
信息种类:政务公告
文号:
生成日期:2013-01-07 09:34:52
发布日期:2013-01-07 09:28:46
发布机构:北海市环境保护局

 

北海市污泥集中处置中心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告
北海市污泥集中处置中心工程由北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是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规定,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告。
(一)建设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北海市污泥集中处置中心工程项目,总投资额12385.69(未含厂外电力工程)。项目位于北海市白水塘生活垃圾填埋场东侧,用地范围为矩形,南北长272m,东西宽128m,占地面积34816平方米。本项设计规模为日处理污泥250吨(80%含水率)污泥(分为两个可独立运行系列,每个系列日处理污泥125吨),采用水热处理+厌氧消化工艺,设计将系统厌氧消化产生的沼气用于系统加热,剩余部分经过提纯后外售;经过处理后的污泥用于垃圾填埋场的覆盖土及其他形式的土地利用,系统产生的污水通过封闭罐车运至红坎污水厂集中处理。
北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12年11月委托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承担该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本项目属环境保护类项目,主要进行污泥集中处置中心的建设运营。项目在施工及运营过程中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表现在以下方面:
1、对环境空气的影响:项目施工期,施工材料的运输、装卸、拌和过程中大量的粉尘散落到周围大气中;建设材料堆放期间由于风吹会引起扬尘污染,尤其是在风速较大或装卸、汽车行驶速度较快的情况下,粉尘的污染更为严重。燃油施工机械排放的污染物主要有CO、NO2、TSP。尽管施工机械多为大型机械,单车排放系数较大,但施工机械数量少且较分散,其污染程度相对较轻。
项目运营期,项目排放的污泥恶臭对评价区域各敏感点的空气质量影响较小,但由于项目周边已有白水塘垃圾填埋场,区域环境中氨和硫化氢的本底值较高,项目投产后氨和硫化氢均有轻微超标现象,不能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氨和硫化氢无组织排放浓度标准限值要求。
项目周围1km范围内无居民区,仅有白水塘垃圾填埋场职工宿舍,如做好相应的防护措施,项目废气中主要污染物氨和硫化氢对周围大气环境质量影响不大,对周边敏感保护目标影响不大。
2、对水环境的影响:项目施工期对水环境的影响主要是施工时泥土、泥浆散落、漏油等会造成水体局部油污染;施工人员排放的生活污水对工区附近的地表水体有轻微的影响。
项目运营期污水经收集后由罐车运输至红坎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项目的建设对地表水的影响极小。
3、对声环境的影响:经过预测,项目各场界噪声可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场界外2类声功能区标准要求,能够满足声环境保护目标要求,项目产生的噪声对外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弃土石方、拆迁建筑物产生的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是项目处理后的污泥,可作为生活垃圾填埋场的覆盖土及多元化土地利用来最终处置污泥。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对环境影响不大。
5、生态环境:在施工期公路建设对生态环境产生影响表现在毁损植被、土方开挖、引起水土流失、造成农业减产和改变土地利用方式、造成景观破坏等。
营运期对生态环境产生影响的主要是占用园地、林地。其影响方式主要改变土地利用方式,影响植物生境和动物生境,改变原有的景观状态等。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扬尘点经常洒水降尘,营运期为了减少恶臭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采取及时清理散落污泥,采用封闭罐车密封运输污泥及废水,加强通风,使用掩臭剂、氧化剂等措施,可有效降低恶臭气体产生量。
食堂油烟经带有油烟净化功能的抽油烟装置(油烟去除率≥80%)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从厨房屋顶烟囱排放,油烟浓度符合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中的标准限值要求。
2、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水和生活污水经收集后本项目污水经收集后由罐车运输至红坎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加强场区绿化等降噪措施后,项目场界声环境能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场界外2类声环境功能区排放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及时清运至垃圾处理场处置。施工期废弃土方经回填或集中运至城建部门指定处置场堆填后,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运营期处理后的污泥可作为生活垃圾填埋场的覆土及多元化土地利用来最终处置污泥。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推荐方案环境效益明显,在本评价所提出的环保措施、环保投资全部落实的情况下,建设和营运对区域环境的影响将降低到环境可接受的程度。同时,拟建项目建成营运将改善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促进北海市经济的发展。从环保角度来说,本评价认为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五)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或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在北海市污泥集中处置中心工程筹建办公室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简本,也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等形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索取补充信息,期限为2013年1月6日至2013年1月20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调查范围:项目周边区域居民及白水塘垃圾填埋场职工等,调查问卷不少于50份,受影响人员不少于60%。
主要事项:(1)对北海市污泥集中处置中心工程项目是否认可;(2)提出建设项目生产过程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3)提出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面对面问答。公众也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意见和看法。
名称:北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地址:北海市北海大道金湾大厦17楼
联系人:甘朗然;   电话:13677793254
名称: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地址:杭州市湖墅南路439号; 邮编:310005;
联系人:朱萦; 电子邮箱:125814358@qq.com; 电话:0771-3293779。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13年1月6日2013年1月20日
                                  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北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13年1月6
内容概述: 北海市污泥集中处置中心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告北海市污泥集中处置中心工程由北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是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规定,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告。(一)建设项目...
内容全文
内容全文
北海市污泥集中处置中心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告
北海市污泥集中处置中心工程由北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是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规定,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告。
(一)建设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北海市污泥集中处置中心工程项目,总投资额12385.69(未含厂外电力工程)。项目位于北海市白水塘生活垃圾填埋场东侧,用地范围为矩形,南北长272m,东西宽128m,占地面积34816平方米。本项设计规模为日处理污泥250吨(80%含水率)污泥(分为两个可独立运行系列,每个系列日处理污泥125吨),采用水热处理+厌氧消化工艺,设计将系统厌氧消化产生的沼气用于系统加热,剩余部分经过提纯后外售;经过处理后的污泥用于垃圾填埋场的覆盖土及其他形式的土地利用,系统产生的污水通过封闭罐车运至红坎污水厂集中处理。
北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12年11月委托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承担该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本项目属环境保护类项目,主要进行污泥集中处置中心的建设运营。项目在施工及运营过程中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表现在以下方面:
1、对环境空气的影响:项目施工期,施工材料的运输、装卸、拌和过程中大量的粉尘散落到周围大气中;建设材料堆放期间由于风吹会引起扬尘污染,尤其是在风速较大或装卸、汽车行驶速度较快的情况下,粉尘的污染更为严重。燃油施工机械排放的污染物主要有CO、NO2、TSP。尽管施工机械多为大型机械,单车排放系数较大,但施工机械数量少且较分散,其污染程度相对较轻。
项目运营期,项目排放的污泥恶臭对评价区域各敏感点的空气质量影响较小,但由于项目周边已有白水塘垃圾填埋场,区域环境中氨和硫化氢的本底值较高,项目投产后氨和硫化氢均有轻微超标现象,不能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氨和硫化氢无组织排放浓度标准限值要求。
项目周围1km范围内无居民区,仅有白水塘垃圾填埋场职工宿舍,如做好相应的防护措施,项目废气中主要污染物氨和硫化氢对周围大气环境质量影响不大,对周边敏感保护目标影响不大。
2、对水环境的影响:项目施工期对水环境的影响主要是施工时泥土、泥浆散落、漏油等会造成水体局部油污染;施工人员排放的生活污水对工区附近的地表水体有轻微的影响。
项目运营期污水经收集后由罐车运输至红坎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项目的建设对地表水的影响极小。
3、对声环境的影响:经过预测,项目各场界噪声可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场界外2类声功能区标准要求,能够满足声环境保护目标要求,项目产生的噪声对外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弃土石方、拆迁建筑物产生的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是项目处理后的污泥,可作为生活垃圾填埋场的覆盖土及多元化土地利用来最终处置污泥。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对环境影响不大。
5、生态环境:在施工期公路建设对生态环境产生影响表现在毁损植被、土方开挖、引起水土流失、造成农业减产和改变土地利用方式、造成景观破坏等。
营运期对生态环境产生影响的主要是占用园地、林地。其影响方式主要改变土地利用方式,影响植物生境和动物生境,改变原有的景观状态等。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扬尘点经常洒水降尘,营运期为了减少恶臭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采取及时清理散落污泥,采用封闭罐车密封运输污泥及废水,加强通风,使用掩臭剂、氧化剂等措施,可有效降低恶臭气体产生量。
食堂油烟经带有油烟净化功能的抽油烟装置(油烟去除率≥80%)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从厨房屋顶烟囱排放,油烟浓度符合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中的标准限值要求。
2、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水和生活污水经收集后本项目污水经收集后由罐车运输至红坎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加强场区绿化等降噪措施后,项目场界声环境能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场界外2类声环境功能区排放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及时清运至垃圾处理场处置。施工期废弃土方经回填或集中运至城建部门指定处置场堆填后,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运营期处理后的污泥可作为生活垃圾填埋场的覆土及多元化土地利用来最终处置污泥。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推荐方案环境效益明显,在本评价所提出的环保措施、环保投资全部落实的情况下,建设和营运对区域环境的影响将降低到环境可接受的程度。同时,拟建项目建成营运将改善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促进北海市经济的发展。从环保角度来说,本评价认为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五)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或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在北海市污泥集中处置中心工程筹建办公室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简本,也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等形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索取补充信息,期限为2013年1月6日至2013年1月20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调查范围:项目周边区域居民及白水塘垃圾填埋场职工等,调查问卷不少于50份,受影响人员不少于60%。
主要事项:(1)对北海市污泥集中处置中心工程项目是否认可;(2)提出建设项目生产过程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3)提出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面对面问答。公众也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意见和看法。
名称:北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地址:北海市北海大道金湾大厦17楼
联系人:甘朗然;   电话:13677793254
名称: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地址:杭州市湖墅南路439号; 邮编:310005;
联系人:朱萦; 电子邮箱:125814358@qq.com; 电话:0771-3293779。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13年1月6日2013年1月20日
                                  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北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13年1月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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