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近日正式发布《湖南省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下简称《办法》),自来水水费改革提上日程。记者昨从市自来水公司获悉,株洲市年内将实行阶梯水价,第一级用水量标准是每月每户15吨。
第一级用水量标准:每月每户15吨
根据《办法》,全省各地将根据城市供水企业直接抄表到户、收费到户实现程度,推行阶梯式计量水价,体现多用水多付费原则。
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分三级 ,第一级考虑居民基本生活用水;第二级为改善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第三级为满足享受及特殊需要。
居民生活用水第一级水量统一为,每户每月15立方米(吨),对家庭常住人口超过4人的,可按实超人数核增每人每月4立方米,五口以及以上的用户,可到当地水务部门申报。对于二、三级水量基数,则由各市州、县(市、区)价格、城市供水主管部门,按国家和省有关用水定额及促进人民生活质量提高的原则,报当地人民政府确定。
三成用户用水或超标
“阶梯水价是大势所趋,但正式落地时间还未确定。”市用水办主任颜雪庆表示,株洲市正在创建节水型城市,如果进展顺利,有望年内对现行水价体系进行梳理,并实行阶梯水价。
那按照每月每户15吨的用水量,株洲城区用户够不够用呢?2月21日上午,记者随机采访了30位市民,按照第一级水量基数计算,有10户用水“超标”,占三成多。
“这个应该不会超吧,15吨够用了。”大红桎园的杨晓军表示,自家每月用水量在12-13吨之间,即使是夏天也很少超过15吨。
“我们家上个月用了20吨水。”家住天元区嵩山公寓的庞江亭告诉记者,现在家里有三口人,平均每个月需要用自来水20吨左右,主要用于做饭和打扫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