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雨水资源化,节约用水,改善水环境,减轻洪涝灾害,从4月1日起,盐城市将全面实施雨水收集利用工程。
根据规定,凡规划用地面积两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或屋面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均必须在实施雨污分流的基础上,配套建设雨水收集、处理、利用工程,实行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据了解,盐城市还将把雨水收集利用工程纳入建筑工程、住宅小区公建配套的初步设计审查范围。同时,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还将在审查建筑工程、住宅小区公建配套初步设计时,明确建设标准和要求。
此外,盐城市要求各级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应开展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督促设计到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将严格按照审查通过的图纸和规范施工、监理。各级质量监督机构也将严格按照审查合格的图纸和规范对雨水收集利用工程进行质量监督。
江苏盐城实施雨水收集利用工程
时间:2013-05-03 来源:中国环境报作者:李莉 范圣楠 闫艳 高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