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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20日上午,武汉市公布第三批承诺整改的“十个突出问题”。在市治庸问责、优发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水务集团总经理黄思代表集团就“及时有效维护城市公共设施正常运行”和“水电气公共服务企业优化工作流程、提高服务水平”两个问题的整改作出郑重承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关于强化市政供水设施管理和维护的公开承诺 承诺单位: 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承诺人: 黄思 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承诺内容: 为进一步强化市政供水设施的管理,切实减少市政供水管道漏水、爆管现象,现作出以下承诺: 1、严格践行供水服务承诺。在市水务集团供水范围以内的市政供水管道、消防栓、闸门等附属设施发生故障,在24小时内予以修复(节假日不例外)。 2、加强对市政供水及污水收集管网井盖的巡查和维护力度,确保每个月对管线巡查一次;对巡查中发现的或市民反映的井盖破损、缺失情况,维护人员在1小时内到达现场并设置明显警示标志,24小时内予以更换或补齐。 3、积极发动社会力量共同治漏,实行供水设施报漏有奖制度。 4、畅通投诉渠道。设立“96510”监督电话,24小时受理用户投诉。对不按承诺时限和要求工作的相关人员严格进行责任追究。 关于进一步优化供水报装程序的公开承诺 承诺单位: 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承诺人: 黄思 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承诺内容: 为进一步提高市水务集团供水报装办事效率,减少供水报装周期,压缩报装流程,增加报装收费透明度,现作出如下承诺: 1、增加用户用水报装途径。新增“96510”供水热线电话报装预约服务,并送达《一次性告知书》。 2、对于住宅类用水,在受理用水报装前,将二次供水设施的验收标准向用户告知,并同步开展二次供水设施的检查和验收,以确保其满足建设规范和技术标准。 3、对于非住宅类用水,在用户承诺其二次供水设施满足国家建设规范和技术标准后,由用户自主选择二次供水设施的设备选型、工程设计、施工组织等工作,水务集团不再进行二次供水设施验收。 4、独立私宅用户新装水表,严格按照武汉市物价局武价函[1998]29号、武价函[1999]161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5、单位用户新装水表,在完成方案设计后,征求用户意见,用户签字确认后,按照湖北省工程定额及统一基价标准编制预算,核定工程费用。 6、严格践行供水服务承诺。发展新用户,资料齐全时,1个工作日内完成报装受理,7个工作日内上门调查,拟定方案;施工完毕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试压验收,合格后,3个工作日内并网通水。 7、畅通投诉渠道。设立“96510”监督电话,24小时受理用户投诉,对不按承诺时限和要求工作的相关人员严格进行责任追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