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宿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
时间:2013-06-14 |
受温宿产业园区管委会的委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技术咨询中心承担了温宿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2013年6月,我中心编制完成了《温宿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初稿,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的相关规定,对该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工程名称及概况 1.工程名称 温宿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工程。 2.工程内容 该工程位于温宿产业园南侧3.5km,服务范围主要包括314国道以北,库阿高速以南,依克西洪沟以东至五团洪沟温宿产业园区所有企业排污(含生活服务区排污)。该工程采用“反应沉淀+水解酸化+改良SBR+臭氧氧化+曝气生物滤池+紫外消毒”工艺(在电厂建成之前污水厂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预留臭氧氧化工艺,在电厂建成之后增加工艺臭氧氧化工艺,使出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污水处理总规模50000m3/d,近期设计污水处理规模为20000 m3/d,远期设计污水处理规模为30000 m3/d。 二、主要污染物及采取的主要措施 (1)废气 该工程营运期间锅炉消耗天然气2万m3/a,产生废气20万m3/a,其污染物浓度为:烟尘50mg/ m3、SO2 63mg/ m3、NOx 184mg/ m3;污染物排放量为:烟尘0.006t/a、SO2 0.013t/a、NOx 0.037t/a。锅炉烟气经8m高烟囱排放。 该工程污水和污泥处理设施的臭气经臭气收集系统收集后,通过风机抽引至洗涤-生物滤床过滤联合脱臭设备处理,除臭效率80%。除臭后该工程H2S排放浓度为0.08 mg/m3,排放量为0.0175t/a;NH3排放浓度为1.5 mg/m3,排放量为0.3285t/a。 (2)废水 该工程近期设计污水处理规模2万m3/d(730万m3/a),处理后的废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用于厂区东侧棉田及荒漠灌溉。该工程CODCr排放量为438t/a,BOD5排放量为146t/a,NH3-N排放量为58.4t/a,SS排放量146t/a。 (3)固体废物 该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格栅渣(产生量为2102.4t/a)、预处理反应沉淀物(产生量为284.7t/a)、剩余污泥(产生量为9636t/a)及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0.9t/a)。该工程固体废物产生量总计12034t/a,全部运至温宿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为避免造成废物落地后的二次污染,在设计与管理中尽量保证废物不落地,直接装入废物箱或装车外运,污物外运时采用封闭式自卸车。 (4)噪声 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基础减振、加装消声器等措施降噪。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该工程的建设符合业政策的要求,符合温宿产业园区总体规划的要求。本工程本身为一项环保工程,工程的建设改变了园区内已入驻企业污水无序排放的状态,削减区域废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将污水集中处理集中排放。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及固体废物污染物均采取了有效的防治措施,可达标排放并符合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经预测拟建项目投产后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项目清洁生产水平达到国内同类行业先进水平;工程建设得到了当地公众的支持。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该项目是可行的。 四、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1)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 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到环评单位、建设单位查阅报告书简本,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环评单位及建设单位咨询。 (2)公示期限:2013年6月14日至6月27日 五、项目的委托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温宿产业园区管委会 通讯地址:温宿产业园区 联 系 人:王振学 联系电话:13779455577 六、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技术咨询中心 联 系 人:吴友均 联系电话:0991-3816443 传 真:0991-3857017 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774号 邮政编码:830011 电子信箱:360520988@qq.com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范围:关心该工程建设的所有社会人士。 (2)主要事项: ① 公众对本报告书中主要结论有何意见。 ② 公众对该工程的建设性意见。 ③ 公众对该工程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包括生态环境、环境空气、水环境保护、声环境、生态环境、社会环境等。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社会公众可以通过以上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工作人员以口头建议、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工程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技术咨询中心 二〇一三年六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