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北区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昆山市北区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
总投资:31000万元人民币
建设单位:昆山建邦环境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江苏省昆山市长江北路398号,昆山市北区污水处理厂现有厂区南侧。
评价单位: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资质证号:国环评证甲字第1902号)
目前昆山市北区污水处理厂已超负荷运行,实际接纳水量约为11.8万吨/天,随着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内经济的发展和人口的增加,以及污水管网的不断完善,昆山市北区污水处理厂目前处理规模已无法满足接管范围内污水处理的需要。昆山建邦环境投资有限公司决定实施昆山市北区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4.8万m?/d)。
昆山市北区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4.8万m?/d)建设地点位于江苏省昆山市长江北路398号,昆山市北区污水处理厂南侧的工业预留用地,占地面积47379.273平方米。工程总投资31000万元,项目采用半地下设计形式,构筑物全部设于地下,上设检修层,包括新建粗格栅、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生物池、二次沉淀池、污泥泵房及配水井、高效沉淀池、紫外线消毒池、鼓风机房、反冲洗间、加药间等主要生产(建)构筑物,并改造原有污泥脱水机房。本项目收集的污水经曝气沉砂池对废水进行预处理后,采用改良Bardenpho工艺,对污水进行二级处理;采用絮凝沉淀工艺以及V型滤池对污水进行深度处理;尾水水质COD≤50mg/L,氨氮≤5(8)mg/L,总磷及其他污染物达到《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1072-2007)表2标准以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一级A标准后经原有管网排入太仓塘。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建设期环境问题:主要是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施工废水、作业粉尘、固体废物以及施工机械排放的烟尘和噪声、施工期间大面积裸露地表在雨天时产生的水土流失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运营期环境问题:主要是恶臭废气(H2S、NH3等)、固体废弃物和噪声。污水厂的多个处理单元会产生臭味,如格栅及进水泵房、沉砂池、生物反应池、污泥浓缩池和污泥脱水机房等;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格栅拦截的各种废渣,以及沉砂池产生的泥砂,二沉池产生的污泥;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种机械设备。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施工期的环保措施:合理安排施工工期,采取洒水湿法抑尘;利用道路清扫车对道路和施工区域进行清扫,减少粉尘和二次扬尘产生;及时清运项目施工的挖方量和临时堆土。
运营期的环保措施:本项目处理达标后污水经管网排入太仓塘;污水处理厂产生的臭气集中采用生物滤池进行除臭处理,并设置适当的卫生防护距离;脱水后的污泥委外处置;各种高噪声设备均配有隔声罩、消声器等设施,并采用墙壁、门窗隔声措施,主要建(构)筑物采用全地下式建造进行降噪隔声。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江苏产业政策;符合当地的相关规划;项目选址可行,在技术上较为成熟先进,工艺环节联系紧密,自动化程度高,采取的污染控制措施可行,污染物可达标排放;符合清洁生产要求;经影响预测评价,正常情况下本项目对区域的大气环境、纳污水体、声环境及环境敏感点的影响均较小;总量指标在昆山市内进行平衡;本项目的建设不会改变当地的环境质量现状,各环境功能仍能维持现状;本项目得到绝大多数的公众的理解和支持;环境风险可接受。因此,在建设方严格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上来说,昆山市北区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可行。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1)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昆山建邦环境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昆山市长江北路398号
邮编:215300
联系人:严良
联系电话:13773101172
传真:0512-57628163
E-Mail:89098514@qq.com
(2)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地址:南京市凤凰西街241#
邮编:210036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025-86534717
传真:025-86552693
电子邮件:xc2012nj@sina.com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江苏省昆山市长江北路398号,昆山市北区污水处理厂现有厂区南侧。,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项目用地周边3km范围内村庄居民、企业的人员。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4)您对环保部门审批该项目有何建议和要求;
(5)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一)厂区门口发布公告;
(二)公开免费发放公众参与信息;
(三)昆山市环保局网站公示公众参与信息。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13-7-1至2013-7-12,请您在公告发布后将您的意见或建议通过以上方式反映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