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乌鲁木齐市翠泉路东一巷246号 邮编:830002
联系人: 王冬梅 传真:8884819
Email : yy264@126.com
二、 环评单位
单位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单位地址:乌鲁木齐市科学南路428号 邮编:830011
联系人:何田 电话:0991—3843064 传真:0991—3838944
Email :htbox@sina.com xjaes@xjepb.gov.cn
三、 项目简介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处乌鲁木齐市翠泉路东一巷246号,位于乌鲁木齐东郊,主要生产工业炸药、工业雷管和索类火工品;随着乌鲁木齐城市的发展,雪峰公司所在的东部区域已规划为生态商住区。根据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的乌政办〔2009〕311号《关于成立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搬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等文件的要求,雪峰民爆公司拟投资53632万元,在位于乌鲁木齐县的甘沟乡西白杨沟村完成搬迁工作,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设施,增加生产能力,满足日益增长的新疆民爆市场的需求。
四、 环境影响简介
本项目主要环境影响为施工期和运营期,施工期的环境影响主要来自施工产生的粉尘、二氧化氮、一氧化碳和总烃、噪声、施工人员生活废水和生活垃圾及生态环境的影响。环境空气产生影响的主要环节有:材料运输和装卸、平整场地、混凝土拌和以及施工机械、车辆排放的尾气,排放的主要污染物有粉尘(TSP)、二氧化氮、一氧化碳和总烃;环境噪声主要环节有:不同施工阶段所使用的不同施工机械的非连续性作业噪声;固体废弃物和废水产生环节有:包括废渣土及废弃的各种建筑装饰材料及施工废水和生活废水等。运营期的环境影响主要来自锅炉房产生的烟气、起爆药生产中产生的含氮废水、锅炉房及生产设备噪声、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锅炉渣等。
施工期所有车辆的尾气达标排放,作业环节采用洒水的办法减轻粉尘的污染,将易起尘的建筑材料遮盖严密,避免飞扬;本次工程搬迁后,厂界2km范围内无居民点分布,项目施工噪声不会对其产生影响;固体废弃物收集后堆放于指定地点,由施工方统一清运;由于本项目搬迁户数很少,因此,在做好迁出地的生态恢复工作后,本次拆迁工程对当地生态环境影响很小。运营期锅炉房废水收集至沉淀池,经处理达标后,用于厂区绿化;锅炉烟气采用脱硫及除尘工艺处理后,达标排放。建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对生活污水进行物化处理,以满足生活污水用于厂区绿化的要求。
五、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大体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通过研究与项目相关的文件,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在环境现状调查的基础上,筛选出项目评价重点,确定评价工作等级;第二阶段为正式工作阶段,在进一步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的基础上,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第三阶段为报告书编制阶段,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各种资料、数据,给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六、 征求公众建议和意见的主要事项和方式
a)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①您对项目的了解程度?②、您认为该项目对当地社会经济发展和资源利用有何影响?③、您最关心的区域环境问题是什么?④、该项目建设和运行对您的生产生活影响程度?⑤、您认为本项目建设和运行需要重点关注的环境问题是什么?⑥、您是否能够接受该项目施工位置及可能带来的影响?⑦、您认为本项目是否需要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来解决环境影响问题?⑧您对本项目的总体看法和态度如何?
b)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写信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在该项目环评报告书编制过程中和报告基本编制完成,报送审批前,还将举行第2次公示。第二次公示内容将包括:
①、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②、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③、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④、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⑤、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间向建设单位或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⑥、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⑦、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⑧、公众提出意见的起至时间。
并准备采取现场调查、网站调查以及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在此期间公众仍可以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写信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自己的意见。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有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