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祯环保:关于调整长沙湘湖污水处理厂提质改造暨中水回用示范工程项目投资规模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388 证券简称:国祯环保 公告编号:2014-021
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长沙湘湖污水处理厂提质改造暨中水回用示范工
程项目投资规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长沙市湘湖污水处理厂提质改造暨中水回用示范工程项
目。
投资主体: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国祯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内容:每日14万吨的湘湖污水处理厂提质改造工程和中水回用管网
工程。
项目模式:采用BOT方式对原湘湖污水处理厂进行提质改造并运营。
工程总概算:总投资概算 30,009.9 万元。
投资期限:自2014年8月1日起至2034年12月31日止(包括改造建设期17
个月以及商业试运行期3个月)。
该投资事宜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
投资标的本身存在的风险: 工程建设延期风险。
一、项目概述
1、长沙市公用事业管理局与长沙国祯水处理有限公司(2009 年 11 月更名
为湖南国祯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湖南国祯”)于 2004 年 10 月 20
日就长沙市湘湖污水处理厂的特许经营签订了《关于经营污水处理业务的特许经
营合同》。根据特许经营合同的授权,长沙国祯水处理有限公司取得湘湖污水处
理厂 20 年的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期期限为 2005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在特许经营期内按照 14 万吨/日的基准水量提供特许经营服务。(注:
2010 年长沙市政府职能机构调整,撤销长沙市公用事业管理局,把原长沙市公
用事业管理局分管的供排水业务划归到长沙市水务局。)
2、2012 年 8 月 16 日,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做出《关于核准长沙市湘
湖 污 水 处 理 厂 提 质 改 造 暨 中 水 回 用 示 范 工 程 项 目 的 批 复 》( 湘 发 改 环 资
[2012]1225 号),批准提质改造长沙市湘湖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日处理规模 14
万吨,并建设中水回用系统,污水处理工艺由原氧化沟工艺改为 MBR 膜处理工
艺,出水水质要求由一级 B 提升为地表四类水出水达标排放,项目总投资 21,716
万元。
2014 年 5 月 27 日,公司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并通过《关
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募集资金投向及可行性方案的议案》,
同意投资长沙市湘湖污水处理厂提质改造暨中水回用示范工程项目,项目投资总
额 21,716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6,000 万元。
3、2014 年 7 月 3 日,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做出《关于调整湘湖污水处
理厂提质改造暨中水回用示范工程投资规模的批复》(长发改[2014]399 号),同
意湘湖污水处理厂提质改造暨中水回用示范工程对原工艺方案中的有关预处理、
MBR 池等设施进行优化调整,项目总投资调整为 29,977.76 万元,加上现在已经
建设的临时加氯消毒设施 32.12 万元,项目总投资概算为 30,009.9 万元。
对该项目的投资及相关协议的签署未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
产重组事项。
二、项目基本情况及投资协议主要内容
本项目由长沙市水务局与湖南国祯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关于经营污
水处理业务的特许经营合同之修正合同》。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项目名称:长沙市湘湖污水处理厂提质改造暨中水回用示范工程。
2、项目内容:改造工程的内容包括日处理 14 万吨的湘湖污水处理厂提质改
造工程和中水回用管网工程。
3、项目模式:采用 BOT 方式对原湘湖污水处理厂进行提质改造并运营。
4、项目出水标准:将污水处理厂出水标准提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Ⅳ
类水体标准(TN 除外)。
5、工程概算:根据初步设计概算改造工程总投资 30,009.9 万元,其中:污
水处理厂提质改造投资 27,753.55 万元,中水回用管网系统投资 2,224.23 万元,
临时消毒系统投资 32.12 万元。
6、污水处理服务费基准单价 1.966 元/吨。每年按照调价公式进行一次核算,
调价公式中包含电价、人工成本、居民消费物价、专用 MBR 膜价格等调价因素。
7、特许经营期:自 2014 年 8 月 1 日起至 2034 年 12 月 31 日止,包括改造
建设期 17 个月、商业试运行期 3 个月。
8、基准水量:以每年生产 347 天、每天处理污水 14 万吨计算,年基准污水
处理量 4858 万吨。
9、项目投资收益率:项目股本金内部收益率预计为 13.07%。
10、合同生效条件: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三、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1、长沙市水务局,办公地址:长沙市政府二办12楼,法定代表人:李增加。
2、湖南国祯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长沙市芙蓉区车站北路 140
号二楼;注册资本:5,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罗彬。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该项目为长沙市发改委重点改造项目,是湖南省首例采用MBR工艺对污水厂
进行提质改造的项目,具有很强的工程示范意义。另外投资该项目可以进一步延
长湖南国祯目前在运营的长沙市湘湖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期,产生很好的经济效
益,同时可以进一步扩大公司在湖南水务市场的影响力,对后续拓展该区域水务
项目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要求。
项目资金来源:其中6,000万元为上市募集资金,其余部分为企业自筹资金。
公司取得该项目后,不会产生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的情况。
五、项目的风险分析
风险:工程建设延期风险,合同要求2015年12月31日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存
在工程建设延期的风险。
应对措施:针对该项目,湖南国祯将组建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落实相关负
责人员,根据合同对工期的要求,制定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公司总部也会针对该
项目,给予湖南国祯人员以及技术支持,保证按时、按质、按量的完成工程建设
任务。
特此公告。
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