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5年11月20日
相关链接:环境影响报告书 环评第一次公示
1、说明
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受上海化学工业区中法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开展对上海化学工业区5万吨/日污水处理厂五期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现根据国家及本市法规及规定,向公众进行第二次信息发布。
上海化学工业区中法水务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对现阶段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随着项目实施进程及环评工作的开展,相关信息将完善或调整。
2、建设项目概要
(1)项目名称:上海化学工业区5万吨/日污水处理厂五期项目
(2)建设单位:上海化学工业区中法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3)项目地点:上海化学工业区内(E4-6和E4-8地块),靠近杭州湾,四周厂界为:东至目华路,西侧为荒地,南邻北银河路,北近保税仓库。
(4)项目内容:
新建1.1万m3/d生化处理线、0.25万m3/d活性炭处理线和对现有3.65万m3/d的处理线进行提标改造。
(5)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为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属环保项目。本项目实施后可提升污水厂出水标准,对切实保护杭州湾的水环境发挥重要作用。本项目与地区规划及环境保护相关规划相符,项目采取针对性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不会改变区域环境质量等级;项目采取有效的控制和管理措施,在落实拟采取的污染控制和风险防范措施的基础上,拟建项目对周边的环境影响和风险水平均可接受。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评价,本项目在落实本报告所提各项环保治理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在上海化工区内内建设是可行的。
3、建设单位概要
(1)名称:上海化学工业区中法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2)联系地址:上海化学工业区目华路168号
(3)联系人:慈工
(4)联系电话:67121322
4、评价机构概要
(1)评价机构名称: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2)评价机构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1801号
(3) 评价机构地址:徐汇区饮州路508号
(4)评价机构联系人:朱工
(5) 评价机构联系方式:021-64085119转3228;zhur@saes.sh.cn
5、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内容包括:本项目的选址是否可行;本项目建设期和运行期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6、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向建设单位、评价机构发送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联系方式请见第3、4条,公众发表意见请尽量留下您的真实姓名及基本情况(单位或住址,文化程度、职业、联系方式等),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必要时进行回访。
7、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本次信息发布和征询公众意见的有效期限自本次发布日起10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