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给水排水2022年中国城镇污泥处理处置技术与应用高级研讨会(第十三届)邀请函暨征稿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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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3月起施行的上海排水费调整为污水处理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2-25  来源:点绿网  浏览次数:12
核心提示:上海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和市水务局日前联合印发《上海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将排水设施使用费(“排水费”)调整为污水处理费,同时改变收费主体及使用管理方式,但征收标准、计费方式和征收范围均不变。
中国给水排水2022年中国城镇污泥处理处置技术与应用高级研讨会(第十三届)邀请函暨征稿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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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和市水务局日前联合印发《上海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将排水设施使用费(“排水费”)调整为污水处理费,同时改变收费主体及使用管理方式,但征收标准、计费方式和征收范围均不变。
《办法》自2016年3月1日起实施。
《办法》规定,上海市属污水处理设施服务范围内的污水处理费,由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征收,征收标准及计费方式与原排水费一致;区(县)属污水处理设施服务范围内的污水处理费,由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征收,征收标准及计费方式与本区(县)原排水费保持一致,重点污染单位污水处理费加价标准与原加价标准保持一致。
此外,污水处理费将实行“收支两条线” 管理,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费收入由市、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实施办法》规定分别全额缴入市或区(县)级国库,支出由同级财政部门根据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要求和《实施办法》明确的使用范围予以安排。
另,上海市鼓励采取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吸引社会资本共同参与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投资、建设和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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