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川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永川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已由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渝发改环【2017】63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人为重庆市渝西水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业主自筹和部分中央国债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永川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2.2 建设地点:永川污水处理厂界南(重庆市永川区凤凰大道36号)
2.3 工程规模:对永川污水处理厂进行提标改造,将出水水质标准从现执行的《城镇污水处理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提升至一级A标准,规模9.0万m3/d;工程建设主要内容:新增建设高效沉淀池、气水冲洗均质滤料滤池、消毒接触池各一座,新建配电室及在线监测房各一间,并完善相应的配套设施;建设用地约17亩;项目估算总投资约5542万元(暂估)。本次招标为该项目的工程勘察设计招标;
2.4 勘察设计周期: 50 日历天(包括取得各类审批的时间)
2.5 招标范围:
2.5.1 地质勘察工作、勘察报告编制及审查、建设期的服务。本次招标内容为一次性详细勘察,根据方案要求、勘察大纲、技术要求等资料,对永川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拟建区提出详细的岩土工程资料和设计、施工所需的岩土参数;对建筑地基做出岩土工程评价,并对地基类型、基础形式、地基处理、基坑支护、工程降水和不良地质作用的防治等提出建议。
2.5.2 包括永川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初步设计(含概算文件编制);施工图设计;土建、设备技术标书的编制;以及设计审查部门要求增加的专项设计方案。
3. 投标人资格3.1 本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3.1.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3.1.1.1 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外地勘察设计企业须按渝建发〔2013〕310号文《重庆市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入渝登记备案管理办法》规定取得《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入渝备案登记证》,否则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3.1.1.2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3.1.1.3投标人2012年1月1日至今具有以下业绩:
2012年1月1日至今(合同签订日为投标截止日前一天)设计完成总规模5.0万m3/d及以上的污水处理厂一级B标准提高到一级A标准项目业绩至少1个。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年 6 月 22 日起,在重庆市永川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yczyjy.cn/)上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重庆市永川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yczyjy.cn/)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份500元(含图纸等电子资料),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7年 7 月 13 日 14 时 30 分。
5.2投标和开标地点: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永川区人民北路6号,重庆市永川区便民服务中心三楼)。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政府公众信息网、重庆市永川区政府门户网、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永川日报上发布。
7.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