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朱芳菲
【基本案情】
金溪县污水处理厂位于金溪县工业园区,主要处理工业、生活污水,日处理能力为2万吨,污水处理后排入双陈河。由于该厂污水处理设备落后,工艺简单,质量把关不严,加之部分涉水企业预处理不到位,污水处理后的主要指标如ph值、氨氮、COD等时有超标;随着本区域工业化程度的提升,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不足,导致近年来污水处理厂排放超标问题愈发严重。2018年12月,经江西省环保督察组检测,县污水处理厂出水COD浓度为104mg/L、氨氮浓度为12.28mg/L,高于污水处理厂一级B(COD≤60mg/L,氨氮≤8mg/L)排放标准。2019年9月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对金溪县工业园区涉水企业预处理不到位、污水排放超标问题实施挂牌督办。
【调查和督促履职】
接到高检院督办通知后,金溪县人民检察院立即派出公益诉讼办案组干警,前往主管部门金溪县工业园管委会及涉事企业调查取证。办案组调取了2019年7月-9月金溪县工业污水处理运行的月报表,结果显示进水、出水COD数值仍每月有3-5日超出国家标准。经调查,造成上述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两点:一是县工业园区企业污水处理设施落后,预处理不到位,导致超标废水排入园区管网;二是县污水处理厂基础设施不完善,工艺落后,处理污水能力不足。综合以上调查情况,金溪县人民检察院向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
接到高检院的督办通知后,金溪县委、县政府也高度重视,要求县工业园区管委会按照检察建议的要求,牵头协调有关单位指导污水处理厂及涉事企业立即制定方案进行整改。2019年10月1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雪樵带队来到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实地查看整改情况。在肯定金溪县前期整改工作的同时,对城市污水排放在线监测提出指导意见,并督促金溪县人民检察院进一步加大落实检察建议的跟进监督指导力度,有关部门加大落实整改力度,完善整改措施,提升整改效果。
目前,金溪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已完善工业园区污水管网的建设,修复工业园区污水及雨水主管网423处,新铺设污水及雨水主管7202米,针对工业污水混入生活污水、雨水混入工业污水等情况采取了管道截流、分流等措施。同时,在工业园区企业废水、废气排口安装实时在线监测,强化对企业的末端管控;聘请第三方独立机构北京雪迪龙公司,对工业园区内23家涉水重点监管企业的污水、雨水排放情况进行24小时在线监控。
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已建设完工,全新工艺生产线已安装调试完毕。截至2020年4月,监测显示污水处理厂出水稳定在一级B标准,污水处理厂出水排放已达标。
【典型意义】
水污染治理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内容。工业废水是引起环境污染、破坏水资源的重要原因之一,工业企业需积极治理水污染,尤其是工业废水需单独处理或预处理再排放至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这对消除污水的环境损害、恢复城市乃至流域的良好环境,起到重要作用。本案中,检察机关依法履职,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支持,强化诉前监督作用,深入企业一线调查研究,掌握实情,并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共同商讨标本兼治、源头治理措施,多管齐下,推动问题整改落实,促进工业企业稳定达标排放,推动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顺利进行,实现污水处理能力、水污染预警、应急处理能力明显提高,保护了绿水青山,保护人民群众用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