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给水排水2022年中国城镇污泥处理处置技术与应用高级研讨会(第十三届)邀请函暨征稿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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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公用能源环保有限公司脱水污泥委托运输及处理处置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内容:本项目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取单位对江门公用能源环保有限公司下属污水厂,包括但不限于文昌沙水质净化厂、丰乐污水处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12-24  来源:财政部  浏览次数:97
核心提示: 江门公用能源环保有限公司脱水污泥委托运输及处理处置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内容:本项目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取单位对江门公用能源环保有限公司下属污水厂,包括但不限于文昌沙水质净化厂、丰乐污水处理厂、潮连污水处理厂、棠下污水处理厂、杜阮污水处理厂、荷塘污水处理厂、高新区综合污水处理厂进行脱水污泥运输及无害化处置服务。本项目服务期内污泥产生量约为36000吨。服务内容包括污泥的运输、接收、贮存、处理处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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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公用能源环保有限公司脱水污泥委托运输及处理处置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1-12-24

 

 

项目概况

江门公用能源环保有限公司脱水污泥委托运输及处理处置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本项目采用邮箱方式进行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1月14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MYN2021-020

项目名称:江门公用能源环保有限公司脱水污泥委托运输及处理处置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5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项目标的:

名称

服务期

估算数量

最高单价限价(人民币 元)

备注

江门公用能源环保有限公司脱水污泥委托运输及处理处置服务项目

12个月

约36000吨

 

416.81元/吨

 

最终采购数量以招标人实际发生采购量为准

 

注:(1)上述数量为合同预测数量,实际采购数量以订单为准,预估数量可能与实际采购数量不一致,投标人自行考虑风险。

(2)服务期内,若中标人核准处理处置规模大于36000吨/年,当本项目合同实际发生数量大于或等于39000吨的,合同终止。

2.实施地点:文昌沙水质净化厂、丰乐污水处理厂、潮连污水处理厂、棠下污水处理厂、杜阮污水处理厂、荷塘污水处理厂、高新区综合污水处理厂。

3.招标内容:本项目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取单位对江门公用能源环保有限公司下属污水厂,包括但不限于文昌沙水质净化厂、丰乐污水处理厂、潮连污水处理厂、棠下污水处理厂、杜阮污水处理厂、荷塘污水处理厂、高新区综合污水处理厂进行脱水污泥运输及无害化处置服务。本项目服务期内污泥产生量约为36000吨。服务内容包括污泥的运输、接收、贮存、处理处置等。具体项目要求详见本项目用户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12个月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具有良好的信誉;(2)投标人应当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普通货运);(3)投标人(处置单位)应当取得环评批复和排污许可证,其中环评及批复须含有允许处置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的描述。投标人(处置单位)为江门市以外的企业的,还应当按照《广东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管理办法(暂行)》规定,制定污泥跨市转移计划并取得接受地市人民政府污泥主管部门的同意复函;(4)投标人(处置单位)核准处理处置规模:城镇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水处理污泥不少于36000吨/年,或经营的污泥处理项目获得环保部门审批同意处置污泥的环境评价批复文件(核准处理污泥规模不少于36000吨/年)和《排污许可证》,或经营的污泥处理项目获得环保部门审批同意处置污泥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文件(核准处理污泥规模不少于36000吨/年);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须由处理处置单位作为牵头单位,明确各方承担的工作内容和权利义务,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三家,其中联合体成员中的污泥运输单位须同时至少满足以上条件要求中的第1、2项,污泥处置单位须同时至少满足以上条件要求中的第1、3、4项,除上述两家联合体成员外,投标人若需要联合第三家联合体成员的,则第三家联合体成员须至少满足以上条件要求中的第1项。(6)投标人在招标代理机构领购了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24日  至 2021年12月3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本项目采用邮箱方式进行报名

方式:鉴于当前疫情形势依然严峻,本项目采用邮箱方式进行报名,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21年12月24日起至2021年12月30日期间(早上8:30~12:0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按要求发送相关报名资料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到招标代理机构邮箱(E-mail:123157513@QQ.com,报名电话:0750-3801000,联系人:许小姐),文件费200元(人民币)。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1月14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1月14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门市工程造价和招标行业协会(地址:江门市江海区南苑横街14号地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核对以下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普通货运);

3、环评批复和排污许可证,其中环评及批复须含有允许处置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的描述。江门市以外的企业的,按照《广东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管理办法(暂行)》规定,制定污泥跨市转移计划并取得接受地市人民政府污泥主管部门的同意复函;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以及各联合体成员的相关资料(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三家,其中联合体成员中的污泥运输单位须同时至少满足以上条件要求中的第1、2项,污泥处置单位须同时至少满足以上条件要求中的第1、3、4项,除上述两家联合体成员外,投标人若需要联合第三家联合体成员的,则第三家联合体成员须至少满足以上条件要求中的第1项)。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门公用能源环保有限公司     

地址:麦小姐、0750-3617886        

联系方式:江门市江海区礼盛街13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江门市江海区麻园路74号104            

联系方式:赵小姐、0750-38010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小姐

电 话:  0750-38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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