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16 设计工业废水量应根据工业企业工艺特点确定,工业企 业的生活污水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 GB 50015的有关规定。
4.1.17工业废水量变化系数应根据工艺特点和工作班次确定。
4.1.18入渗地下水量应根据地下水位情况和管渠性质经测算后 研究确定。
4.1.19分流制污水系统的雨季设计流量应在旱季设计流量基础 上,根据调查资料增加截流雨水量。
4.1. 20分流制截流雨水量应根据受纳水体的环境容量、雨水受 污染情况、源头减排设施规模和排水区域大小等因素确定。
4. 1. 21分流制污水管道应按旱季设计流量设计,并在雨季设计 流量下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