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沽湖垃圾填埋场垃圾渗滤液处理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丽江泸沽湖管理局
资金来源: 其它
金额:万元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丽江市,宁蒗彝族自治县
一、招标条件
本泸沽湖垃圾填埋场垃圾渗滤液处理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49.15万元,招标人为丽江泸沽湖管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招标规模约为249.15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泸沽湖垃圾填埋场垃圾渗滤液处理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泸沽湖垃圾填埋场垃圾渗滤液处理改造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备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2.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证:
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19年~2021 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 [注:新成立 企业不满三年的须提供成立至今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
5.企业信誉要求:
(1)近三年(2019年至今)无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
入等情形,近三年未发生过安全责任事故,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的“失信惩戒”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内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内,企业提供声明函,提供相关网站截图。
6.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
7.本次磋商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2年12月06日08时30分到2022年12月12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磋商申请人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60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2年12月16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2022年12月16日09时30分.